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作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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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学作业 1 一、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二、选择题: 1、ABD 2、C 3、C 4、B 5、C 6、ABC 7、B 8、ABCD 9、AD 10、B 三、小论文论宪法的主要作用。1982 年宪法即现行宪法经过 1988 年、1993 年、1999 年的三次修正,宪法内容进一步完善, 在我国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概括起来,现行宪法有以下四大特点与作用: 第一,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根本任 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在社 会主义初

2、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 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 为我们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第二,现行宪法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善。表现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废除了事实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坚持 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 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维护国家统一;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证人民 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第三,

3、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宪法强调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 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21 年来,我国宪法的实施状况不断改善,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正 在成为社会普遍的行为准则。 第四,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了全 面的规定,为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在国家生活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 性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现行宪法强调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住宅不受侵犯权的保护, 并增加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以及对残废军人、烈属、军属、盲聋哑及其他残疾公民和 老人的保护。宪

4、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宪法学作业 一、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二、选择题: 1、AC 2、ABC 3、C D 4、ABD 5、ABC 6、B 7、ABC 8、ABCD 9、ABCD 10、D三、小论文我国设立特别行政区的理论根据和法律根据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行政区域内,根据我国 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 政区域。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但又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 我国现行宪 法第 3l 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 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5、以法律规定。 ”宪法是根本法,它巩固并确认了社会主义制度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现在,宪法在行政区域划分中提出特别行政区,无疑说明允 许特殊情况下可以有另一种制度的存在。这些制度包括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 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 特别行政区体现了“一 国两制”的理论。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所谓一个国家,就是坚持一个中国 原则即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凡是属于我国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地方行政区域, 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都不能分割或分离出去,也不能变成任何独立的政治实体。所谓 的两种制度,是指在我国一般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特别行政

6、区可以继续保持资本主义制度。 按照传统的理论和模式,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只能允许一种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存在 和发展。实行“一国两制”后,突破了原有模式,形成了在一个国家里,社会主义制度和 资本主义制度并存,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这是我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在国家 制度上的一大创新和发展,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结合。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宪法学作业 一、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二、选择题: 1、ACD 2、D 3、ABD 4、AB 5、D 6、ABCD 7、BC 8、AC 9、AC 10、ACD 三、小论文论宪法的人权保障 摘要:保障

7、人权是宪法的终极价值。本文讨论了宪法保障人权的机制,认为宪法通过宏观 上控制国家权力和微观上规定基本权利的内容,形成有机的宪法人权保障机制。历史地看, 宪法对人权的保障突出宏观上的国家权力的控制到微观上的正面规定基本权利的转变。我 国宪法与现代宪法有暗合之处,但有值得改进的地方。 关键词:宪法,人权保障机制,人权保障条款 引 言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简称为“人权保障条款” )作为宪法的修正案被正式写进了宪法。 王兆国副委员长在的说明中作了这样的解释, “这样修改,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这 次把它写入宪法,可以进一步为这一方针的贯彻执行提供宪法保障

8、。二是,党的十五大、 十六大都明确地提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 。在宪法中作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宣示,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我们在国际 人权事业中进行交流和合作。 ” 的确,将人权保障写进宪法意义重大。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一次写入宪法,这件事在 中国的政治生活当中是一件大事情,在中国的人权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和历史性的重要意 义,是人权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它反映了我国思想领域的进步,宪法观念的进步, 对它的意义评价怎么都不为过。 然而,宪法具有自身的规范价值,一旦将人权保障条款写进宪法也就具有了规范的价值。 那么,我国的人权保障条款应具有什么样

9、的规范价值呢?也即它的效力的承担者,效力的 内容以及效力的实现途径等是如何体现的,这是一个宪法研究者首先应关注的问题。 本文的思路是从探寻宪法保障人权的一般机制入手,分析人权的宪法价值,并以此为基础, 结合考察我国宪法制定以及修改的背景来分析我国人权保障的宪法规范价值。 人权的宪法保障的一般机制 虽然,人权的观念以及宪法的观念早已存在,但直到近代,作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特权武 器的人权以及与作为其胜利成果的宪法才共同来到人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可以说,人权 与宪法是一对共生的现象。一部宪法的历史就是一幅争取和保障人权的历史。争取人权的 历史过程也就构成了宪法变迁的历史过程。人权观念的演变导致了宪法

10、观念的演变,宪法 的变迁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权。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宪法学作业 一、 填空题 1、宪法性文件、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断 、人民代表大会制 、多名制选区制或复选举区制。O 、以工人阶级、工农联盟 、二元制立宪制、议会君主立宪制 、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五年、两届。 二、选择题:1、ABCD 2、D 3、ABC D 4、BCD 5、D 6、ACD 7、ABC 8、ABC 三、简答题(每题 6 分,共 30 分) 、简述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P3032 答:(1)近代资产阶级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商品经济是宪法 产生的经济条件。(2)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资产阶

11、级民主制度的建立是资产阶级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 (3)以“天赋人权” 、 “三权分立”和“法治”为内容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是近代宪法产 生的思想理论条件。(4)法律部门的增多,法律形式的分化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法律部门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 是宪法得以产生的法律条件。、简述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表现在哪些方面?P203答:(1)公民有权利和应尽义务的平等,即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 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 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公民也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平等地予以

12、保护。(3)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人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 的范围内活动。、简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表现在哪些方面?P97答:(1)从人民代表大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是由人民通过直接选或间接选举选出的代表所组成的。 (2)从人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上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系。 (3)从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 看,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是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 积极性的原则。、简述我国特别行政区享有哪些高度的

13、自治权?P135 答:(1)原有的政治制度在定时期内不变,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在政权组织 形式上也不改变。 (2)原有的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在一定时期内不变。 “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护私有财产 权” ,实行私有制和市场经济。 (3)拥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财政独立权。 (4)特别行政区在中央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 (5)除悬挂国旗、国徽外,可使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区徽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原本原则有哪些?P109114 答:(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3

14、)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4)无记名投票的原则(5)选民对代表实行监督和罢免的原则(6)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原则 四、小论文 论宪法实施的监督。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是保证宪法正确实施而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它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宪法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对有关涉宪活动实行的全面监督。就 监督主体来说,除了宪法监督的专职机关以外,还包括其他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 群众组织以及公民。就监督对象来说,既包括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活动、司法活动, 也包括公民个人的活动以及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的活动。狭义的宪

15、法监督,是指依 法负有宪法监督职能的机关对立法活动和行政活动所实施的监督。 由于历史的、现实的条件不同,不同国家的宪法监督机关各有不同,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1)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些国家由立法机关解释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审查 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是否违宪。(2)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些国家由法院解释宪法,审查法律是否违宪。(3)由专门机构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些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如宪法委员会、宪法法院等, 履行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监督机构不同,监督方式也相应地有所不同。 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主要采取书面审查和规范审查的方式。在这种体制下,立法 机关可以自己主

16、动审查,也可以应请求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法律规范的内容。由司法机 关监督宪法实施的,宪法监督方式与普通法院的诉讼方式相同,既是依请求的被动式审查, 又是个案审查。由专门机构监督宪法实施的,宪法委员会或者宪法法院的监督方式各有不 同。法国的宪法委员会实行的是事前监督制;宪法法院的监督方式没有统一的模式,有的 实行事后监督制,有的实行事前监督制。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人 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因此,在 宪法监督制度的设计上,我国既不像普通法系国家那样,由司法机关行使宪法监督权,也 不同于大陆法系国家,由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来行使宪法监督权。我国实行的是由国家权 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体制,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项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面:一是, 保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同宪法不相抵触,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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