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婚姻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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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法(本)1一、婚姻与感情的关系二、离婚的问题感情婚姻2第一章 婚姻与家庭3第一章 婚姻与家庭一、婚姻、家庭的概念(一)婚姻,是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 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n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n婚姻是当事人具有夫妻身份的结合n婚姻是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认可的男女结合4第一章 婚姻与家庭(二)家庭,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 为纽带而组成的亲属团体。n家庭是基于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而组成 的亲属团体。收养是例外。n家庭须有共同经济,是一个既包括人口 再生产,也包括组织家庭经济生活的一 个生活单位。5第一章 婚姻与家庭n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 目的的,以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

2、结合。n家庭,是指共同生活的,其成员间互享 有法定权利、互负有法定义务的亲属团 体。 6第一章 婚姻与家庭(三)婚姻与家庭的关系n婚姻是家庭的前提n家庭是婚姻的结果7第一章 婚姻与家庭二、婚姻家庭的属性n自然属性,是指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 然因素。(两性、血缘)n社会属性,是指决定和影响婚姻家庭的 社会力量及婚姻家庭所包含的社会内容 。(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习惯 )8第一章 婚姻与家庭三、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一)婚姻的社会职能n性爱功能n生育功能n扶助功能9第一章 婚姻与家庭(二)家庭的社会职能n实现人口再生产功能n组织经济生活的功能n教育功能10第一章 婚姻与家庭四、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

3、一)群婚制,是指在原始社会中,一定 范围的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 婚姻形式。11第一章 婚姻与家庭n血缘群婚制,又称血缘婚,是指在同一 原始群体内部,根据人们的出生辈分或 年龄划分允许通婚的集团。n亚血缘群婚制,又称伙婚,它仍是同行 辈男女之间的集团婚,但却从两性关系 中排除了兄弟姐妹,后又排除了血缘较 远的兄弟姐妹间的通婚。12第一章 婚姻与家庭(二)对偶婚制,是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 短的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偶居生活的 婚姻形式。(三)一夫一妻制,指根据一定社会规范 的要求,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在 同一时间内,不得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 配偶的婚姻制度。 13第一章 婚姻与家庭恩格斯:n

4、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n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n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 文明时代相适应的14第二章 婚姻法概述15第二章 婚姻法概述一、婚姻法的概念婚姻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 生和终止,以及基于这些关系而产生的 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6第二章 婚姻法概述n婚姻法是包括了婚姻、家庭和亲属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和。n婚姻法是现行法律体系中所有婚姻家庭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和。n婚姻法属于部门法、基本法、实体法和国内 法。17第二章 婚姻法概述二、婚姻法的调整对象n从范围上看:既调整婚姻关系,也调整家庭关 系。既包括纵向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变更 和终止,也包括横向的

5、婚姻家庭主体间的权利 和义务。n从性质上看:既有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 又有婚姻家庭方面的财产关系。但婚姻法是一 部身份法,不是财产法。18第二章 婚姻法概述三、婚姻法的特点n适用的广泛性n强烈的伦理性n鲜明的强制性19第二章 婚姻法概述四、婚姻法的渊源n宪法n法律n国务院及所属部委颁布的条例、决定、规定等规范 性文件n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有关规定n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及认可的有关案例n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及国际惯例20第二章 婚姻法概述五、婚姻法与其它法律的关系n宪法n行政法n民事诉讼法n刑法21第二章 婚姻法概述儿子 儿媳(房子)父母 儿子 儿媳儿子 儿媳22第二章 婚姻法概述

6、n民法通则n基本原则:民法是“自、公、等、诚”;婚姻法是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 。n目的:民法服务于市场经济关系;婚姻法服务于家庭关系。n主体:民法是一切平等的自然人和法人。婚姻法是有特定身 份的人。n性质:民法具有任意性“意思自治”。婚姻法具有强制性。n法律关系产生的根据:民法是事实、行为和事件;婚姻法是 特定的身份。23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24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一、婚姻自由原则(一)婚姻自由概念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 法律的规定,自主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 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25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n古代:包办婚姻n欧洲中世纪:神作之合n近代:天赋人权

7、1791年法国宪法:民事契约 1804年法国民法典:未经合意不能成立婚 姻26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n胡果:性关系n康德:法律关系契约关系n黑格尔:伦理关系n马克思:社会关系特殊的社会关系平等、忠诚、恩爱、共同对子 女负责的合作关系。27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二)婚姻自由的内容1、结婚自由包括:n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意思表示 真实,不容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强迫 、欺骗,也不允许任何第三者加以包办 和干涉。n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28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2、离婚自由包括:n夫妻双方有共同作出离婚的决定,达成 离婚协议的权利,或在夫妻感情确已破 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

