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协调工作》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监理协调工作(2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监理协调工作监理工程师的职业准则、工作原则和责任32监理协调工作的特点与原则1监理的程序化、标准化与规范化工作21监理协调工作的特点与原则1监理协调工作的特点监理协调的原则一二三四监理项目 具有工作 协调的“磨 合期”监理协调 的对象以 人为主体监理协调 重在沟通 联络五监理工作 协调的方 式是多样 的监理协调 工作涉及 的部门与 单位多监理协调工作的特点一二三四规范化、 标准化工 作正确把握 监理权利不应替代 原则五制度化、 程序化监 理以监理委 托合同为 工作依据监理协调的原则21监理的程序化、标准化与规范化工作2施工准备阶段协调监理的有关工作程序施工阶段协调监理的有关工作程序施工准备阶段
2、协调监理的有关工作程序测量基准点的交付与保护对分包商的确认与管理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核与控制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核与控制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核与控制1在施工技术方案实施之前,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其进行审核。2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技术方案提出书面的审查意见并报 总监理工程师,在获得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之前,承包商不得开始实 施施工技术方案。3在施工过程中,如承包商未按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监理工程师 应要求承包商进行整改并对有关变化作出书面解释。4当发现现行的施工技术方案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 承包商对施工技术方案进行调整、修改,再报奖励工程师审查批准。1业主应书面并与现场向承包商交付测
3、量基准点,监理工程师应参与该 交付过程。2在业主提交基准点后,承包商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下,对业 主交付的测量控制点进行相互间的印证或校核。3监理工程师应对测量基准点的延伸测量进行确认。4在承包商未对测量基准点校核前,监理工程师不应同意承包商开始工 程的定位放线。测量基准点的交付与保护测量基准点的交付与保护6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需要,要求承包商对根据测量基 准点放出的工程定位标志进行适当的保护,达到规定的要求。7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根据测量控制点进行的工程放线或定位进行独 立的校核,在此之前,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承包商进行后续工序的施 工。8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有关规范的规定,监督
4、承包商对工程进行观测。5承包商接收了有效的测量基准点后,必须以适当的措施保护其不受损 坏直至工程交付。1对于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列明的分包商,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其进场前 对其身份予以确认,使该分包商的资质与投标文件一致。2若承包商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提出变更分包计划,包括分包范围的变化 及提出心的分包商,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新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3监理工程师经程序后,依据合同审批新的分包计划,若分包计划不 符合工程要求,应指令承包商予以改正。4在承包商的分包计划的到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计的实施予以 检查。对分包商的确认与管理对分包商的确认与管理5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工程的监理应通过承包商实施,但并不因
5、此而改变 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工程的监督权力和责任。6监理工程师若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分包商无法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应 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指令承包商更换分包商。施工阶段协调监理的有关工作程序工程材料及构配件的进场与检验进度计划的审查与管理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设备进场的检验工程变更管理工程计量与支付一二三四五六工程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工程索赔的控制工程竣工验收合同争议的处理七八九十21监理工程师的职业准则、工作原则和责任3监理工程师的职业准则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原则和责任监理工程师的职业准则对社会和职业负责行为正直尊重他人的工作Step 3Step 2Step 1监理工程师应承担社会对其职业提出的公益责任,若工
6、作 与公益责任发生冲突,监理工程师应优先从社会公益责任 。对社会和对社会和 职业负责职业负责监理工程师应维护其职业的尊严、名誉和信誉,不参与可 能损害职业信誉的活动。监理工程师应采用科学的、与社会及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的方法解决工程汇总遇到的实际问题。监理工程师应使自己的只是和技能,适应监理的技术、管 理与相关法规的发展水平。监理工程师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导致其行为不公正的利益, 不但与可能与工程利益相冲突的活动。行为正直行为正直监理工程师应为工程利益行使其职责,以应有的谨慎和勤 勉,忠实地提供职业服务。监理工程师应明确地表达其意见,并对自己的意见负责。监理工程师应以真实、科学、专业、独立的精神提
7、供服务 。监理工程师在知道业主的决定可能损害其合法利益时,无 论是否得到授权,均应告知业主。当监理工程师自身的利益与工程利益相冲突时,监理工程 师应服从工程利益。监理工程师不应为得到监理业绩而弄虚作假。监理工程师不应随意取代其他获奖得委托的监理(咨询) 工程师的工作。尊重他人尊重他人 的工作的工作监理工程师不应作出损害其他监理(咨询)工程师名誉的 事情。在被要求对其他监理(咨询)工程师的工作进行评审时, 应以适当的行为实事求是地进行。监理工程师对已掌握的涉及任何机密的资料,在没有得到 相应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外公开。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原则和责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原则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对监理工程师履行
8、监理委托合同 中的行为过错导致的责任Step 3Step 2Step 1监理工程师在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时,应在业 主授权的范围内,运用合理的技能,以正常的检查、监督 、确认或评审的方式,谨慎、勤勉地工作,为业主提供技 术和管理服务。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的工作原则的工作原则监理工程师正常的检查、监督、确认或评审,是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合同文件以及监理工作文件规定的 内容、方法及程序进行的检查、监督、确认或评审。监理工程师对其他设计、咨询人员的工作作出的任何判断 或一件,均应以专业建议的方式提出,不应对其应承担的 义务实施任何程度的替代。监理工程师在对承包商的工作进行正常的检
9、查、监督、确 认或评审时,不应对其应承担的义务实施任何程度的替代 ,但是,这不应妨碍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工作目标作出 指令。监理工程师在履行监理委托合同时,应以存在事实的行为 过错我为准则。监理工程监理工程 师的责任师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因行为过错导致的责任,可分为专业责任、失 职责任、越权行为错误责任和不正当行为责任。监理单位在承担监理工程师的行为过错导致的责任时,应 限于承担监理工程师自身过错的责任,不应因此而免除、 减少或分担任何其他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对监理工程师履行监对监理工程师履行监 理委托合同中的行为理委托合同中的行为 过错导致的责任过错导致的责任监理单位向业主承担的监理工程师的行为过错责任,应以 过错的性质不同而作如下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