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市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有关事项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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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 年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部门预算目录第一部分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二、2017年收入预算表三、2017年支出预算表(按科目)四、2017年支出预算表(按单位)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八、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九、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十、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表十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概况一、主要职能(

2、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烟台市有关城乡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城乡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的意见、规范性文件、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住房和规划建设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二)负责市域城乡统筹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呈批工作;组织城市年度和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市域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的组织招标、评审及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市政工程、 市政管线及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

3、审批和管理工作; 核发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核准。(三)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市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住房需要的责任。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保障资格审批工作;负责城区保障性住房、市属直管公房管理工作。(四)承担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行政执法责任。负责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

4、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和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行使环境保护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五)承担推进城镇化工作的责任。牵头开展推进城镇化战略研究,拟订总体工作规划和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六)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地方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办法、经济参数、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七)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

5、场监管意见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行业管理和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核发房地产经营权证;制定全市房屋权属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以及房屋征收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城区红线外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八)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和健全、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准工作;起草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意见和规范性文

6、件;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进行信用评价,负责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工作;负责指导建筑装饰装修市场活动,规范市场行为;负责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统筹管理工作; 负责外地进莱建设企业的资质验证、 登记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行业的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教育工作。(九)承担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参与大型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和审批;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按规定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

7、下室设计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备案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有关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负责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和重点工程财务管理、预决算编制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十)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全市村镇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负责除农民自建房和限额以下之外的建设管理工作;拟定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意见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开展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整治和改善工作; 指导重点镇和中心镇的建设;负责村镇房屋确权登记管理工作。(十一)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

8、实施;组织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意见并指导实施。(十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办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参与推进城镇住房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水等城镇减排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科技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工作。(十三)承担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责任。指导全市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拟订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意见、办法并组织实施。(十四)组织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对违反人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实

9、施人防指挥工作,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战时人口疏散计划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训练和教育工作;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组织人防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人防通信警报、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的收取和使用管理。(十五)组织拟订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市政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年度城市维护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 综合管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城区防汛工作。(十六)研究提出城市维护建设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的年度使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

10、施监督;制定公用事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公用事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十七)组织指导城市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雕塑审批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设计审查和绿地率的审核认定,严格绿色图章制度。(十八)组织指导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建成区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划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设施拆除、迁移的审批工作;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的核准工作。(十九)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管理;对占、挖城市道路和市政公用设施的

11、有偿使用进行审批管理。(二十)负责城市供排水、集中供热、供气的行业管理和公用事业经营单位的资质审查、申报;负责城市节约用水、节水器具和排水、污水处理以及燃气器具的综合管理工作。(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部门2017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序号单位名称备注1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2莱阳市城建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监察大队)3莱阳市规划管理处4莱阳市建筑业管理处5莱阳市园林管理处6莱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7莱阳市人防工程管理处8莱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9

12、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处(开发区分局)10莱阳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11莱阳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12莱阳市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理办公室13莱阳市村镇建设办公室序号单位名称备注14莱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15莱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6莱阳市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站17莱阳市房产管理处18莱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19莱阳市房产交易监理所20莱阳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第二部分2017 年部门预算表第三部分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7 年收入预算为17554.17 万元,其中 2017 年财政拨款16620.15万元;

13、 支出预算为17554.1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16620.15万元 。2016 年收入预算为 8547.83 万元, 其中 2016 年财政拨款8547.83万元;支出预算为8547.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547.83万元 。2017年收入预算较2016年增加9006.34万元, 原因是增加项目预算收入;2017年支出预算较2016年增加9006.34万元,原因是增加项目预算支出;2017 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较2016 年增加8072.32万元,原因是增加项目预算收入;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较 2016 年增加 8072.32 万元,原因是增加项目预算支出。(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2

14、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620.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508.18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3273.18 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2693.81 万元、用于机关日常运行经费305.87万元、用于对家庭和个人补助273.5万元。(2)项目支出235 万元,主要用于白蚁防治费及质量检测专项经费等项目支出。2.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3111.97万元,主要用于供热、燃气、给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支出、环卫清扫保洁、垃圾一体化运行、污水厂运行、园林绿化养护等项目支出。二、重要事项说明(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政府采购预算共8.9 万元,主要 用于购置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

15、设备8.4万元;办公家具0.5万元。(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 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149.95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9.7万元,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较2016年增加20.05万元, 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减少10.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16年无此项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 16年无此项预算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费140.1万元, 较2016年增加20.05万元,主要原因是: 17年公开范围增加质监站、住房保障中心、房产交易所三家单位,以上三家单位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列支“三公经费” ,16年未列入公开范围。公务接

16、待费9.85 万元,较2016 年下降10.35 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开支。(三)运行经费安排情况2017 年日常运行经费安排305.87 万元,其中办公及印刷费41.73万元、邮电费13.06万元、差旅费6.1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2.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4.51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3万元、 会议费0.2万元; 工会经费23.02万元、 劳务费12万元、委托业务费8.7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及维护费7.1万元、公务接待费9.8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1万元。第四部分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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