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估原理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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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第一章 保险概述保险概述 一、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一、保险的要素与特征(一) 、保险的含义定义: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行从经济的角度: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的角度: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合同安排从风险管理角度: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通过保险,可以起到分散风险、消化损失的作用(二) 、保险的要素1、可保风险的存在 可保风险是指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理想的

2、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是纯粹风险 2)、具有不确定性 3)、必须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4)、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5)、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对象同时遭受损失(即分散性)6)、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2、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1大量风险的集合体互助性是保险的特征之一,保险实现互助的方法在于集合多数人的保费,补偿少数人的损失2同质风险的集合体同质风险:指风险在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3、保险费率的厘定要点:保险在形式上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而实质上是一种交换行为要点:保险人收取的保险费与被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在商品交换上是对价的保险费率的厘定原则1适度性原则:指保险费率的确

3、定应当能够足以抵补一切可能发生的损失以及有关的营业费用2合理性原则:指保险费率不应在抵补一切可能发生的损失以及相关营业费用后,获得过多或?3公平性原则:指保险人的风险状况与其承担的保险费率要尽量一致,或者说被保险人能按照?以完备的统计资料为基础要点:财产保险纯费率的厘定是以平均保额损失率来测算损失概率,因此必须选择适当的历年?4、保险基金的建立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开业资金和保险费从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角度看,保险基金是以各种准备金的形式存在的财产保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赔款准备金、总准备金和其他准备金几种形式人身保险: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形式存在要点:保险的赔偿与给付的基础是保险基金保险基金来源具

4、有: 分散性 广泛性 总体上的返还性 使用上的专项性 赔付责任上的长期 性运用上的增值性5、保险合同的订立(三) 、保险的特征1、经济性 2、商品性 3、互助性 4、法律性 5、科学性(四) 、保险与相似制度比较 保险与互助保险共同性:1、均以一定范围的群体为条件 2、均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性质差异:1、互助范围不同:保险-全社会公众;互助保险-互助团体内部成员2、保险的互助是间接后果;互助保险的互助是直接目的3、保险-以盈利为目的(商业活动) ;互助保险-以共济为目的(非商业活动)保险与社会保险共同性: 1、均以社会公众为对象 2、均以缴纳一定保险费为条件区别:1、保险-自愿;社

5、保-强制 2、保险-以盈利为目的;社保-以社会安定为宗旨3、保险-以“公正性“费率为准则;社保-以“均一保费制“为主要交费原则4、保险-以现代企业为其经营主体;社保-以事业单位为经办主体 保险与社会福利共同性:1、安定社会经济生活区别:1、保险以商业保险公司为提供保障的主体;社会福利则是以社会为主体2、保险以投保人缴纳保险费为前提,而社会福利则不以个人缴费为前提3、保险是以损失或收入减少为受益条件,而社会福利则无此限制,是以国家规定的某些条件为4、保险是以补偿损失为己任,而社会福利则是以改善和提高公民的生活为宗旨5、社会福利不属于商业保险范畴 保险与社会救济区别:1、保险风险事故是以保险合同规

6、定的范围为限,而社会救济的风险事故是以造成生产或生活的2、被保险人所得到的保险补偿或保险金与其(或投保人)缴纳的保费收入的多少有直接关系,3、提供保险补偿的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而社会救济是以国家为主体4、保险是商业行为,社会救济是社会行为5、社会救济不属于商业保险范畴 保险与储蓄区别:1、保险是以一定的群体为条件,而储蓄则是以个人或单位为主体 2、保险属于它助行为,储蓄属于自助行 为 3、保险与储蓄的受益期限不相同。单纯的储蓄行为不属于保险范畴。储蓄不属于商业保险。保险与储蓄相结合的储蓄性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范 畴二、保险的种类二、保险的种类(一) 、保险形式的种类依经营主体分类:1、公营保险 1

7、国家经营的保险 2地方政府或自治团体经营的保险2、民营保险 1股份保险公司 2互助保险公司 3保险合作社 4个人经营的保险依保险经营性质分类盈利保险(又称为商业保险) 非盈利保险依业务承保方式分类原保险 再保险(简称分保) 重复保险 共同保险依赔付方式分类定额保险(一般适用于人身保险) 损失保险(一般适用于财产保险)依保险政策分类自愿保险(也称任意保险)与法定保险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 普通保险与政策保险依立法形式分类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二) 、保险业务的种类1、财产保险广义: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狭义:有形的物质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火灾保险 海上保险 汽车保险 航空保险 工程

