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人民法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文化长廊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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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汤阴县人民法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文化长廊采购项目汤阴县人民法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文化长廊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二次询价公告1.1. 招标条件招标条件汤阴县人民法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文化长廊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汤阴县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为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财政审批后,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2.2.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2.1 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法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文化长廊采购项目2.2 采购编号:汤财询价采购【2015】17 号 2.3 询价范围及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2.4 交货

2、及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 5 日内2.5 付款方式:供货安装完毕后付至合同价的 30%,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6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一年。2.6 建设地点:汤阴县人民法院院内3.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1造型展墙制作235.52展墙表面装饰235.53造型吊灯m624展板个805石膏板云朵造型吊顶m626专用转角射灯套757吸顶灯套68铺设强电刚性阻燃管m559动力线路管内穿线m11010用电设备及电源安装套111电子互动答题系统及程序写入套112预防未成年犯罪教育答题软件套113亚克力雕刻字个5114遥控电动升降背景墙套215电子

3、互动答题间场景制作14.713.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事实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展览展示或系统集成。3.3 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询价文件的获取询价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8 日至 2015 年 7 月 10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5:30-1

4、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4.2 询价文件售价 2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5.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 年 7 月 14 日下午 15 时 30 分,地点为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广场西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

5、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7.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采 购 人:汤阴县人民法院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7276389采购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26290868 15515164681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723802629 2015 年 7 月 8 日2询价文件前附表询价文件前附表 序号序号项目项目内内 容容1采购编号汤财询价采购【2015】17 号2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法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文

6、化长廊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4质保期一年5询价文件 领取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汤阴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门前广场西侧)6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 60 天内有效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大写:贰仟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大写:贰仟伍佰元整 小写:小写:25002500 元整元整保证金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账至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汇至: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00000076854171938012开户行:汤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保证金到账日期:2015 年 7 月 13 日下

7、午 16:00 前注:保证金交纳至以上账户后该银行回执复印件作为投标依据做到投标文件中,开标时另带该银行转账回执单、企业基本开开标时另带该银行转账回执单、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所开具的发票原件加盖投标企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所开具的发票原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到开标现场审查。业公章到开标现场审查。8投标文件份数 及装订方式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采用左侧粘贴方式,装订应牢固,不宜拆散;电子版(U 盘)一份;9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14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10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5 年 7 月 14

8、 日下午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11本次询价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事实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3.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展览展示或系统集成。3.3 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采购人预算价采购预算价:采购预算价:130000130000 元元投

9、标人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预算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预算价,否则按废标处理。13交货及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 5 日内14建设地点汤阴县人民法院院内1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3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6代理服务费1、按国家规定收取。2、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17本次询价 联系事宜采 购 人:汤阴县人民法院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37276389采购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26290868 15515164681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

10、3723802629 备注:投标人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请在备注:投标人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请在 20152015 年年 7 7 月月 1313 日之前下午日之前下午 16:0016:00 之前以书面形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将不予受理。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将不予受理。4邀请报价函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汤阴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所需的汤阴县人民法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文化长廊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与本次报价。一、采购编号采购编号:汤财询价采购【2015】17 号 二、项目名称二、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法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文化长廊采购项目三、报价

11、须知三、报价须知 (一)本次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报价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认真、仔细、如实地填报。如因报价供应商工作不认真,或者对所报产品不了解等原因,将本来不能满足要求的产品,填报成能满足要求的而中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三)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前附表 。保证金的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汇至: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00000076854171938012开户行:汤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保证金到账日期:2015 年 7 月 13 日下午 16:00 前注:保

12、证金交纳至以上账户后该银行回执复印件作为投标依据做到投标文件中,开标时另带该银行转账回执单、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所开具的发票原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到开标现场审查。(四)履约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产品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全额返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产品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全额返还。还。(五)报价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交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

13、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5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证明(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等有关资料。(六)报价文件应在相关处盖章、签字,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无报价文件及相关处无盖章、签字的,报价无效。(七)报价表内相应表格填写不全时,可另附 A4 纸。(八)采购项目报价表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以人民币表示,单位:元。报价单位根据经营范围报价,报价应包括到达交货地点所需的运杂费、保险费、以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九)采购项目报价表中的单价、总价要计算准确并认真填写,否则,因失误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十)交货验收完毕时间是指自合

14、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验收之日止,以“天”为计量单位。(十一)报价文件用 A4 纸中文打印,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文件不标明不标明“正本正本”、“副本副本”字样的报价无效,字样的报价无效,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递交后不允许修改。(十二)报价供应商在其报价文件中应详细明确地提供所报项目的技术参数,各项,各项参数均要与采购项目报价表中的参数均要与采购项目报价表中的“询价技术参数要求询价技术参数要求”栏的参数一一对应,不得缺项、栏的参数一一对应,不得缺项、文字表述不得概念模糊。文字表述不得概念模糊。(十五)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15、;否则,报价无效。(十六)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及电子版密封装在一个的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于 20152015 年年 7 7 月月 1414 日下午日下午 1515 时时 3030 分前送达分前送达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三楼开标室,过期不予受理。(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按前附表第 16 款缴纳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全额交纳。(十八)报价供应商无论参与此项采购工作的结果如何,均自行承担其费用。(十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保证金不予返还。1、提供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虚假的;2、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的;3、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

16、;4、签订采购合同时不交纳履约保证金或成交服务费的。6(二十)报价文件自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有效。(二十一)建设地点:汤阴县人民法院院内。(二十二)验收: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二十三)付款方式:供货安装完毕后付至合同价的 30%,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6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一年。四、评审原则、办法:四、评审原则、办法:(一)评审原则:公平、公正、择优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在评审时还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对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仅依据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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