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依法维护农民利益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45637878 上传时间:2018-06-18 格式:PDF 页数:1 大小:857.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如何依法维护农民利益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如何依法维护农民利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如何依法维护农民利益(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法治2 0 1 4年8 月2 5日 星期一1 5本版编辑许跃芝涉农案件频发维权困难重重 如何依法维护农民利益?涉农案件频发维权困难重重 如何依法维护农民利益?8 月 20日, 江苏省昆山市检察院经 审查决定, 依法对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吴基滔、 总经理林伯 昌、 安全生产主管吴升宪, 以涉嫌重大劳 动安全事故罪批捕。 昆山“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暴 露出的问题,再次给所有忽视安全生 产、单纯追求G D P 的地方敲响了警钟。 就在该事故发生后的8 月7日至8 日,全 国人大法工委组织召开了安全生产法修 正案草案出台前评估会,就安全生产法 修正案草案修改稿进行论证评估。而于

2、 8 月25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十次会议,也将继续审议备受关注的 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我国安全生产法施行10余年来,在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 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 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 用。然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 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 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仍较突出,生 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重特大事故尚未 得到有效遏制。近年来,社会各界修改 安全生产法的呼声不断。 “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是今年2月 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 议初次审议的, 在这之后, 我们先后到北 京、 云南、 浙江、 内蒙古等地进行了调研

3、, 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 全国人大 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说。 法律出台前的评估, 就是对即将出台 的法律的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 出台时 机、 立法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以及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阚珂说: “参加评估会的人员没有参加过法律起 草、 审议等工作, 目的就是保证参加评估 的人员能客观地对法律草案进行评估, 保 证出台的法律符合实际, 具有可执行性和 可操作性, 实现立法的目的。 ” 据了解,此次评估会共邀请全国人 大代表、专家学者以及生产经营单位、 有关行业协会和技术管理服务机构、地 方政府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方 面的代表23人参加。 “安全生产法是规范安全

4、生产工作的 基本法律,草案修改稿针对安全生产法 实施以来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 足,作补充完善,增加了一些新的制 度,是十分必要的。 ”北京市安监局副局 长唐明明说,修改稿内容更加充实,已 经比较完善,符合我国当前全面深化改 革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副会长王浩提出, 政府职能转变后, 应当更好地发挥行业协 会等组织服务安全生产工作的功能, 监管 部门可以通过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 监管, 督促其更好地开展服务。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王名教授则 认为,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 社会治理的创新应当强调“社会共治” 。 “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对生产经营单位、政 府部门、工会

5、组织、行业协会等方面的 义务、职责和功能都有相应的规定,体 现了社会治理创新的要求。 ” 探索法律出台前评估工作,是本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 法质量新的重要举措。 “这次会议是从去 年开展评估工作以来会期最长的一次, 目的是充分听取参会人员意见。我们会 认真研究,并在进一步修改草案时积极 考虑。 ”阚珂说。为安全生产修法再把关本报记者李万祥为安全生产修法再把关本报记者李万祥8 月20日, 一堂生动的 “法庭公开课” 在北京市高级 人民法院第二法庭进行。来自北京市行政机关的8 0余 名公务员旁听了一起行政上诉案件。 当日开庭审理的是傅建中、 周龙庚诉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局不履

6、行开展汽车产品缺陷调查法定职责上 诉案。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3年1月23日, 傅建中、 周龙庚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缺陷汽车产品 调查投诉, 认为国内生产和销售的配置T PM S(轮胎气 压检测系统)存在重大缺陷, 要求其尽快开展配置 T PM S 产品缺陷调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受理投诉后,于同年3 月14日由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T PM S 产品投诉问题进行了信息分析。专家组认为,该案例未 达到启动缺陷调查条件,建议给予投诉者正面答复,要 求其补充提供更准确详细的数据、图片等材料,以便进 一步核查。 此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 心通过电

