当年初为律师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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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孙中伟:刘明富抢劫辩护手记孙中伟:刘明富抢劫辩护手记(当年初为律师时(当年初为律师时 3)执业首年法律援助三起死刑改判纪实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孙中伟死刑辩护网 网络首发 孙中伟原创(13371700148)摘自法律出版社孙中伟著我为死囚辩护孙中伟死刑辩护手记每一位优秀的成功律师身后,一定都会有很多很多的值得回味的经典成功案例!但是,让我们最难忘记的,一定会是初为律师的日子里所承办的那些案件,这好比每个人的初恋都会成为他一生中最难忘的回忆一样!那年,23 岁的我正式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在律师执业的第一年内,我承办的三起死刑法律援助案件成功改判,显露了我在刑事辩护、特别是死刑辩护领域的天赋和悟性

2、。同时,也给予了我将来能成长为一名优秀律师的自信心。将那些案件收录写入本书,也是作为我律师刑辩律师生涯的的一段美好珍藏与记忆。一、案情再现一、案情再现律师菜鸟律师菜鸟 法律援助法律援助那年,在律所刚拿到律师执业证的我真正地成为了一名律师菜鸟,虽然每个月能拿到的是零薪水或可怜的一点点收入。但是实现了自己在法学院时的“律师之梦” ,每天还是虽然“很穷”但并快乐着。回首那十多年过去了,当年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今天还差不多,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到各律所后律所的主任、合伙人及资深律师们很少有人愿意、或很少有时间去亲自办理这些法律援助案件的。一般都主任律师们只是挂个名,与年轻律师们合办,而其实这案件基本上2是律师

3、新人独立完成,就当律师新人们“练手”了。作为初入职场的律师菜鸟的我,主动承接了本所其他律师们都不愿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挂上一位合伙人律师的名字,便于年终考核时他们完成了法律援助任务,而我就独立开始了这些案件的辩护。当年我所执业的的律所是一家省司法厅直属的省直律师事务所,因此我们承接的法律援助案件主要是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案件,最主要是一审被判处死刑、上诉到省高级人民法院之后家人无力聘请律师的案件。其中的三起死刑改判案件至少依然让我难忘。刘明富抢劫案刘明富抢劫案刘明富,42 岁,农民,小学文化,G 省 P 县人。刘明富生活的农村,农民们每六天才赶一次集,赶集对于当地农民的生活来是十分重要的。人们

4、去赶集可以卖掉自己家中的鸡蛋、粮食、耕牛等,得到钱后可以卖回家中生活需要食盐、酱油等生活必须品以及小孩上学所需的墨水、作业本等。赶集,成为了当地人们生活中所离不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刘明富,纠集了些当地的无业青年,在路上隐蔽的地段,在傍晚天快黑时对那些走路赶集回家的人们实施抢劫!而那些穿着较好、或者赶集卖了耕牛等有钱的人常常成为他们抢劫的对象。为子卖牛为子卖牛 被抢遭杀被抢遭杀杜老汉,一审法院认定的第一起刘明富等抢劫案的被害人。杜老汉的儿子杜立军是他们村里第一位考上大学的大学生,杜老汉杀掉了自已家中唯一的年猪,设宴款待,请村民及家族中的亲戚来祝贺,虽然破费不少,但杜老汉看到人们对他仰慕的目光,杜老

5、汉心里还是乐开了花。3很快儿子就要去省城上大学了,杜老汉爱子心切,不忍心让儿子在学校里被同学们认为是农村人没钱而瞧不起,杜老汉想尽各种办法,要为儿子多准备些钱,好让儿子可以在大学里风风光光。眼看暑假快结束就要开学了,杜老汉决定将家中唯一的耕牛卖掉,就在那天赶集时,杜老汉到很晚时最后才将自己的耕牛卖得 801 元。杜老汉将这 801 元放到他老伴给他在内裤上缝的口袋里,怕他把钱弄掉了。杜老汉为了省下坐农用拖拉机回家的 2 元车费,虽然已经很晚了,但杜老汉还是决定走路回家。走到半路时已经天快黑了,刘明富等一伙看到一个人走路的杜老汉即上去准备对他实施抢劫。杜老汉看到这伙打劫的人,本能地用双手死死地护

