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行【精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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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与行 政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陈鹤 副教授第五讲:政府管制与行政法 行政许可及案例分析 行政处罚及案例分析 行政强制及案例分析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及案例分析研读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 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年月日第一节 行政许可一、行政许可概述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 指行政机关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 准予其从事为法律所一般禁止的某种活动而作出的书 面的或口头的行政处理决定。 行政许可的结果是赋予许可申请人从事某种行为

2、的资 格和能力,其法定表现形式就是各种许可证或执照以 及具有许可性质的检验、注册、批准等文书。注意:行政许可不同于行政登记 登记是行政机关对已发生的事实或将要发生的事实依 法予以书面记载的话动,虽然行政机关也可以通过发 放一定证明文件的形式进行管理,但在这种管理活动 中,行政机关是没有自由裁量权的,只要有符合法定 条件的事实,行政机关必须予以登记。(二)行政许可的特点 1、只有依法享有特定职权的行政机关才有权作出对特 定申请人解除法律所一般禁止的决定; 2、是依申请的要式法律行为; 3、是公开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开放的; 4、行政许可制度一经建立,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公 开公正地取得行政许可

3、就成为其法定的权利,行政机 关违法剥夺这项权利的行为属于违法的行政行为; 5、行政许可的内容是法律一般禁止的活动; 6、行政许可的范围和标准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并 由行政机关依法公正、严格地把握,但行政机关具有 很大的自由裁量的余地; 7、行政许可行为的法律表现形式是由行政机关制作 并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书状,许可证照是持有人从事 所载内容的行为的法律凭证; 8、行政许可制度是涉及当事人重大的、潜在的物质 利益的行政法律制度,对行政许可证照的永久的或暂 时的吊扣,涉及证照持有者的重大人身、财产权益, 属于重大的行政处罚内容,依法必须按照听证程序实 施。 二、行政许可的范围和标准 (一)行政许可范

4、围的含义 行政许可范围所要解决的是法律、法规应对哪些行业、 哪些行为设定许可。 其中隐含的则是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问题,即何种级别 的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何种内容和何种程度的行政许 可的问题。 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一般应当由法律、法 规设定,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则只能在法律、法 规规定的许可范围内作具体的规定,而不能创设新的 行政许可事项。(二)确定行政许可范围的意义 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在于其作为一种社会管理 手段的有效性,对于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及 其产品和服务,必须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加以管理。 但也必须看到,这种管理是以限制公民、法人及组织 的自由为代价的,无限制地扩大行政许可

5、范围的结果 必然是对社会生机活力的抑制或扼杀。(三)确定行政许可范围的标准 确定行政许可范围的目的在于兼顾行政效率与公民自 由,在维持社会良好秩序的前提下维持足够的社会发 展动力。 因此,行政许可范围的确定的一般准则是:凡涉及到 大多数人的生命、财产、自由及精神利益的行业及行 为必须设立行政许可;凡关系到公众、社会及国家利 益的特殊行业、经营活动也必须实施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可以设设定许许 可的事项项直接涉及公共利益或个人重大利益的特殊活动动( 安全);有限自然资资源的开发发利用、公共资资源的 配置或特定行业业的市场场准入(特许许);特定职职 业业行业资业资 格、资质资质 的确定(资资

6、格);特定设备设备 、设设施、产产品、物品的检验检验 、检测检测 、检检疫(技 术术);企业业或者其他组织组织 的设设立(主体)。可不设设定许许 可的标标准能够够自主决定的;市场场能够调节够调节 的;能够够自律 管理的;能够够事后监监督的。停止实实施许许 可的标标准省级级政府对对行政法规设规设 定的有关经济经济 事务务的许许 可,认为认为 符合可以不设设定许许可的标标准的,报报国 务务院批准后可在本区域内停止实实施。三、行政许可的条件 行政许可的条件是申请行政许可的当事人所应当具 备的物质、人力条件和能力,是当事人取得行政许 可的首要的实质性要件,是设立行政许可的规范性 文件所规定的主要内容,

7、以及行政机关据以审查当 事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的主要依据。 行政许可的条件不能过于宽泛,也不能过于细致、 周密。四、行政许可的种类 1、按照行政许可的申请人的范围可以分为一般许可 和特殊许可。 一般许可是指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领取许可 证照、主管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无特殊限制的许可 形式。通常情况下的行政许可都属于这类行政许 可,如驾驶执照、营业执照等。 特殊许可指对申请有特别限制的许可形式,如持 枪证、烟草专卖证等。 2、按照许可持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分为排他 性许可和非排他性许可。 前者指某一许可申请人获得某一许可后,在一定 地域、时限内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再申请获得相同 的或类似的许可。 非

8、排他性许可则是多个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可 以同时取得的许可,例如机动车驾驶执照、普通 行业的营业执照等。 3依许可是否附加必须履行的义务标准,可将行政许 可分为权利性许可与附义务的许可。 权利性许可又称可以放弃的行政许可,是被许可人 在取得许可后可以从事被许可的职业或者行为,也 可以搁置不用的许可种类,如驾驶执照等。 附义务许可又称不可放弃的行政许可,是许可证持 有人获得许可的同时承担了一定期限内从事该活动 的义务,否则行政机关可以废除许可持有人业已取 得的许可或者要求其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许可形式 ,如专利许可、建设用地许可等。 4根据许可的目的形式,分为行为许可和资格许可 。 行为许可是允许

