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S网络呼叫保持业务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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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技术标准 Q/CT 2090-2010IMS 网络呼叫保持业务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Communication session HOLD over IMS (V2.0) 200-发布 200-实施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发布 保 密 等 级 : Q/CT 2090-2010 I 目 录 目 录. I 前 言. II 呼叫保持业务技术要求. 1 1 范围. 1 2 引用标准. 1 3 缩略语. 1 4 业务定义. 2 5 操作需求. 2 5.1 业务开通/撤消. 2 5.2 业务使用 . 2 6 信令需求. 2 6.1 激活/去激活/注册 .

2、2 6.2 调用和操作 . 2 7 与其他业务的交互. 4 7.1 呼叫保持业务(HOLD). 4 7.2 被叫识别显示业务(TIP) . 4 7.3 被叫识别限制业务(TIR) . 4 7.4 主叫识别显示业务(OIP) . 4 7.5 主叫识别限制业务(OIR). 4 7.6 会议(CONF). 4 7.7 呼叫转移(CDIV) . 4 7.8 恶意呼叫追踪(MCID) . 4 7.9 匿名呼叫拒绝/呼叫限制(ACR/CB) . 4 8 信令流程. 4 8.1 保持呼叫过程 . 4 8.2 恢复呼叫过程 . 6 Q/CT 2090-2010 II 前 言 本标准主要依据 ETSI TS 1

3、83 010 “NGN Signalling Control Protocol; Communication HOLD (HOLD); PSTN/ISDN simulation services”的相关内容,结合中国电信 IMS 试点的相关成果和经验进行编写,随着技术和业务的发展,还将制定后续的相关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飒,钮颖彬,赵飞,宋阿芳 Q/CT 2090-2010 IMS 网络呼叫保持业务技术要求 1 IMS 网络呼叫保持业务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电信基于IMS网络的呼叫保持业

4、务定义、操作需求、信令需求、与其 它业务间的交互和信令流程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基于IMS的呼叫保持业务。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企业技术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企业技术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 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YDN 065f-1997 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 (附录) Q/CT 2094-2010 中国电信 IMS 网络 SIP 协议总体技术要求 ETSI TS 183 010 NGN Si

5、gnalling Control Protocol; Communication HOLD (HOLD); PSTN/ISDN simulation services 3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ACR Anonymous Communication Rejection 匿名呼叫拒绝 AS Application Server 应用服务器 CDIV Communication Diversion 呼叫前转类业务 HOLD Communication session HOLD 呼叫保持 IBCF Interconnection Border Control Function 互联边界控

6、制功能 I-CSCF Interrogating-Call Server Control Function查询-呼叫服务器控制功能 IMS IP Multimedia Subsystem IP 多媒体子系统 IP Internet Protocol 因特网协议 ISDN Integrated Service Data Network 综合业务数字网 MCID Malicious Communication IDentification 恶意呼叫追踪 NGN Next Generation Network 下一代网络 OIP Originating Identification Presenta

7、tion 主叫识别显示 OIR Originating Identification Restriction 主叫识别限制 P-CSCF Proxy-Call Session Control Function 代理-呼叫服务器控制功能 PSTN Public Switched Telephone Network 公众电话交换网 RTP Real-Time Transport Protocol 实时传输协议 S-CSCF Server-Call Session Control Function 服务器-呼叫服务器控制功能 SIP Session Initiation Protocol 会话初始化

8、协议 TIP Terminating Identification Presentation 被叫识别显示 Q/CT 2090-2010 2 IMS 网络呼叫保持业务技术要求 TIR Terminating Identification Restriction 被叫识别限制 UE User Equipment 用户设备 4 业务定义 呼叫保持业务能够使用户暂时中断一个已建立的 IP 多媒体会话的媒体流,并可随后在原媒体通道上再恢复通信。 业务中,被保持的呼叫方和被恢复的呼叫方之间相互独立。该业务特性也会在多方通信(例如,会议)中被应用。 5 操作需求 5.1 业务开通/撤消 呼叫保持业务的业务

9、实现方式有两种,由呼叫保持 AS 放音的方式和不需要放音的方式。 由呼叫保持 AS 放音的方式,业务提供者将在 HSS 中为该用户配置一条呼叫保持业务的 iFC。用户要使用呼叫保持(HOLD)业务,需首先开通该业务。 开通的方式可以是由用户向业务提供者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开通;用户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对自己的呼叫等待和呼叫保持业务进行配置和管理,主要包括终端拨号方式、Ut接口方式、Web 方式等,其中,网络和终端至少应支持拨号方式和 Ut 接口方式。当用户通过不同的方式对业务数据进行配置时,最新的业务配置应覆盖之前的业务配置。 也可以是无需用户申请,由业务提供者为符合条件的用户直接开通该业务。用

10、户要撤销呼叫保持业务,可以向业务提供者提出撤销申请。 不需要放音的方式是默认开通的, 和呼叫保持 AS 没有交互, 由主被叫终端间直接交互消息即可。 5.2 业务使用 假定用户 A 已经申请了呼叫保持业务。当用户 A 正在与用户 B 通信,用户 A 希望暂时中断与用户 B 的通话时,用户 A 可以在终端界面上选择暂时中断与用户 B 的媒体通道。稍后仍可以通过终端界面重新恢复与用户 B 的通信。 6 信令需求 6.1 激活/去激活/注册 无应用。 6.2 调用和操作 6.2.1 调用业务终端操作 当用户在进行点对点通信时,可对单个或多个媒体通道进行保持或恢复操作。 假如对单个媒体流进行操作: Q/CT 2090-2010 IMS 网络呼叫保持业务技术要求 3 ? 对于要保持的单个媒体流,被调用的终端会产生一个新的 SDP 请求,包括: ? 原媒体属性为“recvonly”的媒体流,SDP 属性改为“inactive” ; ? 原媒体属性为“sendrecv”的媒体流,SDP 属性改为“sendonly” 。 ? 对于要恢复的单个媒体流,被调用的终端会产生一个新的 SDP 请求,包括: ? 原媒体属性为 “inactive”的媒体流,SDP 属性改为“recvon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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