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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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海法规2003489 号文公布 自 2004 年 03 月 01 日起实施 总目录 总则 第 1 篇 检验与发证 第 2 篇 吨位丈量 第 3 篇 载重线 第 4 篇 船舶安全 第 5 篇 防止船舶造成污染的结构与设备 第 6 篇 高速船 第 7 篇 船员舱室设备 第 8 篇 乘客定额及舱室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04 总 则 1 总 则 1 法令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09 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

2、和国船舶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本局)是依照该条例规定的检验管理的主管机关。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船舶、海上设施(除三十一条规定外)、集装箱的检验制度和技术法规由本局制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施行。 2 宗旨 2.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为保障海上船舶及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水域环境污染以及保障起重设备安全作业等,特制定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以下简称本法规)。本法规是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的组成部分。 2.2 对符合本法规要求的国内航行海船,应签发相应的国内航行海船的法定

3、证书, 以证明其符合我国政府的有关法令、条例和满足本局有关规定和标准,适合于在中国海域航行和作业。 3 适用范围 3.1 本法规适用于国内海上航行的中国籍船舶,具体要求按各篇的规定。除特别指明外,本法规适用于排水船舶仅指船长为 20m 及以上者。 3.2 本法规未规定者,本局另作规定或给予特殊考虑。 4 申请与费用 4.1 船东或经营人,应按规定向有关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法定检验,并提供必要的检验条件。 4.2 申请人应按规定向检验单位支付检验费、交通费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5 免除 5.1 对于通常从事国内海上特定航区航线航行的船舶,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进行一次超出原定航区航线航行时, 本局可以免

4、除本法规中的有关要求, 但该船应符合本局认为适合于预定航次的安全要求。 5.2 对于具有新颖特征的任何船舶, 如应用本法规有关篇章的任何规定会严重妨碍对发展这种特征的研究和在从事国内海上航行的船舶上对这些特征的采用时,本局可以免除这些要求。然而,任何此种船舶应符合本局认为适合于其预定的用途,并能保证船舶的全面安全。 6 等效 6.1 本局可准许在船上设置不同于本法规要求的任何装置、材料、设备或器具,或其型式,或采用其他设施,只要通过试验或其他方法认定这些装置、材料、设备或器具,或其型式,或其他设施,至少与本法规所要求者具有同等效能。 7 解释 7.1 本法规由本局负责解释。 7.2 如对本法规

5、的英文版有不同理解时,应以中文版为准。 8 生效与适用 2 8.1 本法规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施行。法规生效日期标注在法规扉页上,但另有指明者除外。 8.2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法规仅适用于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 8.3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法规生效之前建造的船舶应继续符合其原先运用的规范的要求(包括原船舶检验局颁布实施的法规)。如船厂或船东要求在建造中的船舶采用本法规新的要求,经本局认为合理和可行时,可予以同意,但应在相应技术文件中注明。 8.4 现有船舶在进行修理、改装、改建以及与之有关的舾装时,至少应继续符合其原先适用规范的要求。重大的修理、改装、改建

6、以及与之有关的舾装,在本局认为合理和可行的范围内应满足本法规的要求。 8.5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对本法规所作的修改通报,涉及到船舶结构者,仅适用于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 8.6 如本法规新的要求特别指明适用于建造中的船舶或现有船舶时,则应予满足。 9 责任 9.1 本局对船舶检验机构及其所执行的法定检验进行监督。 9.2 船舶检验机构应充分保证检验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对其所检验项目的检验质量负责。 10 申诉 l0.1 验船师在执行其任务中与有关方产生分歧而又影响工作进度时,有关方可向验船师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诉;如对其处理意见仍不满意时,则可以书面连同详细背景

7、材料向本局申诉,由本局作出最终裁决。 11 定义 11.1 本法规各篇章所涉及的有关定义,在各篇章中规定。 11.2 就本法规总体而言,有关定义如下: (1) 中国籍船舶: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 (2) 法定检验:系指本法规规定的各种检验(包括政府的法令、条例规定的检验),即为保障船舶和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水域环境的污染,以及保障起重设备安全作业等,对国内航行海船所规定的各项检查和检验,以及在检查和检验满意后签发或签署相应的法定证书。 (3) 主管机关:本法规中规定的检验与发证管理的主管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4) 认可:除另有规定外,按本法规执行具体

8、检验中的认可,以及批准、同意,由本局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具体实施。 (5) 船舶检验机构:就本法规而言,系指经本局认可的从事船舶法定检验的机构。 (6) 中国水域: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的港口、内水、领海以及国家管辖的一切其他水域。 (7) 国际航行:系指由中国港口驶往中国以外另一国的港口或与此相反的航行,包括在中国水域以外从事特殊(定)作业的航行。 (8) 国内航行:系指在中国水域内的航行。 (9) 特定航区航线:系指船舶专门从事于某一水域内两个或几个规定的港口之间的航行。 (10) 船舶:系指各类排水船、非排水船(包括地效翼船)、潜水系统与潜水器、移动平台、浮式处理装置等。 (11) 海上设