9、符合条件的实施许可人从事某种 活动的许可,如生产、经营、运输等的许可。这 类许可一般仅限于某种普通的社会行为,对这类 行为无需特殊的资格限制,任何人都可以从事。 因此,这类许可中也就没有资格许可的内容。 资格许可则是行政机关应当事人的申请,经过考 核程序核发证明文书,允许持证人享有某种资格 、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的许可,如律师证、注册会 计师证、注册建筑师证等。这类许可往往是持有 人从事某种行为的先决条件,但仅有这类许可证 尚不能从事与其有关的职业活动,还必须再申请 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才能实际执业。 5从许可的形式划分,可分为证照式许可和非证照式 许可。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许可形式,主要的是以

10、 各种证书形式出现的许可证、执照、准许证、特许 证等,并且通常须正本副本结合使用。 但我国的很多法律、法规中也存在着大量的不以证 照形式出现的许可形式,如商品检验章、规划用地 审批表等。五、行政许可程序 行政许可的程序就是行政机关核发行政许可证照行 为的形式、步骤、顺序等的总和。具体包括以下几 方面的内容:(一)行政许可的申请 1、必须向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颁发许可证的机关申 请; 2、申请的内容是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许可方可从事 的行为; 3、提出申请的一方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条件 和能力; 4、申请通常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二)行政许可的审查 审查的内容主要是: 1是否属于法定的行政许

11、可的范围; 2是否属于行政机关的管辖范围及审批权限: 3申请许可的材料是否齐备,内容是否真实、形式是 否符合要求; 4申请许可的程序是否合法: 5申请人是否符合许可的条件,这是行政许可的审查 程序中最具有实质性内容的部分,也是行政机关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条件的范围内充分行使自由裁量 权的主要环节。(三)许可证照的颁发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颁发行政许可证照;及时通 知申请当事人。(四)申请许可的救济程序 申请许可的救济程序主要是对未取得行政许可的申请 人的权利的救济,目前的救济途径主要是行政复议和 行政诉讼。(五)许可证的注销、撤销与废止 许可证的注销是许可证的持有人主动向行政机关申 请放

12、弃许可证的行为; 许可证的撤销是行政机关在某些情况下决定许可证 自始无效; 许可证的废止则是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被许可行为 实施完毕后不再有效。六、与许可证有关的行政处罚及其救济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暂时限 制或者永久剥夺许可证执照持有人某种资格或能力的 行政处罚手段。 行政处罚法将此类行政处罚归入适用听证程序 的行政处罚种类之一。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剥夺当事人行政许可证 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国家 赔偿的责任。导读:行政许可法几个亮点 1、明确了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 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省级地方人大及 其常委会可以依法设定

13、行政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可以 依据法定条件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其他国家机关包 括国务院各部门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经常性许可非经常性许可制定具体规定禁设许可法律可立法设设定无此情况无此情况无特殊禁止行政 法规法律未设设定法律未设设定的,必要时时可 以决定方式设设定;实实施后 除临时临时 性许许可外,应应及时时 提请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立法或自行制定行政法规规行政法规规、 地方性法规规 、行政规规章 可在上位法范 围围内作出具 体规规定,但 不得增设许设许 可,不得增 设违设违 反上位 法的其他条件无特殊禁止地方 法规上位法未设设 定无此情况由国家统统一 确定资资格资质资质 的许许可企业业 或

14、其他组织组织 的 设设立登记记及其 前置性许许可 限制外地生产产 、经营经营 、服务务 、商品进进入的 许许可省级 地方 规章无权设权设 定上位法未设设定许许可的,必 要时时可设设定临时临时 性许许可; 实实施满满1年需继续实继续实 施的 应应当提请请本级级人大及其常 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规 2、减少收费项目。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 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原 则上不得收取费用, “工本费”成为历史。 3、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涉及公 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15、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 告,并举行听证。 4、行政许可法规定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不得随意 变更或撤销。如果由于公共利益的原因,确需改变已 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也要依法进行,并对老百姓因此 受到的财产损失给予补偿。 5、明确了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责任。行政许可法将 监督检查作为行政许可权的必要延伸,设专章规定了 对从事需要行政许可活动的严格监督检查,把事前行 政审批与事后严格监管有机统一起来。导读:行政许可法之三大廉政文化 1、慎权省权 行政许可自古有之。我国封建社会重农抑商,国家垄断盐 铁的生产和经营,未经政府许可不得经营。 受全能政府、管制政府观念和部门利益的支配,行政许可 权渐渐演变为政府、部门

16、所有,以许可代替管理,以收费 、罚款代替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几乎无处不在。一些地方 、部门和腐败官员甚至把行政许可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 长期管制型政府的工作思维和模式,导致一些政府工作人 员滋生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衙门作风,从而引发严重的 社会问题。 行政许可法规定,设立行政许可仅限于六个方面 : 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环境 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 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及关系公共利 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事项; 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 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条件或特殊技能等资格、资 质的; 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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