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是有区别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是有区别的(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是有区别的。1、保修期:指承包单位对所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限,超过这个保修期限则无义务实施保修;2、缺陷责任期:指承包单位对所完成的工程产品发生质量缺陷后的修补预留的金额;3、保修期:最低为两年(水、电、装修等) ,防水为 5 年,主体结构、基础为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50 年) ;4、缺陷责任期:通常为 6 个月、12 个月、24 个月,具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保修金的退还时间,则为缺陷责任期满后的 14 天内承包单位申请退还剩余的保修金(难免有发生缺陷修补支付的可能) 。保修期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部令 80 号内均有规定;缺陷责任期在 建质20057 号,最新的标准文件 (九部委令 56号)的合同通用条件内有。保修金的退还时间,则为缺陷责任期满后的 14 天内承包单位申请退还剩余的保修金(难免有发生缺陷修补支付的可能) 。缺陷责任期应该就是针对施工质量预留质量保修金,而不是两年后的 10%质保金!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498500*16.5=16.43416.434专业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高程调整系数(1)即 16.435*1*0.85*1=1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