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购物卡监管问题研究

上传人:ji****n 文档编号:45303253 上传时间:2018-06-15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预付购物卡监管问题研究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预付购物卡监管问题研究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预付购物卡监管问题研究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预付购物卡监管问题研究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预付购物卡监管问题研究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预付购物卡监管问题研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预付购物卡监管问题研究(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当 前 ,名 目 繁 多 的 购 物 卡 、消 费 卡、充值卡、会员卡、健身卡、购书券、 提 货券等等卡券充斥在商业流通和 服务领域之中,影响着人们生活的方 方面面。 商家发卡 售卡的积极性日渐 高涨,消费者持卡购物消费也乐此不 疲。 在市场繁荣景象的背后,却 时常 传出发卡商家携款出逃、格式合同存 在消费陷阱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 件,凸显了 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售卡 和持卡购物消费行为监管缺位的问 题,也反映出加强对这一行 为监管的 必要性和迫切性。 市场上流通使用的 各种购物卡、消费卡等诸多卡券有一 个 典型的特点, 即由购卡者或消费者 预先支付、存储一定的款额,为行文方 便,本文通称 此类

2、卡券为预付购物卡。 一、预付购物卡的概念特征和基 本法律关系 预付购物卡是指在 商业流通或 服务领域中,由商业企业或第三人发 售并由购卡人预先支付款额,具有一 定 面值,在一定范围内用于购物或消 费服务的使用凭证。 (一) 预付购物卡的主要特征 值(或一定折扣)的价款。 也就是说, 消费者在购物或消费之前,事先已经 支付了对价。资质的第三方发售预付购物卡的,发 售方包括发卡人和第三方,两者之间 是委托合同关 系;持卡方包括购卡人 和持卡人, 由于预付购物卡的无因 性 ,持 卡 人 间 可 相 互 转 让 ,故 购 卡 人 与持卡人之间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 是不同主体。 二、 预付购物 卡的市场

3、监管现状 (一) 预付购物卡产生 的 原 因 和 益处 市场供需是预付购物卡产 生的 基本原因和动力。 对于商业企业来 讲,有的商业企业把发售预付购物卡 作为一种 有力的促销手段,可以提高 其竞争力。 商业企业特别是大型零售 企业通过发售预付购物 卡,可以提前 锁定消费者, 保持其客户的稳定性。 商业企业发售预付购物卡可以加速 资金周转,改善其资产结构。 与银行 贷 款 、发 行 债 券 等 手 段 相 比 ,利 用 发 售预付购物卡融资不仅程序简便,而 且可以在短期内迅速筹集资金,解决 企业短期内资 金周转问题,同时由于 售卡款提前计入企业收益,从而改变 企业资产结构。 预付购物卡 无需支付

4、 利息, 其结算成本也较银行卡低廉, 是商业企业一种比较理想的支付结 算手 段。 对于消费者来讲,持预付购物卡 消费也具有吸引力。 原因在于:使用 2. 预付购物 卡不记名、 不挂失,具有无因性。 当前市场上发售使用的 预付购物卡一般不需要身份认 证,任 何持有该卡的人都可以使用,发卡企 业也不予办理挂失,对任何持卡人也 必须一 视同仁地提供商品或服务。 3. 预 付 购 物 卡 在 特 定 范 围 内 使用,具有有限性。 预付购物卡一般只 能在售卡企业指定的时间、 地点、商 品或服务范围内使用,持卡人不 能够 对不特定的商品或服务进行任意消 费,这也是预付购物卡与货币或代币 券的主要区 别。

5、 4. 预 付 购 物 卡 可 用 于 小 额 现 金支付,具有流通性。 根据购卡合同的 约 定,预付购物卡在特定范围内具有 现金支付功能, 具有一定的流通性。 但预付购物卡不 同于银行卡,其不计 利息,不 具备存储、转 账 、透 支 等 功 能,一般也不能退换现 金。 (二) 预付购物卡的基本法律关系 预付购物卡本质上是一种特殊 的债权凭证,发 售和使用预付购物卡 的当事人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 预付 购物卡基本当事人可以分为两 大类, 一类是发售方,另一类是持卡方。 商 业企业自行发售预付购物卡的,发售 方即 发卡人。 商业企业委托具备发行 1. 预 付 购 物 卡 要 求 预 先 支 付