6、住下身内裤里的钱。刘明富等一伙知道农村中有不少人喜欢将钱放在内裤里确保安全。“把钱给老子(当地方言)交出来!”刘明富一伙命令杜老汉到。杜老汉那肯愿轻易交出来啊!那些钱是他养了多年的耕牛卖掉后才得到的钱,那些钱是他儿子去省城上大学的钱啊。本来如果杜老汉老老实实地、乖乖地将那些钱交出来,估计刘明富一伙就不一定会杀他了,大多数抢劫被告人都是“只要钱不要命”的,刘明富行等看到杜老汉跪在地上,一方面用双手护住下身一方面被吓得只会说:“我没钱,求求你们饶命!求你们放过我”刘明富等一伙手持匕首、砍刀等朝杜老汉身上杀去。刘明富等一伙成功地抢到杜老汉的那 800 多元钱即逃走,杜老汉后来被路人看到后送医院抢救后

7、幸运地活了下来,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地摊大娘被劫地摊大娘被劫4刘大娘,一审法院判处刘明富抢劫死刑所认定的第二起犯罪事实。刘大娘,40 多岁,靠赶集摆地摊已经十多年了,地摊上就卖些廉价的香烟、饼干等食品小百货,每次赶集早出晚归,将这些小商品背在身上。刘明富等一伙抢劫刘大娘时倒没有费多大劲,刚拿出刀来,没等动手,刘大娘就乖乖地将赶集卖得的 200 元钱和背的香烟等商品全部给了刘明富等。后来经估价认定刘明富等抢劫刘大娘共计 460 多元。在这起抢劫中刘大娘未受到任何伤害。在面对抢劫等不幸时,对于如果没有足够的反抗能力的大多数被害人,我建议还是最好舍财保平安吧,做一些无用的反抗除了自己被伤害、被杀死外

8、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本案中的刘大娘,可能是因为 10 多年摆地摊,见多识广的缘故,在遇到刘明富等抢劫时,能够主动地放弃、交出所有财物,换回了自己的平安无事。而前面的杜老汉,因为常年在农村务农,没有经验,在遭到抢劫下,无法放下钱财,誓死捍卫自己的钱财的后果是险些丧命,虽然最后幸运被抢救过来,便钱财还是被完全抢走了。放弃,有时不仅仅需要智慧,还需要勇气。二、律师辩护二、律师辩护同时接受这三起法律援助案件之后,我即开始为这三位我素不相识的当事人努力。当年死刑案件由地方高级人民法院直接进行二审和死刑核准,绝大多数死刑二审案件也并不开庭。法院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一般也只是走走过场,象征性地向法院提交一份辩

9、护词即可,法院对此心知肚明,法院其实也不希望法律援助的律师太认真,法律援助的律师也就是配合法院走走过场,完成任务即可。案件审结后每起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能到省法律援助案件申领 400 元的办案费。我作为一名律师新人,手上也没有其他的收费的、委托的案件在忙。因此,也就把这5三个法律援助的案件当作委托收费的案件一样认真地去做了。我首先到省高级人民法院阅卷、摘抄案件的材料。当年复印技术还不如现在发达,复印特别太方便、收费又特别贵,不少即使是委托辩护的律师也很少有全案复印卷宗的,一般都是为了节省钱,都是坐在法院阅卷,然后摘抄些自己认为特别重要的部分。这三个案件每一个案件的阅卷我都至少分别了花了一个整天

10、的上、下午的时间在 G 省高级人民法院阅卷的。刘明富抢劫死刑改判之路刘明富抢劫死刑改判之路刘明富,抢劫三次,致一人重伤,并没有命案在身,没有致人死亡。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我觉得明显是偏重的,是不当的。到看守所会见完刘明富之后,我更坚信了我的观点,对于一起并没有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判处死刑明显是量刑畸重的。但是对于很多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被告人由于没有经济能力自己聘请律师,只能接受法院为其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而有些法律援助律师完全是走过场,出于应付,而并不是去认真地去准备,导致不能提出有说服力的辩护观点及理由。在二审过程中,我详细地向二审法院提交了详细的书面辩护意见,二审法院的法官们最后采纳了我的辩

11、护意见。将刘明富由死刑直接改判为无期徒刑。对于绝大多数有幸死刑改判的案件,最后也是以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居多,对于象这种直接由死刑减轻二档、改判为无期徒刑的案件还是为数不多,即便对交钱委托辩护的如此,更不用说免费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了!三、社会反思三、社会反思法律援助制度反思法律援助制度反思6法律援助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人权保障制度。他为保障没钱的、经济困难的人请得起律师、保障被告人的基本人权、保障司法公正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本来很好的一项制度,在实践中贯彻时经常会走了形,变了味。主要体现在以下这些方面:第一、法律援助案件成为了很多律师新人的“练手案” ,法律援