8、保险 利润损失保险 农业保险2、人身保险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3、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 产品责任保险 职业责任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4、信用保证保险 信用保险 保证保险 三、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三、保险的职能与作用(一) 、保险的地位保险是社会后备基金的重要形式,起着重要补充作用保险基金的本质属性是指以商品交换的等价有偿原则建立的一种后备基金社会后备基金的形式1、集中形式的后备基金 2、互助形式的后备基金 3、保险形式的后备基金4、自保形式的后备基金 5、社会保障形式的后备基金金融体系的模式高度集中的金融体系 没有中央银行的金融体系 设有中央银行的金融体系保险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 为金融服务提

9、供配套性的保障服务为金融市场提供长、短资金 为银行的安全运行直接提供保障保险和银行联合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保险服务。(二) 、保险的职能 基本职能:补偿损失职能和经济给付职能 派生职能:防灾防损职能和融资职能(三) 、保险的作用宏观作用1、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2、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3、有助于推动科技发展4、有利于对外经济贸易发展 5、保障社会稳定微观作用1、有助于企业及时恢复生产 2、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3、促进企业的公平竞争 4、促进个人或家庭消费的均衡记忆要点 宏观:社会 微观:家庭、企业、个人 第二章保险合同第二章保险合同一、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一、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A、保险

10、合同及其特征(一)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保险合同以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作为对价换取保险人对风险的保障投保人的对价是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二)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三)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投保人方面 1、如实告知 2、在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时应及时通知保现人3、对保险标的的过去、未来也要向保险人做出保证保险人方面1、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 2、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等(四)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并不必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只有当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具

11、备或合同约定的(五)保险是附合合同 指其内容不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拟订要点: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中的一种 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保险合同以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作为对价换取保险人对风险的保障B、保险合同的种类(一)根据保险人所承保的危险的状况不同分:1、单一危险保险合同 2、综合危险保险合同(二)按保险标的的价值是否载与保险合同分:1、定值合同 2、不定值保险合同(三)按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分:1、定额保险合同 2、补偿保险合同(四)按保险标的的不同情况分:1、个别保险合同 2、集体保险合同(五)按保险标的是否为特定物或是否属于特定范围分:1、特定保险合同 2、总括保险合同(

12、六)按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得实际价值的对比关系划分:1、足额保险合同 2、非足额保险合同(七)按保险的人数为标准划分1、专一保险合同 2、重复保险合同(八)根据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的次序分1、原保险合同 2、再保险合同二、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二、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A、保险合同的主体(一)保险合同当事人 1、保险人 2、投保人 3、被保险人(二)保险合同关系人 一般指受益人(三)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1、保险代理人 2、保险经纪人 3、保险公估人B、保险合同的客体 是投保人于保险标的上的保险利益三、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三、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狭义保险合同的内容 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广义

13、保险合同的内容 指双方以权利义务为核心的保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保险合同的内容构成 1、主体部分 2、权利义务部分 3、客体部分 4、其他声明事项部分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1、投保人的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3、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6、保险价值 7、保险金额 8、保险费及其支付方法9、保险金赔偿或给付方法 10、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保险合同的特约条款 1、附加条款 2、保证条款四、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四、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A、保险合同的订立(一)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保险合同的成立:双方就保险合同条款达成协

14、议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产生法律效力(二)保险合同的有效与无效保险合同的有效:指保险合同是由当事人双方依法订立,并受国家法律保护保险合同的无效:指当事人虽然订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国家不予保护的保险合同(1)无效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种类 (2)无效保险合同的确认 (3)无效保险合同的处理B、保险合同的变更(一)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1、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 2、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二)保险合同的客体变更(三)保险合同的内容变更C、保险合同的解除(一)保险合同解除的形式 1、法定解除 2、协议解除(二)保险合同解除的后果D、保险合同的终止(一)保险合同终止的含义保险合同终止是指某种法定或约定事由

15、的出现,致使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二)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解除的区别1、直接原因不同 2、履行程度和效力不同 3、法律后果不同(三)保险合同终止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区别1、两者发生的原因不同 2、两者产生的后果不同(四)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 1、保险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2、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3、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来失而终止 4、人身保险合同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终止5、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而终止五、保险合同的履行五、保险合同的履行投保人义务的履行1、如实告知 2、交付保险费 3、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4、危险增加通知5、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 6、出

16、险施救 7、提供单证 8、协助追偿保险人义务的履行(一)承担保险责任(二)条款说明(三)及时签发保险单证(四)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再保险分出人保 密六、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的处理六、保险合同的解释和争议的处理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一)文义解释原则(二)意图解释的原则(三)专业解释的原则 (四)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 则解决保险合同争议的方式 (一)协商 (二)仲裁 (三)诉讼第三章第三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保险利益原则一、保险利益原则A、保险利益及其成立条件含义: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成立的条件1、应为合法的利益 2、应为经济上有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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