6、价款,具有先 付性。 尽管预付购物卡本 身不是商品,而是一种债权凭证或使 用凭证,但预付购物卡具 有一定的面 值,购卡时需要支付给售卡人相等面 46 2009-12 市场监管 预付购物卡可以 具有一定折扣优惠, 能够更加吸引消费者。 使用预付购物 卡不用找零, 手续较银行卡 简便,能 够给消费者带来实际的便利。 预付购 物卡不记名、可转让,使得习惯于“礼 尚 往来”的国人更乐于将其作为亲朋 好友之间的馈赠礼品,符合消费者的 消费心理和消费习 惯。 为单位职工购 买预付购物卡可以计入成本, 便于入 账,而且受卡人无须缴纳个人 所得税, 于是成为许多单位发放福利的首选。 美国、日本等一些西方发达国

7、家 的市场上 同样存在各种各样的预付 卡、礼品卡、礼券等预付式卡券,其中 一些卡券与我国预付购 物卡功能类 似,也可以说发售使用预付购物卡是 国际商业习惯规则。 (二) 相关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发售和使用预付购物卡的市场 活动方式,对商业企业和消费者都有 利益 驱动, 存在着广阔的市场空间, 对 扩 大 内 需 、刺 激 消 费 、繁 荣 市 场 具 有 一定的积极意义。 但是由于相关市 场缺乏必要的监管,商业企业滥发预 付购物卡, 随 意降低商品或服务质 量 ,透 支 企 业 信 用 ,造 成 相 关 市 场 秩 序混乱, 消费 者权益得不到保障,有 的甚至还威胁到国家金融安全和社 会稳定。

8、 当前预付购物卡相关 市场存 在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点: 货商支付货款, 造成供货商拒绝供 货 、持 卡 人 挤 兑 购 物 等 问 题 ,引 发 群 体性事件。 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这两 部法律法规严加禁止代币票券,但什 么是代币票券,预付购物卡是否属于 代币票券并没 有作出相应规定。 3. 逃避税收。 有的商业企业在发售预付购物卡后,虽然已开具了销售 发票, 但不及时列入当期销售收入, 直至商品实际售出后,才列入销售收 入,在一定期 限内无偿占用税款。 有 的单位集中购买预付购物卡作为福 利发给职工,但发票填写“办 公用品” 等 名 目 ,将 这 笔 支 出 列 入 成 本 ,

9、逃 避 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998 年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与 国 家 工商总局联合颁布会员卡管理试行办 法 ,规 定发售总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人民币的, 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 批; 发售总金额不超 过 1000 万元人 民币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一级分行审 批,报总行备案。 同时规定申请发 行 会员卡机构的净资产总额不得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 申请时固定资产 占总资产总 额的比例不低于 50 。 这 一规范性文件仅针对预付购物卡中 的会员卡,而且规定了很 高的入市门 槛,缺乏实践意义。 由于人民银行职 能的调整,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具备对 会 员 卡 的 审 批 监 管 职

10、 能 ,2007 年 11 月, 会员卡管理试行办法废止。 4. 促成畸形消费。 持卡购物或消费均会受到商业企业的一定限制,使 得消费者尽快消费、 非理性消费,购 买了许多不需要的商品,造成市场供 求关系虚假化。 5. 降低商品或服 务质量。 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商业企业在发售预付 购物卡时主观随意性大,而消费者 明 显处于不利地位,需要无条件地接受 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 有的商业企业 随意解释 合同条款,降低商品或服务 质量水平,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000 年 7 月 ,人 民 银 行 在 关 于对购物卡性质认定的函 (银办函 2000 519 号 )中 指 出 “代 币 票 券 ”应

11、具备的要素: 一是具有一定量的金 额;二是无限期使用或有一定的使用 期限; 三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和流 通,或购买不特定商品;四是不记名、 不挂失。 2001 年 1 月,国务院纠风办、 经贸委和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严 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的紧 急通 知 ,再次全面叫停代币票券发售、使 用活动。 在此期间,我国实施稳健的 货币政 策, 对货币管理适度从紧,同 时为增强打击腐败行为力度,一度将 预付购物卡作为代币 票券加以禁 止,然而该 紧 急 通 知 和 各 级 落 实 的 “严 打 ”却 没 有 从 根 本 上 消 灭 购 物 卡现象。 6. 滋生腐败。 预付购物卡具有不记名、可转 让 、无