7、子邮件答复傅建中、 周龙庚的投诉, 建议其通过 向企业或国家标准委员会相关机构提出建议, 或以学术 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处理。傅、 周二人对答复不服, 遂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求确认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作出的答复违法, 并判令国家质 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履行法定义务和职责, 开展缺陷调 查。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傅建中、 周龙庚的全部诉讼请 求。二人不服上诉至北京高院。 在8 月20日近2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 双方当事人围 绕争议焦点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 法官并没有当庭宣判。 北京高院副院长吴在存庭审后表示, 行政机关相关 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 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

8、和 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 展示法治政府良好形象, 为行 政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执法典范。 “今天的庭审观摩, 对于我们这些来自基层的公务员 而言, 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了什么是 民告官 案件。同 时, 我们对行政机关 依法行政 和履行 法定职责 都有 了进一步认识, 更要反思自己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不 足。 ” 一位来自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的公务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 北京高院的此次庭审观摩是今年开展的北 京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 “依法行政” 案件旁听的第2次集 中活动。截至目前, 北京市20家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讲 师团成员为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 执法人员举行庭审观摩 200余次, 参加旁听人员达5

9、5 00余人; 为行政机关举办 法制讲座120余次, 听课人数达8 5 00余人次。北京:“法庭公开课”成 “必修课”本报记者李万祥近年来, 随着城镇化发展进程的加快, 农民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越来越多, 形式也多种多样。但在农产品经营、 农资买卖过程中, 因为买卖的口头约定或合同约定不明确, 加上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而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来自江苏无锡惠山法院的一组数据显示, 2 0 13年, 该院审结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8 件, 因农业生产资料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6件, 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在这些纠纷中, 农民常常处于弱势, 合法利益受损时维权困难重重。张某夫妇承包了一片鱼塘,一直使 用李某经销

10、的某品牌饲料喂养鱼,因多 年合作关系,双方彼此非常信任,故在 鱼饲料买卖中没有订立合同,货款也是 每 年 等 到 张 某 把 鱼 卖 掉 后 再 支 付 。 2012年,鱼塘中的鱼突然出现接二连 三死亡的现象,张某立刻联系李某,找 来饲料生产厂的技术人员查看。经过实 地查看和检测,厂方认为,引起鱼死亡 的原因可能有多种,但是可以肯定饲料 的质量没有问题,并出示了产品出厂检 测报告。张某不相信,又将饲料和死鱼 样本送到专业检测机构,结果检测机构 也无法认定鱼死亡与饲料质量之间存在 必然联系。张某因大批的鱼死亡而遭受近30万元的损失,他一怒之下拒付饲 料款,后被李某告上了法庭。 李某认为,如果是饲

11、料质量问题, 他可以出面让生产厂家赔偿,但是检测 结果没有问题,张某也没有证据,自己 只是经销商,张某拖欠饲料款是毫无道 理的。而张某固执地认定,是饲料的问 题才会造成鱼大量死亡,李某要为自己 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你认为鱼饲料有质量问题,有什 么证据吗? ”法庭上,朴实的张某面对 法官的提问,只会简单地描述事实: “我承认我欠了14万多元饲料钱。为啥 我周围的鱼塘喂的别的饲料就没事,就 我的鱼死了呢?肯定是这个饲料有问题,这就是证据。 ” 经过法官调解,双方最终同意以 13万元结算货款,并约定分期支付 方式。 “算我自己运气不好,偏偏遇上了 这种事情。 ”经过这场诉讼,张某仍然 没有意识到

12、在平时的交易中该如何保护 自己的权益。而对于法官提醒“今后购 买饲料等货品应签订合同,并对商品质 量问题的解决作出详细约定” ,他不以 为然地说: “我字都不识几个,买个东 西干吗还这么麻烦! ”张某的想法是不少农民经营者的缩 影。2013年, 惠山法院审结的6件因农 业生产资料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 多为 农民或农场主购买的化肥、 饲料、 农药等 质量不佳致农田、 鱼塘生产受损, 导致其 拖欠货款。因农民无法提供生产受损证 据, 案件多以农民支付货款结案。 文/ 席悦华茜国防交通法公开征求意见赵某从2004年开始种植银杏、雪 松、枇杷等苗木,并带动了不少同村 人种植,由其负责联系出售。经营期

