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营业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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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业营业税的处理餐饮业营业税的处理餐饮业作为我国第三产业中一个传统服务性行业,营业税税率为5%,按规定应交营业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账户核算。财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要善于分析经济业务的实质,准确划分税目。酒店餐饮企业营业税根据不同的经营模式要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做法如下: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酒店餐饮企业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然后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是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行为。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2、其中,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营业税主要对各种劳务征收,同时对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也征收营业税。增值税主要对各种货物征收,同时对加工

3、、修理修配业务也征收增值税。营业税与增值税都是流转税,两个税种性质相同,各自征收领域不同。在实际操作中,要划分混合销售或是兼营行为,才能正确划分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体规定如下:涉及旅店、饮食、旅游等业务,根据混合销售规定的处理原则,容易确定征税范围,如饮食行业,在提供饮食的同时,附带也提供香烟等货物,就应按饮食业征收营业税。饮食业自制食品,可对内又可对外销售货物的兼营情况,如某饭店在大门口设一独立核算的柜台,既对店内的顾客提供自制食品,又对外销售,这种情况属于兼营行为。营业税的征收要考虑企业的销售行为,与增值税进行严格的区分。财务人员尤其要注意企业的经营模式,为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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