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下我国加快发展国际保理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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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一、引言一、引言(一)本文选题的背景及意义经济全球化是指世界经济活动超越国界,通过对外贸易、资本流动、技术转移、提供服务,相互依存、相互联系而形成的全球范围的有机经济整体。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经济全球化的过程早已开始,尤其是 20世纪 80 年代以后,特别是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大大加快了。经济全球化,有利于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全球的合理配置,有利于资本和产品在全球性流动,有利于科技在全球性的扩张,有利于促进不发达地区经济的发展,是人类发展进步的表现,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一种大趋势、一个长

2、过程。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表现形式有:生产全球化,金融全球化,科技全球、投资全球化,贸易全球化等等。经济全球化使各国间的联系和交往日益密切,生产要素、产品和服务在各国间频繁流通并得到合理配置或者分配,各国的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国际结算的基本方式有汇付、托收和信用证。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要求国际结算方式的不断更新,以适应和促进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经济全球化使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融于一体,各国间贸易关系越来越密切,各国对外贸易额也不断提高。2000 年我国的对外贸易额为 4743 亿美元,到 2007 年已增长到了 2174.03 亿美元。国际贸易的2飞速发展,一方面要求新的结算方式来适应和促进其进一步发

3、展,另一方面也为国际结算方式的创新提供了条件。银行保函和国际保理开始成为国际结算的辅助方式。国际保理服务一方面可以为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风险担保、进口商额度核定、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等服务,使出口商能够扩大出口业务、降低经营成本、规避收汇风险、改善财务状况和简化结算手续,有效地保护出口商的利益;另一方面还能使进口商降低收获风险、增强支付能力、降低进口成本、改善财务状况和简化结算手续,有效保护进口商的利益。国际保理服务作为一种围绕着货款收付提供综合服务的业务,远比汇付、托收和信用证方式更为安全、简便、实用,化解了买卖的风险,有效地解决了历来存在于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的由于进出口商互不了解

4、或信任而影响贸易往来的问题, 加之在整个货款收付过程中出口商只需同出口保理商接触,进口商只需同进口保理商联系,没有语言及社会习惯等方面的障碍,非常方便。国际保理业务具有汇付、托收和信用证等结算方式无法比拟的应用优势。表1.1 保理与D/A、D/P、以及L/C付款方式的比较项目出口保理信用证付款交单承兑交单信用种类银行银行商业商业出口商费用有有有有进口商费用无有有有进口商财务灵活性极高极低一般极高收汇风险几乎无极低较高极高出口商竞争力极高极低较高极高3近年来,国际保理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根据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的统计,1990 年全世界有保理公司 507 家,全年营业额 137 亿美元;到2000 年

5、全球保理公司增加到 981 家,营业额达到 5890 亿美元。10 年间,保理公司数量增加了 93%,营业额增长了 4200%。我国的国际保理服务起步比较晚,20 世纪 90 年代初,中国银行率先在国内开始推出国际保理服务,并与国外保理公司和保理商国际组织建立起密切联系。但总的来说,我国国际保理起步较晚,发展较慢,阻碍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探讨经济全球化下加快发展我国保理的对策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文献综述国际保理是现代贸易中重要的国际结算方式,在为银行开辟了巨大的新的利润空间的同时,也给银行的风险防范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中国加入 WTO 后,国际保理这一重要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必将

6、成为中外资银行竞争的兵家之地,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必须努力加强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以抢占先机。国外对国际保理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了。 牛津简明词典给保理下的定义是:从他人手中以比较低的价格买下属于该人的债权并负责收回债款从而获得赢利的行为。 布莱克法律词典将保理定义如下:以贴现价格将企业的应收账款卖给保理商,为了获得约定的贴现利益购买应收账款将承担一定得损失风险。美国的商业律师中规定:保理业务是指承做保理的一方同以赊销方式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方达成一个带有连续性的协议,由承做保理方针对由出售的商品和提供4服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以下服务:(1)以即付方式买下所有应收账款;(2)负责有关应收账款的

7、会计分录及其他记账工作;(3)到期收回账款;(4)承担债务人资不抵债的风险,即信用风险。英国学者弗瑞迪萨林格(1996 年)将保理概括为:“不论是指提供融资便利,或解除供应商的管理负担,或承担坏账风险,以以上两种或全部为目的而承购应收账款的行为(债务人因私人或家庭成员消费所产生的以及长期付款或分期付款的应收账款除外)。 ”鉴于不同国家在不同文献中对于保理的解释存在差异,法律规定的不同,对于各国国际贸易的发展是不利的,因此,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颁布了国际保理公约,凡是缔约国都应该遵从国际保理公约中的的规定:“保理合同要符合四个特点:第一,合同标的必须是债权让与;第二,被让与债权所依据的合同必须是商品

8、贸易合同或服务贸易合同,而不是个人用于消费为直接目的的类似合同;第三,债权受让人必须为债权出让人提供以下其中的至少两项服务:保理融资(包括贷款和预付款)、销售管理、催收账款、坏账担保;第四,让与必须通知债务人。 ”综上可见,国际保理是指保理商对以赊销方式向营业地位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买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提供的一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供应商将其与买方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的所有权转让给保理商,保理商则为供应商提供资金融通、账务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信用风险担保服务。已经有很多国内学者提出了我国发展国际保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更有很多专家、学着提出在我国加快发展国际保

