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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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之 之 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上市公告书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上市公告书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日期: 2006 年 3 月 24 日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日期: 2006 年 3 月 24 日 2声 明 投资者务请注意:与股票相比,权证产品的价格可能急升急跌,权证持有人可能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此外,权证在到期时有可能不具任何价值。因此,有意购买权证的投资者

2、应当确保了解权证的性质,并在投资权证前仔细研究本权证上市公告书内所列的风险因素。必要时,应寻求专业意见。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权证上市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上市权证及标的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特别提示 权证上市后,如果其他机构以包钢股份A股股票为标的证券发行备兑权证,或其他机构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则创设权证,可能会对权证的交易价格产生影响。 3目 录 释义.4 第一节 概 览.6 第二节 绪 言.8 第三节 风险因素.

3、9 第四节 权证的派送情况.11 第五节 权证的条款.12 第六节 权证的履约担保.22 第七节 发行人情况.25 第八节 发行人的上市承诺.35 释义.4 第一节 概 览.6 第二节 绪 言.8 第三节 风险因素.9 第四节 权证的派送情况.11 第五节 权证的条款.12 第六节 权证的履约担保.22 第七节 发行人情况.25 第八节 发行人的上市承诺.35 4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包钢集团/公司/本公司 指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包钢股份控股股东标的证券 指 指包钢股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票,即包钢股份 A 股股票。 标的

4、证券上市公司/包钢股份 指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权证 指 包钢集团发行的以公司 A 股股票为标的证券、持有人在约定的行权期间有权按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向包钢集团购买公司 A 股股票的有价证券 认沽权证 指 包钢集团发行的以公司 A 股股票为标的证券、持有人在约定的行权期间有权按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向包钢集团出售公司 A 股股票的有价证券 对价 指 为消除 A 股市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由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通过协商形成的利益平衡安排 存续期 指 指权证存续期间,自认购权证、认沽权证上市之日起一年 行权日 指 指权证存续期内最后五个交易日 相关股东会议 指 指包钢股

5、份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合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会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5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机构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 指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6第一节 概 览 一、 认购权证 一、 认购权证 1、权证类别:备兑认购权证 2、行权方式:欧式,仅可在权证存续期内最后5个交易日行权 3、认购权证交易代码:“580002”,权证交易简称:“包钢JTB1” 4、标的证券代码:“600010”;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标的证券简称:“包钢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标的证券简称:“G

6、包 钢” 5、行权价:2.00元 6、行权比例:1,即1 份认购权证可按行权价向本公司购买1股包钢股份A股股票 7、结算方式:证券给付方式结算,即认购权证行权时包钢集团按行权价格向行权者收取现金并支付股份 8、认购权证存续期间:自认购权证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为2006年3月31日起至2007年3月30日。 9、认购权证行权日:2007年3月26日至2007年3月30日,共计5天 10、认购权证上市总数:714,914,937份 11、上市时间:2006年3月31日 12、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 认沽权证二、 认沽权证 1、权证类别:备兑认沽权证 2、行权方式:欧式,仅可在权证存续期内最

7、后5个交易日行权 3、认沽权证交易代码:“580995”,权证交易简称:“包钢JTP1” 4、标的证券代码:“600010”;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标的证券简称:“包钢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标的证券简称:“G包 钢” 5、行权价:2.45元 6、行权比例:1,即1 份认沽权证可按行权价向本公司出售1 股包钢股份A股股票 77、结算方式:证券给付方式结算,即认沽权证持有人行权时,将向本公司支付根据行权比例计算的包钢股份A股股票,并获得依行权价格计算的价款。 8、认沽权证存续期间:自认沽权证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为2006年3月31日起至2007年3月30日。 9、认沽权证行权日:200

8、7年3月26日至2007年3月30日,共计5天 10、认沽权证上市总数:714,914,937份 11、上市时间:2006年3月31日 12、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8第二节 绪 言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及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上市的基本情况。 根据经包钢股份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向包钢股份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以获得本公司持有包钢股份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根据包钢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本次上市

9、的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作为对价的组成部分,于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包钢股份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份将分别获得4.5份认购权证和4.5份认沽权证,共计714,914,937份认购权证和714,914,937份认沽权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权字200610号文同意,本公司支付的714,914,937份认购权证和714,914,937份认沽权证将于2006年3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其中,认购权证交易简称“包钢JTB1”,权证交易代码为“580002”;认沽权证交易简称“包钢JTP1”,权证交易代码为“580995”。 9第三节 风险因素 权证产品对中国证券市场而言是一种新

10、型投资品种,其特性尚未被市场投资者完全认识。由于权证的杠杆效应,其价格波动幅度可能会大幅超过标的证券的波动幅度,并可能出现急升或急跌的情况。权证投资者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完全损失其投资,包括损失权证之买入价款。权证投资人在购买权证前,应对权证之知识有较为清晰的了解,就其交易特性和交易风险有充分认识,并仔细研究本上市公告书内所列载之风险因素和基本资料,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应充分考虑。如有需要,应在投资权证之前征询专业意见。 具体而言,权证的投资者应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1、标的证券价格变动的风险 影响权证价格的因素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因素:标的证券价格、标的证券价格波动幅度和频率、股息及利率、距到

11、期日时间、发行人经营状况等。以上各种因素的变化均可能使权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本次上市的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的标的证券均为包钢股份A股股票, 因此当钢铁产业的相关政策、 包钢股份的经营状况等发生变化时,会对本次上市权证的内在价值和价格发生影响,可能给权证投资者造成损失。 2、权证价格波动风险 权证具有杠杆效应,其波动幅度往往大大超过标的证券的波动幅度,因此其投资风险要明显高于标的证券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于权证之前,应对权证之风险特性有充分和深刻的认识。 3、权证内在价值下跌至零的风险 认购权证或认沽权证持有人在行权日可购买或出售包钢股份A股股票, 在包钢股份A股股票价格分别低于或高于行权价格的

12、时候, 认购权证或认沽权证的内在价值可能下跌至零,从而导致权证交易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4、时效性风险 权证的价值包括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两部分,时间价值随着剩余存续期限的缩短而衰减,存续期满未行权的权证将不具有任何价值。 105、市场流动性风险 权证上市后,可能出现交易不活跃甚至权证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使权证缺乏流动性,权证投资者的利益无法顺利实现。 6、权证交易机制特殊性所引致的风险 与股票、可转换债券、基金等不同,目前权证交易实行T+0交易制度,涨跌幅计算方法也不相同。由于交易机制的不同,权证的市场交易风险可能远远大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基金等证券品种。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认识。 7、利率风险

13、 当市场利率变化时,权证的价值和交易价格会受到综合的影响。利率可能会引起标的证券价格的变动,同时也会引起无风险利率水平的改变,从而影响权证的理论价值,进而引起权证交易价格的变化。 8、权证发行人履约的风险 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行权时,如果权证发行人包钢集团没有足额的股票或现金支付或购买权证持有者向其以约定价格购买或出售的股票,则权证存在无法行权的风险。包钢集团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对其持有的拟用于认购权证行权时支付的股份和认沽权证行权时所需要的资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有关履约担保手续,以确保履行该等支付义务。 9、新品种尚未被市场完全认知的风险 权证产品在中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品种,在新产品推出初期,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认识。 10、权证上市后,如果其他机构以包钢股份A股股票为标的证券发行备兑权证,或其他机构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则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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