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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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盐城市 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 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

2、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依法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

3、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七)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2(八)受理本辖区内其他属于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及上级院交办的任务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律法规、工作职能及业务分工设立办公室、干部处、宣传教育处、警务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

4、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刑事执行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检察技术处、法律政策研究室、监察处、机关党委、案件监督管理处、行政装备处等内设机构及一个派出机构盐城市大中地区检察院。 三、2016 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 年,盐城检察机关在省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为抓手,以“条线争先、基层进位、干警创优、整体提升”为目标,认真贯彻年初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建设新盐城、发展上台阶”总定位,着力强化法律监督,着力推进检察改革,着力规范司法行为,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步、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

5、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服务发展大局,着力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围绕服务发展大局,着力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突出服务发展要务。 突出服务发展要务。市检察院主动研判经济形势,先后制定了服务中小微企业、保障“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实施、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等意见举措,助力盐城开放开发,相关经验做法得到市委肯定。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着力强化对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五年来提起公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2631 人,其中3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155 人。市、县两级院均开通服务企业“绿色通道”,部署开展“暖企护航”行动,五年来办理涉企犯罪 309 人、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320

6、余场次,适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纠纷解决等专业服务。 突出维护稳定责任。突出维护稳定责任。着眼于促进社会安定有序,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五年来批准逮捕 11431 人、提起公诉 31641 人。积极参与禁毒百日整治“雷霆行动”,提起公诉涉毒犯罪 1520 件 1891 人,依法办理了闻某等 14 人非法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对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依法决定不捕 3511 人、不诉734 人,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建湖县检察院探索实施的检察官训诫制度获首批法治江苏建设优秀实践案例提名奖,亭湖区检察院青少

7、年教育基地被省检察院评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佳创新事例”。 突出保障民生导向。 突出保障民生导向。积极参与“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出台妥善办理涉灾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有力有序开展。阜宁县检察院通过印发预防手册、制发廉洁监督卡、开设“工地讲堂”等形式, 扎实做好抢险救灾、 重建安置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受到广泛好评。 突出绿色生态保护。突出绿色生态保护。在全省率先出台服务生态建设意见,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专项行动,倾力保护盐城碧水蓝天。积极推进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排查出环境污染案件线索 29 件,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15 件。对媒体4高度关注的

8、张某等 17 人重大环境污染案,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同时,支持公益诉讼意见获法院采纳,相关责任人赔偿环境修复费 8900 余万元,用于受污染水域修复。加强类案分析研判,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分析报告,得到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二)围绕推进反腐倡廉,着力惩治预防职务犯罪 围绕推进反腐倡廉,着力惩治预防职务犯罪 认真履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职责,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廉洁盐城建设。 持续严惩各类职务犯罪。持续严惩各类职务犯罪。严肃查处腐败大案要案,先后查办了省检察院交办的泰州市原副市长贾某等厅级干部 2人,查办了射阳县委原常委顾某受贿案、市规划局原副局长吴某受贿案

9、等县处级领导干部要案 22 人、科级干部 162 人。加大对“围猎”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加大追逃工作力度,成功追捕及劝返归案在逃犯罪嫌疑人 25 人。 持续推进专项查案工作。持续推进专项查案工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热点领域、重点行业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先后在“高效设施渔业”补贴、农机补贴、执法司法等领域,查办相关职务犯罪 193 人。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办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 243 人。 开展查办 “新网工程”项目资金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在审核、发放资金过程中滥用职权犯罪 9 人。紧密结

10、合盐城实际,开展查办农业综合开发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相关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介。 持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 持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与供电、税务、海关等 12 家5单位建立协作机制,积极推进预防共建、专项预防工作,有效促进相关行业领域廉政建设。不断丰富专业预防载体,开通职务犯罪预防网、组建“预防邮路”志愿者服务队,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 20 余场次,警示教育公职人员依法用权、拒腐防变。五年来紧密结合办案撰写专题预防报告 140 份、发出预防检察建议 302 份、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 1371次、受理行贿档案查询 7.3 万余次。盐都区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加强市区管道燃气安全监管建

11、议,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督查,促进安全隐患问题整改。 (三三)围绕促进公正司法,着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 围绕促进公正司法,着力强化诉讼活动监督 不断深化对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着力解决影响执法司法公平公正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强化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强化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派驻交警支(大)队检察室、驻边防派出所检察室,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强化对侦查活动的全程、动态监督。全面开展对简易程序案件、二审案件、再审案件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量刑建议工作,促进刑事审判公正。2016 年部署开展了“刑事抗诉质效年”活动,建

12、立了判决案件“三书”备案审查、发回重审案件备案审查等制度。 强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专项检察、“减假暂”专项检察等活动,着力破除有权人、有钱人花钱弄权赎身现象。扎实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试点,在全省率先出台6财产刑执行检察暂行办法,监督执行财产刑和没收违法所得 901 人次,督促执行金额 608.3 万元,相关做法在最高检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建湖县检察院对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中的问题加强研判,形成的研判报告获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强化民行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强化民行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构建多元化监

13、督格局, 严厉打击民事虚假诉讼, 审查办理虚假诉讼案件 260 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2 人,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的严肃性。射阳县检察院建立打击民事虚假诉讼内外联动办案机制成效明显,相关做法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积极探索行政违法和行政强制措施监督,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 226 件。 联合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制定 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实施办法,依法保障强戒人员合法权益。 (四)围绕提升司法公信,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四)围绕提升司法公信,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坚持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引领,健全完善工作制度,破解制约检察工作的突出问题,增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活力。 积极做好员

14、额遴选工作。积极做好员额遴选工作。全面贯彻省检察院改革精神,结合盐城检察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并向市委专题汇报改革部署安排,积极争取支持。院党组、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过细做好各类人员的释疑解惑、情绪疏导工作,确保遴选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全面考虑干警实绩、民意、适岗等情况,将信念坚定、能力突出、清正廉洁的检察人员遴选入额,全市首批入额 349 人,实际比例为 32%。认真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等级评定工作,开展员额检察官集7体谈话、颁证宣誓仪式,明确检察官岗位职责,并于去年 11月 1 日开始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积极深化信访改革工作。积极深化信访改革工作。严格执行诉访分离要求,对群

15、众来信、来访和来电,实行三级审核、专人接待、答复反馈等制度,促进涉检信访在法治轨道内解决。五年来办理刑事申诉和赔偿案件 491 件, 提出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 3 件。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机制,建成涉法涉诉信访信息系统,确保依法规范办理信访案件,成功化解信访积案 16 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成集控告申诉、案件受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大丰、射阳、响水等 5 家单位信访接待窗口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逐件落实和

16、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建立检察工作报告(通报)制度。依法向社会和案件当事人公开案件信息。开通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定期发布检察资讯、开展以案释法,增强了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协助市司法局选任了 116 名新一届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进一步加强司法办案的外部监督。 (五五)围绕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筑牢检察发展根基 围绕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筑牢检察发展根基 始终把基层基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及信息化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基础。 进一步推进基层均衡化。 进一步推进基层均衡化。建立院领导联系基层,部门对8口指导基层制度,对基层院把脉定位、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帮助基层院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加强对基层院精准帮扶,开展结对共建,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大力培植“一院一品牌、一线一亮点”,开展“最佳创新创优项目”评选,评选出安全生产预防约谈机制、稳胜侦查工作法等项目 20 个。五年来我市基层院建设取得新发展,亭湖、大丰、阜宁等 9家单位获评“省文明单位”,东台、盐都院跻身全省先进行列,响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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