9、施:系指水上水下各种固定或浮动建筑、装置和固定平台。 (12) 新船:除另有规定者外,系指本法规有关篇章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 (13) 现有船舶:系指非新的船舶。 3 (14) 船龄:系指船舶从其建造完成年份算起迄今所过去的年限。 12 航区划分与营运限制 12.1 航区划分为以下 4 类: (1) 远海航区:系指国内航行超出近海航区的海域。 (2) 近海航区:系指中国渤海、黄海及东海距岸不超过 200n mile 的海域;台湾海峡;南海距岸不超过 120n mile(台湾岛东海岸、海南岛东海岸及南海岸距岸不超过 50n mile)的海域。 (3) 沿海航区:系指台

10、湾岛东海岸、台湾海峡东西海岸、海南岛东海岸及南海岸距岸不超过10nmile 的海域和除上述海域外距岸不超过 20n mile 的海域;距有避风条件且有施救能力的沿海岛屿不超过 20n mile 的海域。但对距海岸超过 20n mile 的上述岛屿,本局将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该岛屿周围海域的距岸范围。 (4) 遮蔽航区:系指在沿海航区内,由海岸与岛屿、岛屿与岛屿围成的遮蔽条件较好、波浪较小的海域。在该海域内岛屿之间、岛屿与海岸之间的横跨距离应不超过 10n mile。 12.2 各遮蔽航区的具体划分,需由船舶检验机构,根据水文、气象资料和航行经验,按规定提出具体划分方案报本局审批。已批准为遮蔽航区

11、的水域见附录。 12.3 相当遮蔽航区营运限制:系指航行于港区附近距岸不超过 10n mile 的水域(台湾海峡及类似水域距岸不超过 5n mile),船舶满载并以其营运航速航行航程不超过 2h,并限制在蒲氏风级不超过 6 级,目测波高不超过 2m 的海况下航行。 4 附录 已批准的遮蔽航区 1 山东省胶州湾:团岛一窟窿山以内水域: 1201654“E 360209“N 至 1201712“E 360100“N 两点间连线以内的水域。 2 浙江省舟山地区范围: 北仑山(1215103“E 295622“N)与金塘岛南端(1215134“E 295807“N)连线,金塘岛西北(1215012“E

12、300232“N)经大鹏山灯塔(1214915“E 3005 N)至金塘岛炮台山西北端(1215048“E 300456N)连线,炮台山东北端(1215309“E 300505“N)与册子岛西端(1215421“E 300531“N)连线,该岛东端(1215721“E300605“N)与富翅岛西端(1215742“E3006N)连线,该岛东端(1215841“E 300550“N)与舟山岛沿 3005 50“N 连线,舟山岛长白山水道南侧(1220052“E 300919“N)与长白山西南端灯塔(1220115“E 300953“N)连线,长白山东端(1220339“E 301128“N)与峙

13、中山南端(1220439“E 301217“N)连线,峙中山北端(1220443“E 301248”N)经下灰鳖(1220452“E 301440“N)至双合山南端(1220348“E 3017 32“N)连线, 岱山岛东端(1221430E 301815“N)与大竹屿西端(1221433“E 301718“N)连线,大竹屿东端(1221504“E 301713“N)与小长涂山西北端(1221534“E 301615“N)连线,小长涂山东北端(1221827“E3016N)与大长涂山西北端(1221848“E 301612“N)连线,大长涂山西南端(1221654“E 3001347“N)与大

14、园山东端(1221634“E 301347“N)连线,大园山西端(1221554“E30。1333“N)与舟山岛长跳嘴(1221037“E 300701“N)连线,舟山岛东端(塘山嘴)(1222027“E 3001N)与普陀山西侧中部(1222215“E 300015“N)连线,普陀山东南端(新罗礁)(1222332“E 295830“N)与朱家尖东北端(1222430“E 295709“N)连线,朱家尖乌沙水道东北侧(1222237“E 295036“N)与西峰岛东北端(1222217“E 295036“N)连线,西峰岛西端(1222111“E 295020“N)经铜钱礁(1222038“E

15、 295033“N)至悬鹁鸪山东南端(1221942“E 294945“N)再至桃花岛东北端(1221905“E 294923“N)连线, 桃花岛南端灯塔(1221829“E 294618“N)与虾峙岛东北端(1221719“E 294505“N)连线,虾峙岛南侧中部(1221528“E 294404“N)与悬山北端(1221336“E 294304“N)连线, 悬山南侧中部(1221427“E 2941ll“N)经砚瓦山北端(1221342“E 294106“N)至六横岛东端(1221215“E 294130“N)连线,六横岛西端(1220241“E 294320N)与佛渡岛南侧(1220039“E 294323“N)连线, 佛渡岛西端(122028“E 294457“N)与梅山岛东南端(1215938“E 294601“N)连线,梅山岛西端(1215634“E 294623“N)与宁波东部沿海沿 294623“N 连线和海岸线(注:双合山与岱山岛之间有堤坝相连)。 3 浙江省温州沿海范围: 瓯江口灵昆岛东端(1205527“E 275742“N),霓屿山南端(水牛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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