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意外伤害保险(2017版)条款阅读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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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恒大意外伤害保险(恒大意外伤害保险(20172017 版)版)条款条款 阅读指引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2.3)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及其他本公司不予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等)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本公司(3.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5.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8) 条

2、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特别是以黑体字标识的 内容) 。 条款目录条款目录 1.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范围 2.2.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2.5 保险期间 3.3.保险金的申请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的给付 3.5 诉讼时效 4.4.保险费的交纳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5.5.合同解除和变更合同解除和变更 5

3、.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5.2 合同变更 5.3 联系方式变更 6.6.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1 明确说明 6.2 如实告知 6.3 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7.7.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7.1 年龄错误 7.2 保险合同的效力 7.3 委托代办业务 7.4 争议处理 8.8.释义释义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恒大人寿2017 意外伤害保险 058 号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恒大意外伤害保险(2017 版)条款 恒大意外伤害保险(恒大意外伤害保险(20172017 版)版)条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指投保人, “我们”和“本公司”指恒大

4、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本公司之间 订立的“恒大意外伤害保险(2017版)合同”。 您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您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合同构成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险合同及其他书面协议均是您与本公司之间订立的保险合 同的组成部分。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与生效 一、 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二、 本合同生效日在保险单上载明。 1.3 投保范围投保范围 一、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0 周岁至 60 周岁。投保时,被保险人 为 0 周岁的,应当为出生满 30

5、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 二、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释义 8.1) 计算。 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意外身故基本保险金额和意外伤残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 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如上述金额有所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准。 2.2 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身故保身故保险金限制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 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 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3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遇本合同约定的意

6、外伤害事故(见释义 8.2) , 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其身故或伤残,本公司将承担下列保险金给付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 一、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 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 以此 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 本公司将按意外身故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 金,本合同终止。 二、 如果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之前已经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则应给付的意外身故 保险金须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 一、 如果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事故, 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 以此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

7、码(以下简称“标准”, 见释义 8.3)所列伤残项目,本公司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 评定, 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残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意外伤残保险金。 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 则按 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 并据此给付意外 伤残保险金。累计达意外伤残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终止。 二、 如果本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已赔付的伤残可领较 严重等级伤残保险金者, 按较严重等级标准给付, 但之前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应 予以扣除。 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伤残不参与伤残评

8、定, 且不支付伤 残保险金。 三、 本公司仅对依本合同约定按该标准所评定的伤残项目进行赔付。 2.4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一、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伤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恒大意外伤害保险(2017 版)条款 (二)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患有的残疾; (三)因被保险人斗殴、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七)被保险人主动吸

9、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 8.4) 、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见释义 8.5)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八)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 8.6)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义 8.7)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释义 8.8)的机动车(见释义 8.9) ; (九)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 分类为精神疾病的疾病)导致的伤害; (十)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整容、其他内外科治疗或手术导致的伤害; (十一)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见释义 8.10) 、跳伞、滑雪、滑水、滑翔、狩猎、攀岩(见释义 8.11)运动、探险(见释义 8.

10、12)活动、武术比赛(见释义 8.13) 、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见释义 8.14) 、赛马、赛车、蹦极等高风险运动; (十二) 被保险人猝死(见释义 8.15) ; (十三) 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十四) 战争、恐怖活动、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生化武器、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 因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将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继承法 的规定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未满期净保费 (见释义 8.16)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 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未满期净保费。 三、 因上

11、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伤残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的责 任,本合同继续有效。 四、 除上述情形外,本条款中还有其他以黑体字标识的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 2.5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与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 并于保单上载明, 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保险金的申请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受益人 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 一、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指定一人或多人为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多人时, 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如果没有确定份额, 各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 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可以依法由其

12、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二、 本合同有效保险期间内, 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意外身故保 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受益份额,但须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收到变更的书 面通知后, 将及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变更的生效 时间以批注或者批单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三、 您在指定和变更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顺序、受益份额时,须经被保险人 或被保险人的监护人书面同意。 四、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恒大意外伤害保险(2017 版)条款 (一) 没有指定

13、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五、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 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 推定受益人 身故在先。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 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 受益人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

14、故的性质、原因、损失 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 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 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申请 一、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下列方式办理: 意外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申请的申请 由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一) 保险合同; (二) 意外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见释义 8.17) ; (三)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 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权机构出具 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四)

15、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申请的申请 意外伤残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的原件: (一) 保险合同; (二) 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 被保险人的法医鉴定书或医学鉴定诊断书; (四) 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 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或者被保险人补充提 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三、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 继承人还必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 文件。 四、 受益人、被保险人或者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 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保险金, 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者继承 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 权的证明。 3.4 保险金的给付保险金的给付 一、 本公司在收到理赔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 将及时作出核定; 情形复 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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