9、理的重要性和5必要性。李宗元(2008 年)指出,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范围空前扩大在众多的国际短期融资方式中,国际保理业务以其独特的融资和金融服务优势独占鳌头,并迅速向亚洲、南美和非洲扩展。”吕鹏(2007 年)指出, “从我国经济发展和参与国际贸易活动的实际需要而言,保理业务将会逐渐得到广泛性的应用,尤其是中小外贸企业国际保理以其独特的长处,在我国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徐仲年(2006 年)指出, “国际保理业务不仅仅是一项灵活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更重要的是国际保理业务是在国际贸易中开拓市场、规避风险、融资、信用担保的手段。国际保理作为一项综合性金融业务,在当今世界贸易中发

10、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对于我国外贸企业来说,国际保理业务是一项新业务,还需要大力发展,以提高我国外贸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 张芝萍(2007 年)也指出, “由于国际保理业务能够很好的解决非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面临的资金占压和进口商信用风险的问题,因此在国际贸易中日渐流行。中小型出口企业如何有效地应用在国际上已经成熟的国际保理业务来规避收汇风险并取得资金融通,进一步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也有一些国内学者通过对国际保理的分析,结合我国国际保理发展的情况,从各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加快发展我国国际保理的措施。张碧安(2005年)认为,应加大国家的政策扶持,一方面激励出口企业应

11、用保理业务以扩大对外贸易,另一方面给商业银行松绑,鼓励国有商业银行拓展自己的业务范围,抢在国外金融机构尚未大规模抢注中国,激烈争夺国际保理市场之前,大力发展国际保理业务。廖泽芳(2007年)6提到,要完善保理业务法规,在我国现行金融法律法规中制定对设立保理机构的具体条件和管理办法,同时制定开展保理业务的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从而在制度方面保障保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还有很多人分析和研究了在我国发展国际保理的重要性并提出各种加快发展我国国际保理的对策。我国是市场经济体制,外贸企业越来越多,对外贸易额快速增长,国际保理结算方式越来越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发挥重要作用。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加快发展国际保

12、理的对策有更重要的意义。二、经济全球化下国际保理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二、经济全球化下国际保理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即国际保付代理,是国际贸易中在以托收中的D/A(承兑交单)、汇付中的记账交易结算货款的情况下,保理商接受出口商的委托,向出口商提供进口商的信用额度调查,信用风险担保,应收账款管理和贸易融资的一项综合性财务服务,是集融资、结算、财务管理和信用担保于一身的融资结算方式。1987年,中国银行与德国贴现和贷款公司签署了保理商协议,标志着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正式登陆。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起步较晚,发展较慢。长期以来,我国进出口企业主要通过跟单信用

13、证、托收及汇款等方式进行结算。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出口企业也逐新认识到保理业务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1988年中国银行在我国率先推出国际保理业务,并于1992年成为中国首家国际保理商联合会会员。随后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也纷纷开展国际保理业务,并先后成为FCI( 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 )会员。从7长期的发展情况看,尽管国际保理业务量有很大的增长,但与我国年逾1万亿美元的贸易额及世界保理业务总量相比,其发展规模还是有限的,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从办理机构上看,目前我国已有多家银行成为FCI 会员,对外办理国内与国际保理业务,其中业务量较

14、大的主要是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从业务量来看,从1999年的3500万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97.25 亿美元,增长了310倍。经过二十多年的市场培育和人才储备,中国保理业已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1992年,中国银行加入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截至2006年底, 我国共有14家银行加入了FCI。中国保理总量从1996年的1200万欧元上升到了2000年的2. 12亿欧元,2001年猛增到12.34亿欧元,2003年为26.40亿欧元,2005年达到了58.30亿欧元,到2007年,已经再子增长到了329. 76亿欧元。有数据显示,未来几年,我国保理业务仍将以150%的年均增长速度增长。由于中国市

15、场的巨大潜力,国际保理组织已经开始高度关注中国。但是,中国保理业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不论在绝对数量上,还是在相对发展水平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我国国际保理业务总额甚至与亚太地区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差距也较大。在绝对数量上,我国保理业规模不及英国的1/40,且只有日本保理业务量的7.5%。就是与几乎同时起步的港台地区相比,也相对落后。2005年香港的保理业务量是内地的132% ,我国台湾则是内地的6倍。表2.1 我国外易和保理业务与世界贸易和保理业务的比较年份中国外贸总量(10世界进出口贸中国外贸占世中国保理量世界保理量(百万中国保理占世欧洲保理量美洲保理量8亿美元)易总量(10亿美元)界贸

16、易的比重(%)(百万欧元)欧元)界保理的比重(%)(百万欧元)(百万欧元)1999360.63116093.11315568770.0053522141151342000474.29131423.612126238400.0334143831265172001509.65126434.0312346856820.1804683261271572002620.77131484.7220777241970.2875228511153012003850.99152475.5826407603920.34754693510454220041154.55185826.2143158602150.50261250411009420051422.10211466.73583010165470.57471548613563020061760.69236027.461430011343001.26182036415026020072174.03267658.123297613021032.533901362164802资料来源:(1)中国统计年鉴2000-2008;(2)国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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