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管理精品-住院病案院内交接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医院管理精品-住院病案院内交接制度(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住院病案院内交接制度 一、凡出院病案,应于病人出院后 5 天内全部上交到病案室。 二、临床科室每天到住院处给出院病人转帐时,由值班人员一并送交出院者病案,住院处负责查收签字妥为保管。无出院者的病案,住院处概不结账。 三、病案室每日到住院处回收出院病案,并向住院处验收签字。 四、病案室每日将出院病案登记审修归档。 五、特别情况较急出院者,病房不能立即填写完的病案,由科主任注明情况,可以在出院后 3 天内到病案室填写。 六、送(转)交病案单位,无接收部门人签字,如果发生病案缺号、丢失,由送(转)交病案单位负责;已签了的,由签字单位负责。 七、凡丢失 1 份病案者,当事人赔偿人民币 3000 元,丢
2、失重要病历者,除罚款外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八、病案室要按月、季、年排查出院病案归档情况,有权到临 床科室查询未归病案下落。按时向院领导书面报告病案归档及管理 情况。为了加强医院病历管理,为迎接医院质量管理月,对病历三级管理责任问题,大部分医师对病历归档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现经医务科决定如下:1.如病人出院 5 天内病历不能及时归档,由经治医师负责,每延期一天扣除责任人 5 元。2.如病人出院 5 天内病历归档,但病历首页上和病程记录中有关上级医师无签名、或因上级医师签名问题,归档后责任由上级医师负责,每个签名每天扣除责任人 5 元。3.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病案室联系。4.每月退改的病历在收到后一周内修改整理上交,逾期未交的责任人,每天扣除责任人 5 元。5.以上内容从 8 月 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