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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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怱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 为强化科研意识,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与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才干的制度环境,建设一敆高水平的创新型教师队伍,促使学院科研上水平、出效益,树立示范高职院校的品牌形象和打造学院核心竞争力,同时为科研工作考核提供规范的考核评价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对象和计分范围 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在编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教职工。 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 各类型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按实际聘任职称进行考核,新进教师校内考核部分享受职称待遇的按照对

2、应职称进行考核。 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 凡是在考核周期内专业技术职称以及考核类型发生变化者,当年年度考核仍按变化前的专业技术职称及考核类型所对应的科研基本工作量进行考核。 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 科研工作量的考核周期为一年,按年度考核。 - 3 - 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 科研工作量的计分范围是指以“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教研成果,其成果形式如下: 1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译著)、教材及工具书等; 2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刊登在中央和省级党报上的理论版文章; 3国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国外学术刊物的级别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4国际国内高水平

3、会议收录论文; 5各级各类科研、教研项目; 6专利、软件著作权; 7科研、教学成果奖励(不包括各类学会、协会奖励); 8各级文学、艺术类奖励; 9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10学校认定的其它科研成果。 第三章 科研工作量化标准 第七条第七条第七条第七条 学院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教职工每一年的科研基本工作量标准。 岗位 称职 专任专业课 教师 专任公共基础课 教师 教学和工程系列职称 的行管人员 其它专业系 列职称人员 正高职称 13 7 7 3 副高职称 10 5 5 2 - 4 - 中级职称 7 3 3 1 初级职称 4 1 1 0 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 各类科研工作的计分标准。 1获奖成果类 级

4、别 等级 分值 备注 特等奖 1000 一等奖 600 国家级 二等奖 400 一等奖 400 二等奖 300 省市级 三等奖 200 一等奖 200 二等奖 100 地厅级 三等奖 50 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 发明奖、国家专利奖、哲学 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 果奖、教学成果奖等国家及 市级科技和社科奖项等。 2科研项目类 级别 等级 分值 备注 重点项目 400 国家级 一般项目 200 973、863 计划项目、国 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 基金项目、科技部、教 育部、发改委等项目 重点项目 150 省市级 一般项目 80 重点项目 60 地区级 一般项目 30 科委、教委、社科联、 社科

5、院、建委、发改委 等项目 重点项目 10 院级项目 一般项目 5 学院批准立项的项目 人文社科 10/万元 横向项目 自然科学 7/万元 - 5 - 纵向科研项目可以按照项目级别计分,也可参照横向项目经费计分,学院按照两种计分方式的较高分值进行计算。 3论文著作类 名称 类别 分 值 备注 一类 150 SCI 、SSCI、EI、A&HC 收录,新华文摘 全文转载的论文 二类 60 CSCD、CSSCI 收录,人民日报或光明日 报理论版上的论文 三类 45 14 种重点教育类核心期刊 四类 30 一般中文核心期刊,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 文收录论文 五类 15 EI、ISTP、ISSHP 会议论

6、文检索 六类 10 一般公开刊物 论文类 七类 3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国外出版学术专著 100 国内出版学术专著 80 著作类 编著、译著、教材、 工具书 40 4敉识产权与艺术作品类 名称 分值 备注 发明专利 150 实用新型专利 70 外观设计专利 30 软件著作权 60 五年一届的全国美术大展参展作品 40 分/件 省级美术大展参展作品 8 分/件 获一、二、三等 奖作品,分别按 80%、50%、30%加 计获奖分 - 6 - 5教育教学改革类 名称 类别 分值 备注 国家级 100 市级 50 重点专业 院级 30 重点专业是指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立项的重点建设专业、教

7、学改革专业、示范 专业等。 国家级 80 市级 40 精品课程 院级 20 “精品课程”是按照教育部、市教委课程建 设内涵建设的课程,可能名称与教育部、市 教委现行课程名称不一致。 国家级 80 教学团队 市级 40 国家级 50 实训基地 技术中心 市级 30 “实训基地”是指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 实训基地; “技术中心”是指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 各类技术推广中心、工程中心等。 国家级一等奖 100 国家级二等奖 70 国家级三等奖 50 市级一等奖 40 市级二等奖 30 专业竞赛 市级三等奖 20 教职工参加的由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 织的竞赛所获得的奖项。 国家级一等奖 80 国家

8、级二等奖 50 国家级三等奖 30 市级一等奖 30 市级二等奖 20 指导学生 竞赛 市级三等奖 10 教职工指导学生参加的由各级政府行政主 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所获得的奖项。 第九条第九条第九条第九条 发表在核心刊物及以上级别的增刊、专刊或专辑等的学术论文,均按一般刊物计分。著作怱订版按新版的 20%计分。 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 多次获奖的成果按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算。 第第第第十一条十一条十一条十一条 纳入计分范围的横向项目是指项目经费已进入学院财务帐户,由科研处进行管理的项目。分值按照进入学院财务帐上的实际项目经费计算。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经立项单位批准,需要在多年才能

9、完成的科研项- 7 - 目、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其分值按:立项当年度计算分值的 50%,结题当年计算分值的 50%。对结题时间超过计划时间一年内的仍给予 50%计分,超过项目计划结题时间一年以上的,结题时不再计算分值。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文学创作类作品计分人员范围只限于担任相关类教学的教师, 其创作部分的计分不超过其科研工作总量的 50%。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有多人参与的科研项目及其它成果,按下列比例分摊计分。有学院外单位人员参与完成的成果,在去除学院外人员后学院教师排名顺次替补进行计分。 排 序 及 分 配 比 例 参与人数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100%

10、 2 70% 30% 3 50% 30% 20% 4 40% 30% 20% 10% 5 40% 25% 15% 10% 10% 6 35% 25% 15% 10% 10% 5%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有多人参与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按下列方式分摊计分。 1.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实训基地和技术中心等教学改革项目,按照下表进行计算。 排 序 及 分 配 比 例 参与人数 负责人(第一排名) 参与人 N 20% + 80% / N 80% / N 2.专业竞赛、指导学生竞赛等教学改革项目,所有参与人平均分摊所得分值。 - 8 - 第四章 科研工作考核实施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六

11、条第十六条 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在每年 12 月进行。教职工科研工作考核纳入学院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中,并与教职工绩效工资挂钩。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学院科研统计与考核按照自然年度进行,教职工的科研成果应在科研成果取得的当年度进行申报;论文类成果应在科研成果取得的当年度或最迟到第二个自然年度内完成申报。对逾期未进行申报的科研成果,学院将视为教职工自动放弃科研成果申报与考核。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在进行科研工作考核时,科研工作完成率计算公式为: 个人科研工作量完成率=(个人实得分数/个人应完成分数)100%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对本办法所涉及的考核,任何个人和部门均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学院将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敍日起执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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