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修订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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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 修订详解修订详解2015年4月24日颁颁布了新修订订的食品 安全法,同年10月1日起实实施一、适用范围原法1、食品生产和加工, 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 以下称食品经营);新法新法1、食品生产和加 工,食品销售和餐 饮服务(以下称食 品经营); 5、食品的贮存和 运输一、适用范围 关于食用农产品的法律适用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 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 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 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 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二、确立了食品安全工作方针 食品安全

2、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 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 、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三、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1、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 2、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 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原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农业行政 部门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食用初级农 产品生产食品生产 和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卫生行政部门综合 协调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四、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与评估1、增加检测和评估范围国家建立食品安全 风险评估制度,对食 品、食品添加剂中生 物性、化学性和物理 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原原 法法 对食品、食

3、品添 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中生物性、化学性和 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 风险评估。新新 法法四、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与评估2、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 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其技 术机构,应当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 则,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 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新闻媒体 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 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框架风险评估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管理风险交流风险交流- 以科学为依据- 以政策为指导- 有关食品风险信息和 观点的相互交流五、食品安全标准1、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

4、性本法规定的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 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 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标准、食品卫生标准、 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 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 食品。原原 法法食品安全标准是强 制执行的标准。除食 品安全标准外,不得 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 标准。新新 法法五、食品安全标准2、修改了地方标准的规定没有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的,可以制定食 品安全地方标准。原原 法法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 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 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 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 止。新新 法法五、食品安全标准3、修改了

5、企业标准的规定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 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 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 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 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 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原原 法法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 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 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新新 法法五、食品安全标准4、增加临时标准的规定 条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证明食品存 在安全隐患,需要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 准的。 主体: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会同 国务院有关部门 范围: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和临时检验方 法(一)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1、明确

6、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2、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落实 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 全面负责。 3、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4、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 行检查评价。六、食品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1、食品许可质量技术 监督部门食品 生产许可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食品 流通许可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餐饮服务 许可食品 生产许可食品 经营许可原 法新 法六、食品生产经营2.不需取得许可的特殊情况取得食品生产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 者在其生产场所者在其生产场所 销售其生产的食销售

7、其生产的食 品,不需要取得品,不需要取得 食品流通的许可食品流通的许可 。取得餐饮服务取得餐饮服务 许可的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 提供者在其餐饮提供者在其餐饮 服务场所出售其服务场所出售其 制作加工的食品制作加工的食品 ,不需要取得食,不需要取得食 品生产和流通的品生产和流通的 许可。许可。 农民个人销售其农民个人销售其 自产的食用农产自产的食用农产 品,不需要取得品,不需要取得 食品流通的许可食品流通的许可 。销售食用农产品 ,不需要取得许 可(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2、增加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 许可的条件、程序, 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 规定执行原原 法法

8、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 ,应当,并依照本法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 定的程序,取得食品 添加剂生产许可。新新 法法质量监督部门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六、食品生产经营(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3、增加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的规定 1)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六、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 制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工 具等制品、餐具洗涤剂、压 力锅、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 加工设备等5大类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初级农

9、产品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生产者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者的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批发企业食品批发企业 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食品批发企业食品批发企业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 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三)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六、食品生产经营(三)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修改了产品的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记录和凭证保存期 限不得少于二年。原原 法法记录和凭证保存期 限不得少于产品保 质期满后六个月; 没有明确保质期的 ,保存期限不得少 于二年。新新 法法

10、六、食品生产经营(四)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1、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 休药期的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 业投入品。 2、果蔬茶药 禁止剧毒高毒农药六、食品生产经营(五)网络食品交易管理 规定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义 务 审查义务: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制止、报告违法行为的义务 严重违法情况下停止提供服务的义务六、食品生产经营(六)转基因食品的标示转基因食品是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改变基因组成 而形成的食品。 潜在的危险:毒性、过敏性等 批准安全证书的:水稻、玉米 和番木瓜等 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转基 因作物有大豆、玉米、

11、油菜、 棉花和甜菜。六、食品生产经营(六)转基因食品的标示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六、食品生产经营七、特殊食品管理 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 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 (一)监管原则:严格监督管理产品注册备案强制良好生产 规范其他管理制度(二)保健食品1、修改了基本要求 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 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 性危害。七、特殊食品管理(二)保健食品 2、增加了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的规定七、特殊食品管理 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 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 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保健食品 原料目录 经系统评

12、价和验证,具有明确的评价方法 和判定标准的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 能信息列表。保健食品 功能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 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二)保健食品 3、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制度七、特殊食品管理注册管理的注册管理的 保健食品保健食品 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 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经国务院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 部门注册备案管理的备案管理的 保健食品保健食品 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 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药 监部门备案。 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级食药监部门备案 。(二)保健食品 4、标签管理标签、说明书不得涉

13、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内容必须真实,应当 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 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 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原原 法法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 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 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 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 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 、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 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 品不能代替药物”。新新 法法七、特殊食品管理(二)保健食品5、广告管理 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 告批准文件。七、特殊食品管理(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Foods for Special Medical P

14、urpose,FSMP)(简称医用食品), 是为了满足由于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 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 需求加工配制而成,且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 指导下使用的配方食品。 按其提供营养素是否全面分为三类:全营养特殊 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特殊医学用途配 方食品和非全营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七、特殊食品管理(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产品注册管理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2、广告管理适用药品管理的规定。七、特殊食品管理(四)婴幼儿配方食品七、特殊食品管理2008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事件2005雀巢奶粉碘超标2009美赞臣奶粉蛋白质含量不合格2011年3月

15、合生元致婴儿腹泻 4月雀巢重金属超标 5月韩国每日乳业含有福尔马林 12月,日本明治奶粉检测出微量 放射性铯 2012年多美滋奶粉现小虫 南山奶粉强致癌物2013新西兰恒天然奶粉 肉毒杆菌(四)婴幼儿配方食品 1、生产过程控制 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出厂逐批检验 2、注册和备案管理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 事项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生产方式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 儿配方乳粉。七、特殊食品管理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强化预防为主

16、、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责任约谈制度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 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 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 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二)责任约谈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者 的责任约谈约谈事由约谈事由: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 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过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约谈对象约谈对象: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 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负责人。负责人。 效力效力: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食品生产经营者应 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 改,消除隐患。改,消除隐患。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的责任约谈类型类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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