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配套移动式垃圾压缩箱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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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1 页,共 6 页 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配套移动式垃圾压缩箱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配套移动式垃圾压缩箱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建招合字建招合字【2012018 8】(】(肇肇)第第 号号 甲方: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乙方: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 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 :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配套移动 式垃圾压缩箱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 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 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

2、协议。 第一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配套移动式垃圾压缩箱; 2.服务期限: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流程工作; 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预算:¥200 万元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第 2 页,共 6 页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

3、.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 标(成交)通知书;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 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

4、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 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第 3 页,共 6 页 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 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

5、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 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 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第五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

6、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书面终止本协议;非代理机构原因引致项目采购暂停或中止,本协议第 4 页,共 6 页 持续有效,若因此增加工作量,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后适当增加服务费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若单方面取消本代理业务,均应承担本协议合同中全额标服务费作为经济赔偿。 第六条第六条 有关费用有关费用 1.本项目为政府采购中的货物采购性质,中标服务费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23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计取由乙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单位应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该项费用;若招标失败,则

7、按该费用标准的 90%计取,并于招标失败后三天内由本合同甲方支付给乙方。招标失败后,再次招标工作由乙方负责完成,再次招标的费用按本合同标准重新计取。 2本次采购代理相关的费用如招标公告费、开评标会务杂费、专家评标费、餐费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若招标失败,则由甲方承担。 3 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向中标 (成交) 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如中标 (成交)供应商逾期不支付服务费的,则乙方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 4 非代理机构原因的招标失败, 服务费用按本工程委托代理报酬的 90%收取,甲方须在招标失败之日起三天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5如招标失败,需再次招标,则再次招标的费用按本合同重新计取。

8、第 5 页,共 6 页 6.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如果委托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代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受托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七条第七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第八条 其他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委 托 方(盖章) :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咨询方(盖章)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318 号嘉业大厦 22 层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 公司帐号:4405017086050000000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黄岗分理处 开户名称: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第 6 页,共 6 页 联 系 人: 李美琼 联系电话:0758-2551508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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