8、的情况下, 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诉讼的权利 。n离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 、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9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三)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的行为1、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 为n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 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在完全违背婚姻当 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缔结的婚姻。n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 父母)以索取大量钱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 人缔结的婚姻。30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n联系:均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n区别:包办不一定买卖,但买卖一定 是包办。n如果不是出于钱财上的目的,但实际 从中索取了大量财物的,应认

9、定为买 卖婚姻。31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甲 : 儿子 女儿乙 : 儿子 女儿(17)32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司法解释(一)第10条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 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 、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 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33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婚姻法第1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 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 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 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 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34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2、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n与

10、买卖婚姻的区别n与诈骗钱财的区别n与馈赠礼品的区别 35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 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 以双方离婚为条件。36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二、一夫一妻原则(一)一夫一妻制的概念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 的婚姻制度。 37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二)一夫一妻制的必然性n人性的要求n自然的要求38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三)禁止重婚

11、和其他破坏一夫一妻制的 行为1、禁止重婚 (1)重婚,是指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 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段时间 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39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n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 的重婚。n虽未经结婚登记,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 居生活,构成事实上的重婚。 40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2)重婚与重婚罪处理原则:维持前婚,解除后婚。(3)重婚的法律后果n婚姻无效n离婚的法定理由,可请求损害赔偿n可追究刑事责任 41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2、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n姘居,是指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的男女非法 同居,但并不以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对外 不以夫妻

12、名义,别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的 结合。n通奸,是指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的男女自愿 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42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n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司法解释(一)第2条规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 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 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禁止卖淫、嫖娼43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三、男女平等的原则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在婚姻家庭关系 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44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 则 妇女 残疾人18岁 60岁 45第三章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五、计划生育原则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n人口结构倒挂n性别比例失调46第四章 亲属关系

13、47第四章 亲属关系一、亲属关系的概念亲属,是指基于婚姻、血缘及法律拟制 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48第四章 亲属关系二、亲属关系的种类(一)中国古代亲属的分类:n宗亲,是指以男系亲为中介而联络的亲 属 n外亲,是指以女系亲为中介而联络的亲 属 n妻亲,是指以妻子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49第四章 亲属关系(二)现代亲属的分类n配偶,即夫妻,是指男女双方因结婚 而产生的亲属关系。配偶是血亲的源泉,姻亲的基础。50第四章 亲属关系n血亲,是指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1)自然血亲,是指出于共同祖先,彼此 之间存在天然血缘联系的亲属。全 血缘、半血缘。 (2)拟制血亲,是指本无天然血缘联系, 但是基于某种法律行

14、为,法律赋予他们 与血亲相同的的地位。51第四章 亲属关系n姻亲,是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 亲属,但不包括配偶本身。(1)血亲的配偶 (2)配偶的血亲 (3)配偶血亲的配偶52第四章 亲属关系三、亲系和亲等1、亲系亲系,是指亲属之间的世系联系,即 亲属联系的脉络和途径。 53第四章 亲属关系n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出生联系的亲属,即 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n旁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着共同的血缘,但 彼此间没有直接生育联系的亲属。54第四章 亲属关系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己身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玄孙子女55第四章 亲属关系2、亲等亲等,是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 程度的方法,即亲属的等级

15、。 56第四章 亲属关系罗马法亲等计算法n直系血亲,是从自己往上或往下数,每经一代 为一亲等,但己身不算。n旁系血亲,是先找出自己和所要计算的亲属最 近的共同祖先,再分别计算自己所要计算的亲 属与这位祖先的亲等,两者相加为亲等数。57第四章 亲属关系四、世代计算法n直系血亲,先由自己算起,然后向上或 向下代数相加。n旁系血亲,先找出自己和所要计算的亲 属的最近的共同祖先,然后各自计算代 数,同辈以一方的代数计算,不同辈份 以代数多的一方为准。 58第五章 结婚制度59第五章 结婚制度一、婚约婚约,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 的所作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为订婚,订婚后的男 女双方产生未婚夫妻的关系。 60第五章 结婚制度n早期型的婚约: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有宗教上 的约束力,违约须在财产上给予赔偿。n晚期型的婚约:不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没有 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得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婚约 ,但对婚约期间的财产问题有特别规定。n我国对婚约的态度:既不提倡,也不反对。 61第五章 结婚制度婚约期间的财产问题:n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n赠与:单方赠与、双方赠与、第三人赠 与62第五章 结婚制度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 持。(1)双方未办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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