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深刻领会《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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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确把握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 旨和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劳动合 同法对于完善和发展劳动合同 制度的现实意义-在全市劳动合同法培训会上的发言王 璞回答三个问题: n1、劳动合同法为什么要确立这样一些 立法宗旨;n2、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中包含了那 些具体要求;n3、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 与发展集中体现在了哪些方面。第一部分 关于劳动合同法明确 的立法宗旨n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用四句话加 以明确的,即:“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 的劳动关系。” n一、之所以把“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作为立 法宗旨,是因为劳动合同制度本身就

2、处于 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而且还面临着 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问题一: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出现劳动争 议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问题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 定。问题三: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 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n二、之所以把“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 权利和义务”作为立法宗旨,是因为明确劳 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合 同制度中最重要的内容n三、之所以把“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 立法宗旨,是因为要谋求劳动合同双方当 事人力量和利益的平衡n四、之所以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 关系”作为立法宗旨,是因为构建和发展和 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已经成为劳动

3、合同制度 建设的最终目标第二部分 关于劳动合同法遵循 的基本原则 n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五项,即:1、合法原则;2、公平原则;3、平等自愿原则;4、协商一致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 一、合法的原则n第一,劳动合同订立合法。具体要求是:主体、内容、程序“三合法” 。如有一项不合法,劳动合同无效。n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合法。 第五十七条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 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 元。” n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一般合同的必 备条款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 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

4、等情况。”这些要求满足 了,内容才合法,合同才有法律效力。(涉及到的条款有:第4条、第17条、第18条、第 58条、第81条等。)n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与形式必须合法。 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 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 、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 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 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 当如实说明。” 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里,协商就 是法定的形式。双方必须经过协商一致来决定采 取何种法定类型劳动合同。(A、程序合法:涉 及第8条,第13条、第

5、14条、第15条、第60条 。B形式合法:涉及10、11条。)n第二,劳动合同履行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 的义务。” (涉及到的条款有:第29条、第 30条、第31条第32条、第85条、第86条第 88条等。)n第三,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合法。(涉及到的条款有:第33条、第34条、第 35条、第46条、第47条等。)首先、劳动合同变更合法。劳动合同合法变更有两情况:一种是常见 的“协商变更”,另一种是“客观情况发生变 化后的变更” 。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同时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应当

6、采用书面 形式。” n其次,劳动合同解除合法。 双方解除的,实际上就是协商解除劳动合 同。 第三十六条规定明确了它的合法性:“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又有补充规定,用人单位首 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需支付经济 补偿金,而劳动者首先提出动议的,用人 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n单方解除的,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况。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两种情形下是合法 的: 第一种情形:自由解除。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动合

7、同。” 这一条使劳动者获得了单方预告解除权,从而也 获得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极大自由。 n第二种情形:针对用人单位过错解除。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 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劳动合同违 法的;” n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是允许 的。第一种情形:因劳动者出现法定情形的过错,用 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8、、在试用期间被 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 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 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 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 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n第二种情形: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提前预告 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9、的;2、劳动者不能 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 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达成协议的。” n第三种情形:因企业发生较大变化,可以批量解除劳动关 系。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 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 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 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 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 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 产、重大技术革新或

10、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 ,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 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涉及第36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0条、 第41条。)n第四,劳动合同终止合法。(涉及到的条款有:第44条、第45条、第50条 等。)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 合同终止合法:“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 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 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 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 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11、他 情形。” 二、公平的原则 三、平等自愿的原则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 的居民身份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形式 收取财务。”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涉及到专项培训、知识产 权、商业机密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 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这一原则赋予了双方当事人公平地表达各自意愿的机会,有 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涉及到的条款有:第9条、第25条、第32条、第42条等。 )n四、协商一致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关于订立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第十四条,关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第十五条,关于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第

12、三十五条,关于变更劳动合 同约定的内容;第三十六条,关于解除劳动合同 等等,统统都设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这样一个必备的前提。n(涉及到的条款有:订立:第13、14、15、16条 ;变更:第35条;解除:第36条、第37条、第 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2条、第 43条等。)n五、诚实信用原则在劳动合同法中主要表现为: 第一,确立了签订劳动合同的先合同义务 和缔约过失责任。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 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 、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 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 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 直接相关

13、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 明。” n第二,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应恪守信用, 履行义务;不履行义务使他人受到损害时 ,应当自觉承担责任。 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 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 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n第三,规定了履行劳动合同的后合同义务。 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 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 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 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 人单位对已经解除

14、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 至少保存二年待查。” (涉及到的条款有:第8条;第18条;第50条、第 86条、第90条等。 )第三部分 关于劳动合同法对促 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的现实意义 n劳动合同法对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度的 发展。我们可以从五个方面加以把握: 1 、进一步保护了劳动者就业权益; 2、进一步规范了各类劳动用工形式;3、进一步强化了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4 、进一步保护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5、 进一步健全了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一、劳动合同法进一步保护了 劳动者就业权益n(一)针对当前劳动合同短期化倾向严重的问题,提出了 强制签订固定合同的要求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5、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自用 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日起建立。而 且,八十二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 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二条还明确了相应的惩戒措施,即:“用人单 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从法律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 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n(二)规定了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

16、济补偿: 一是劳动合同期满的;二是用人单位被依 法宣告破产的; 三是用人单位同被吊销营 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用人单位决 定提前解散的。 n(三)在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时,强调了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n(四)适当限制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权, 加大了就业保护的范围四十一条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 列人员:一是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是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 是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 未成年人的。同时,还规定:有裁减人员行为的 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 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 减的人员。n 四十二条又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一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 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 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是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是患病 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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