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

上传人:xy****7 文档编号:45692882 上传时间:2018-06-18 格式:PDF 页数:4 大小:137.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乐税网( http:/ )邮箱: J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行政监管工作的通知【标 签】注册税务师行业,行政监管,自查【颁布单位】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文 号】鲁国税函2011261号【发文日期】2011-06-14【实施时间】2011-06-14【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务代理人员管理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青岛):根据全国税务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为了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进一步规范其执业行为,针对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进一步提高加强注册税

2、务师行业行政监管,规范其执业行为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行政监管,规范其执业行为,关系着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正常的征纳关系和税收征管秩序,关系着国家利益和纳税人权益,关系着税务机关的整体形象;同时,也关系着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充分认识注册税务师行业在依法征管,优质服务,提升纳税遵从度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规范管理、规范市场、规范执业。各级税务机关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彻底解决个别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与涉税中介机构的不正当利益关系,推进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二、实现税务机关人员与税务代理机构彻底脱钩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

3、不准在企业兼职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职税务人员与税务代理机构彻底脱钩的有关规定,实现税务机关人员与税务代理机构的彻底脱钩。(一)对在职税务人员从事税务代理工作以及原在税务代理机构担任法人代表、发起人或出资人、虽已返回税务机关但未办理相应变更手续的,要立即进行清理,并办理相关手续,由相应的税务代理机构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二)对在职税务人员在税务代理机构挂名为执业注册税务师的,要责令其缴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并填写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申请表和注册税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经市税务局核实后,报省局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办理相乐税网( http:/ )邮箱: J应注册备

4、案和缴销证件手续,按规定转为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彻底杜绝挂名收取报酬的行为。(三)对未按规定返回税务机关工作或办理相关手续的在职税务人员,一律按辞退处理;对因监管不力而导致其所属在职税务人员继续从事税务代理、在税务代理机构挂名执业注册税务师或未按规定变更其税务代理机构法人代表、发起人或出资人身份的,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对监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省税务系统进行通报。三、彻底规范税务机关与税务代理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无偿占用税务代理机构的财物;不得无偿占用税务代理机构的人力资源;不得以税务机关的名义收取代理费用;不得在税务代理机构报销应由税务

5、机关承担的费用,严禁从税务代理机构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四、进一步明晰税务机关与税务代理机构之间的产权关系对税务机关与税务代理机构之间的经济往来进行彻底清理。税务机关出借给税务代理机构的资金要立即收回;借用税务代理机构的资金要立即返还;无偿使用税务代理机构车辆等固定资产或在税务代理机构报销有关费用的,要立即清退,并按规定予以补偿;与税务代理机构存在租赁关系的,要规范资产租赁协议,一律签订工商管理部门统一核发的租赁合同,并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租赁费用。五、实行税务机关与税务代理机构办公场所的彻底分离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现税务机关与税务代理机构办公场所的分离。对与税务机关在同一办公场所内

6、办公的税务代理机构,要责令其立即搬离;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内设立税务代理机构窗口的,要立即关闭。否则,将按规定对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全省税务系统进行通报。六、严禁强制代理或变相强制代理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禁将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直接或变相转给税务代理机构行使;严禁滥用职权刁难纳税人、强制代理或变相强制代理,侵害纳税人权益。一经发现存在此类问题,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从严处理。七、依法监督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各级税务机关要依法履行对税务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管理、培育职责,加大对税务代理机构的行政监管力度

7、。(一)税务代理机构发生合并、变更或注销等情形时,须按照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鲁国税发200538号)的有关规定,向工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经市税务局核实,报省局备案。(二)对达不到设所标准的税务代理机构,要按照规定责令其整改,由税务代理机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经市税务局审核同意后,报省局备案。逾期仍达不到设所标准的,税务代理机构应按规定向工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经市税务局核实,乐税网( http:/ )邮箱: J报省局办理注销备案手续。(三)税务人员或税务机关在受理税务代理机构代理事项时,要

8、依法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受理,不得故意拖延或刁难;对报送资料不齐全或者未按规定报送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应按规定要求其补正或不予受理。(四)税务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涉税服务业务协议,协议中要载明收费条款,收费条款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信息。税务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山东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税务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各级税务机关应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税务

9、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对税务师事务所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提请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五)要督促税务代理机构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税务代理工作底稿制度和后续教育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要督促税务代理机构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文书和业务程序;要督促其进一步强化对税务代理人员的培训,建立学习型事务所,促进税务代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要进一步规范税务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加大对税务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税务代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严格按规定处理,并依法

10、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六)要强化对税务代理机构基本资质的监督,严禁税务师事务所借用非本所注册税务师资质开展业务;严禁税务师事务所将利益相关方的税务师挂靠本所并分配收入;打击弄虚作假,骗取税务代理资质的行为。各地对上述行为要立即进行清理,对清理后不具备执业资质的要停业整顿,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从事涉税相关业务,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要收回其执业资质并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严格依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地接此通知后,要结合当地情况,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自查,并于6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乐税网( http:/ )邮箱: J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