13、间,赵某结识了经营某园林绿化公司 的刘某,该公司对苗木的需求量非常 大,一度成为赵某的主要客户。双方 的交易往来主要通过口头约定,货款 并不总是能按时到位,但是为了保住 客户,赵某还是照常提供苗木。2011 年 2月,经过对账,刘某向赵某出具 了欠条,确认结欠货款17万余元。此 后,双方来往变少,赵某多次电话催讨货款无果。无奈之下,赵某找到该 绿化公司,却被告知公司早已停业, 刘某已回上海。2013年,赵某向法院 提交了诉状。 法庭上,刘某承认欠款事实,法院 依法作出判决。然而刘某并没有按期履 行判决,赵某又申请强制执行,刘某要 求和解,双方签订了分期付款协议,但 不久又失去了与刘某的联系。经

14、过大半 年的等待,赵某只得带着被拖欠货款的 众人再次向法院求助。 经过多次赴上海查找,法官终于找到刘某,并对其采取司法强制措 施。 “我对不住他们,但我实在是资金 周转不过来,我一定想办法把钱还 上。 ”刘某见无法再躲避,让家属先筹 措了10万元现金,其余部分与赵某重 新签订了还款协议。在法院督促下, 刘某将全部款项分期支付完毕。 “为 讨这笔款我不知道跑了多少路,真后 悔当初没有查清楚这个公司的底细。 ” 赵某感叹。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如果不签订 合同或者合同约定不明,将给农民维权 带来很大困难。据了解,惠山法院审理 的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多由饭店、销售 商、批发商拖欠农产品货款引发,近七 成

15、案件的货款拖欠时间超过半年,最久 的长达6年。绿化公司注销 花农欠条成空文李某和蒋某承接了某度假村的绿 化工程,2012年 4月,李某向树农王 某订购10棵银杏树,双方签订了购买 协议,由蒋某提供担保。李某亲自到 王某的树林挑选了所需要的银杏树, 王某把这些树送到指定的工地后,李 某支付了16万元货款,并答应剩余的 40万元等工程完工后再结算。没想 到,工程结束后,度假村验收时对银 杏树的质量提出了异议。根据施工合 同,银杏树的直径要达到8 0c m,但是 经过鉴定,10棵树都没有达到要求。 据此,度假村拒付购树款。李某和蒋 某把这项损失归结到了王某身上,拒 绝支付剩余货款,王某一气之下把李

16、某和蒋某告上法庭。 王某认为,购买合同中并没有对银杏树的直径作出明确规定,李某也根据 自己的要求对树木进行了挑选,自己已 履行了合同,李某应当支付货款。李某 表示,由于树木没有达到要求,自己遭 受了不小的损失,无法支付全部货款。 而李某唯一的抗辩依据就是对10棵银 杏树的鉴定证书,表明树木不合格,应 视为王某违约。同时,李某和蒋某对各 自的责任相互推脱,这让王某更加感到 气愤。 经法官多次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确认剩余的购树款按照30万元结 算,该款由李某分期支付,蒋某自愿对 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双方对还款方 式和期限也进行了约定。在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中,有的 购货方在签订合同时,利用农民法律 知识的匮乏,制定有利于自身的条 款,一旦发生纠纷,便以农民违约为 由故意拖欠货款,为此,农民难以维 护自身权益。合同约定模糊 树农 “吃官司”合同约定模糊 树农 “吃官司”饲料质量难辨 农户自担损失饲料质量难辨 农户自担损失据调查,在法院审理的涉农纠纷 中,大多数农民生产经营者存在着生产 方式粗放、法律意识淡薄、易受他人影 响等诸多问题,这就使得他们的自身权 益在不知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