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602人公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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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南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 602 人公告 2015为满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 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全州事业单位 2015 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602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工作由州人社局统一部署,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2、二、招聘条件二、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6、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79 年 7 月 20 日至 1997 年 7 月 20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适当放宽。年龄具体要求以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2015 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 1)标明的为准;7、招聘范围为面向县市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所报考县市。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者现户籍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湘西州。正在我州服务和服务期满后

3、仍在我州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可报考所服务县市或面向全州范围以上的招聘岗位。户籍认定时间以 2015 年 7月 9 日前为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均以 2015 年 8 月 31 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二)不得报考的情形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3、现役军人;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

4、依此类推);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后与事业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人员;6、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 2015 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 1)。四、报名方法四、报名方法公开招聘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岗位,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公开招聘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2015 年 7 月 20 日 9:00 至 7 月 24 日 17:00)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5、报名,报名联系方式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 2015 年公开招聘人员联系表(附件 2)。(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和网站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20 日 9:00 至 7 月 24 日 17: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录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 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报名。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本次考试除有标注的岗位需提前进行资格审查外,其他岗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详细核对所报岗位资格条件

6、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5 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 3),所学专业未列入2015 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由州直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定,县市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县市人社局认定。报考人员学历高于所报考岗位最低学历要求的,不受全日制限制。报考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县市人社局、州直各招聘单位联系,尽量避免出现笔试后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联系方式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 201

7、5 年公开招聘人员联系表(附件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报考人员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 JPG 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 130,高度 170)。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在每一步骤提交前应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每一步骤提交后,所有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3、需提前

8、进行资格审查的岗位。报考需提前进行资格审查岗位的人员请务必先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提交的报名信息无效。报考凤凰县乡镇事业站所“工作人员”、花垣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一)”、龙山县乡镇站所“站所人员(二)”岗位的人员,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面推荐,经县市组织、人社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考凤凰县乡镇预防保健所“妇幼专干(二)”、 “防疫专干(一)”、“防疫专干(三)”,乡镇卫生院“药剂师”、“临床医生(一)”、“护士(一)”岗位的人员,须经凤凰县人社局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在“2015 年全

9、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内按操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用为每人 100 元。缴费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缴费的人员视为放弃报考。五、考试五、考试(一)开考比例公开招聘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下的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 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公开招聘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3。达不到比例的,报州人社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二)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 年 8 月 17 日

10、9:00-8 月 21 日 17: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陆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15 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三)笔试笔试时间:2015 年 8 月 22 日。8:30-9:30 公共基础知识10:30-12: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专业知识笔试地点:吉首城区(详见准考证)。笔试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 100 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 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 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

11、科,每科满分为 100 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 30%,专业知识占 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且成绩有效,方能进行下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进行笔试。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专业知识考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四)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对象。需进行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 13 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不需进行面试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 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

12、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公开招聘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报考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2、资格审查权限。报考州直事位单位的由招聘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报考县市事业单位的由县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户口本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报名须提交县市(含县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四项目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13、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需进行笔试面试的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 13 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根据招聘计划,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五)面试1、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进行笔试面试的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在资格审查环节中出现报考人员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

14、对象的岗位,经州人社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2、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3、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试教等方式进行。州直单位的面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面试方案报州人社局审定后,由州直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市的由县市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 60 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六、体检六、体检需进行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占 60%,面试成绩占 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

15、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不需进行面试的岗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 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公开招聘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以上医院进行。报考州直事业单位的由州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县市事业单位的由县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

16、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不需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七、考核七、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州直的由州直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县市的由县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如因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经州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八、聘用八、聘用拟聘人员公示 7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州直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县市的经主管部门和县市人社局审核报州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人员公示后如放弃的,不再进行人员递补。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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