12、助案件指派到律所后,很少有律所合伙人及其他资深律师亲自办理的,大多数都交给了刚做律师的新人,成为了他们练手的案件。而法律援助的很多案件都是被告人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死刑案件人命关天,涉及到被告人的生命权。人世间最宝贵的东西就不外乎生命,这些死刑案件本来是应当由最优秀的刑辩律师才能胜任的,然而实践中并非如此。法律援助案件的辩护质量一直不太理想,其辩护的效果及成功率明显低于委托辩护的案件,这首先与承办人大多是些律师新人有一定的关系,希望将来在司法改革及制度设计中对此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改变目前的这些不良现状,真正彰显法律援助制度的价值。而在这我所承办的三起法律援助案件时,我同样也是一名律师新人,但

13、是能象我一样把这些每起法律援助案件都当作委托辩护的案件一样认真的做的律师也行并不会很多,我在办理这些案件过程中所花费的办案费用远远超过了国家补贴的那 400 元钱,而绝大多数的法律援助律师是不愿往里面搭钱的。让我们感到可喜的是,最近北京市等地方已经大幅度地提高了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补助标准,希望能据此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第二、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有不少是在走过场。由于法律援助案件不是当事人及其家属委托的,律师之间很少有来自当事人及其家属方面的压力,就是走个过场走个形式应付法律援助中心,能拿到判决书、能结案归档即可。我在办理几起接受委托的死刑案件时,曾遇到过一起为其他同案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同

14、行,他们的办案方法让我觉得惊讶。有不少律师是拿着一份法院给的起诉书就去开庭了,事前没有去查阅、复制过案件的任何材料,在庭上当然手中也没有任何案件材料。7在法庭开庭的过程中,现场手写辩护词,一会儿一张纸的辩护词就写好了,而辩护意见基本上是一些共性的空话和套话,很少有结合案件的特殊性而写的辩护词。法庭辩护也是几句话应付就完了,完全是走过场走形式。我开庭时还遇到过一位法律援助律师,她不仅现场临时将辩护词全部写好,同时还有时间在法庭上的开庭过程中处理她手上的其他接收委托的经济案件的卷宗,还在庭上修改顾问单位的合同。如果是这样来做案件,我觉得是无法保证死刑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的。在这些年的刑辩律师生涯中,

15、时常会遇到些当事人或朋友问我,花那么多钱聘请的辩护律师与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之间有什么区别?反正死刑案件如果自己不委托律师的国家一定会为他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这里面的门道我无法说得太清,我只想说的是这里面两者之间一定会有区别,并且他们之间的区别还不小。希望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能不断得到提高,是所有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共同努力的!不要让法律援助成为装饰司法的花瓶,我们期待法律援助能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年轻律师的成长之路年轻律师的成长之路年轻律师的成长问题,不仅关系到年轻律师本人,更关系到律师行业的整个未来,这个问题是多年来我一直在不断思考的问题。当年初为律师的我,在律所没有任何基本工资,在没有案源

16、的情况下,我们自己该何生存和发展?在律所,我承担了其他律师都不愿做的不赚钱的法律援助案件,我将这些案件作为我自己最好的学习机会。更重要的是,我并没有因为这些案件是不收钱的法律援助案件而就去敷衍它、应付它。而我是真正的把每一起案件都当作是收了钱的接受委托的案件一样去做。穷尽各种可能,为当事人做最好的辩护!天道酬勤!在律师执业的第一年我成功地让三起法律援助案件死刑改判,这是我律师8生涯中创造的第一个奇迹,虽然当年没有赚到钱,但是多年后,上天把我当初的付出双倍地回报给予我,作为一名专业死刑辩护律师,我收获了所有我应当得到的所有荣誉和财富。我希望现在及将来的律师新人们,能以一种很好的心态去开始你的律师执业生涯!律师不排斥财富,但律师排斥对财富的追逐。当我们只知道追逐财富时,我们就会迷失自己,我们就会找不到我们需要的正义。永远以当事人的利益为重,当事人的利益永远高于我们自已的利益。当我们真正地以当事人的利益为重时,在成就了当事人的同时,也成就了我们自己,当我们不刻意去追求财富时,财富就会轻睐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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