12、 因 性 ,较 其 他 方 式 更具有隐蔽性, 容易成为行贿受贿 的工具。 (三) 我国的监管 机制及法律漏洞 我国至今没有相关配套的法律 法规, 主要靠政策指导市场监管工 作, 由于国家金融管理政策的调整, 以及对预付购物卡存在认识上的分 歧,相关主管部门的 监管力度也时紧 时松。 1. 违法圈钱。 预付购物卡具有先付性和流通性的特点,有的不 法企业 利用法律漏洞和国家对相关市场监 管力度薄弱, 假借发售预付购物卡, 违法大 量吸收资金, 然后卷款而逃, 严重损害持卡人利益。 1995 年通过并于 2003 年修订的 人民银行法第 20 条规定:“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印制、 发售代币票券,

13、以代替人 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人民 币管理条例 第 29 条规定:“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 2. 违法或滥用先付资金。 有的企业利用发售预付购物卡短期融资的 功 能, 挪用资金购买证券或违法放 贷 ,投 资 失 败 后 资 金 链 中 断 ,无 法 向 持 卡人提供商品或服务,也无法向供 2004 年我国履行入世承诺,全面开放零售业市场,国 内市场与国际市 场全面接轨,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 47 市场监管 2009-12 预付购物卡的禁令与国际商业通行 规则相矛盾,2004 年沃尔玛公司就曾 书面向国务院纠风办建议取 消禁令。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 断完善,理论界和实

14、践中对预付购物 卡性质的认 识都发生了变化。 2006 年 北京市等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开始 对商业企业销售购物卡的 行为征收 增值税,被视为传达出一个购物卡有 望合法化的积极信号。 常损害消费者权益, 又属于工商部门 职责。 历次清查购物卡实践中,均是 由各级政府牵头, 发改委、 商务、 工 商、税务、公安、央行和银监等诸多部 门 联 合 执 法 、多 头 执 法 ,执 法 主 体 不 明确造成了市场监管秩序混乱。 2. 地位继承制度。 为避免因发行主体变更导致所 发证票无法兑现的 情况,日本创设了发行人地位继承制 度, 类似于民法中债的概括转让 制 度,继承人不仅要承担所有预付式证 票之债的

15、偿还义务,还必须履行报告 义务、支付 保证金义务和接受监督的 义务等一切原发行人的义务。 3. 监管依据和执法手段不清。 在禁止购物卡的文件中,多见各部门依 照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查 处 ,但 何 谓 “有 关规定”没有指明,笔者查阅了工商、 商 务 等 部 门 的 “三 定 ”方 案 和 相 关 法 律法规,没有发现相应的执法依据和 法 定 手 段 ,这 意 味 着 工 商 、商 务 等 部 门在执法过程中, 有可能滥用职权, 超越职权。 三、境外对预付购物卡的法律规制 (一) 日本对预付 式 证 票 的 法 律 规制 在日本的百货业和服务业中,预 付购物卡 被称为“预付式证票”,

16、其发 行和使用都非常普遍。 1989 年施行的 预付式证票规制法 及其施行令、施 行规则和保证金规则,构成了日本预 付式证票的规则体制,主要包括申 报 登 记 制 度 、地 位 继 承 制 度 、保 证 金 制 度、监督制度和发行协会制度。 日本 预付式证票规制法 第 2 条 明 确 了 预 付 式 证 票 的 定 义 :“预 付 式 证票是指记载有金额或物品数量 或用电磁的方法记录金额或物品数 量的证票。 ”并按照 发行方式不同,将 预付式证票分为两类:自家发行型和 第三者发行型,由于两者发售程 序和 信用程度不同,法律分别按照不同的 标准和规则进行监管。 3. 保证金制度。 日本 法律规定,发行人在基准日之时所发行证票的 未 使 用 余 额 超 过 1000 万 日 元 的 , 应 在基准日后 2 个月内将相当于余额 二分之一以上的金额,作为发行保证 金委托距 离其主营业场所最近的“供 托所”保管,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预付 式证票的持票人在保证 金范围内,对 该证票所代表的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