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懂法守法】《公司法》第四章 公司资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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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公司资本与出资制度一、公司资本的含义与形态1、公司资本的含义定义一:是指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而应具有的自有 财产额。 定义二:是指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由公司章程确定 的全体股东的出资总额,也称股本。第一节 公司资本2、公司资本形态:v注册资本v发行资本v实缴资本v认缴资本v授权资本v催缴资本前沿理论从“资本实缴制”到“资本认缴制”资本认缴制:“资本认缴制” 即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在公司 登记注册时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所认缴的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的实际缴付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股东以其 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本登记制度。公司资产是公司可以支配的公司全部的有形和无形资产,有形资 产包括固定

2、资产和流动资产等,无形资产主要是公司的知识产权和 商号等可转化为物质利益的资产。在法定资本制下,公司资本实行 实缴制,公司资本与公司资产的关联性较强,因为股东认购多少股 份就必须一次或分期全额实缴,公司资本成为公司资产的主要来源 ,没有注册资本就难以形成公司资产,二者体现为形式和内容的关 系。在资本三原则的规制下,公司资本与公司资产保持维持关系, 除非公司经营严重亏损或非法抽逃或隐匿等情形发生,否则在理论 上应该处于数量上相当的水平,在这样的公司资本制度背景下,公 司资本体现着公司的资产能力,公司资本作为公司对外的信用基础 成为学术界的主流观点。3.公司资本与公司资产二、公司资本制度的含义与模

3、式1、公司资本制度含义:狭义上的公司资本制度是指公司资本形成、维 持和退出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上的公司资本制度则是围绕股东的股权投 资而形成的关于公司资本运营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 链的配套体系。 2、公司资本制度的模式 法定资本制法定资本制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 中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在公司成立时由发起人 一次性全部认足(指发起设立)或全部募足(指募集 设立)的公司资本制度。 授权资本制授权资本制是指公司设立时,虽然要在公司章 程中确定注册资本总额,但发起人只需认购部分 股份,公司就可正式成立,其余的股份,授权董事 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证券市场行情再随时 发行的公司资本制度。

4、折衷资本制折衷资本制是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的有机 融合。具体是指在公司设立时,虽然公司章程中所 确定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必一次全部筹足,其余股份 可以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发行,但首次发 行的股份不得少于法定比例,发行股份的授权也须 在一定期限内行使的公司资本制度。折中资本制是对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 的修正,即对法定资本制下严格资本条件的放 松,对授权资本制下自由资本条件的限制。折中资本制是当代公司资本制 度的发展趋势。三、 公司资本三原则(一)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章程必须确定符合 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总额,且应由发 起人全部认足或募足,否则,公司便不能成立。1、设立公司

5、必须符合法定资本最低限额;2、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公司成立时必须由发起人认足、募足;3、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后必须经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4、股东对非货币形式的出资必须承担出资差额的填补责任;5、对“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 为予以严惩。立法的具体体现(二)资本维持原则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 必须经常保持与其注册资本额相当的财产 。因为它要以具体财产充实抽象资本,故又 称为资本充实原则。1.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向公司的投资;2.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不得高估;3.股票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的票面金额;4.公司原则上不得收购自己所发行的股票,也不得接

6、受本公 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5.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 法定公积金;6.在公司弥补亏损之前,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立法的具体体现(三)资本不变原则资本不变原则并非指资本的绝对不可 变更,而是指公司的注册资本一经章程确 定,并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即不得随意变 更,如需增加或减少,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 进行。1.必须要有亏损严重的事实存在;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3.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资本限额;4.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5.公司减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并做出公告;6.债权人在法

7、定期限内有权请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7.公司减资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立法的具体体现(公司的减资程序)第二节 股东出资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或者增加资本时 ,根据法律和章程的规定,按照认股协议的约定向 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 为。1、股东出资是形成公司资本的基础2、股东出资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3、股东出资是股东取得股权的依据一、出资的含义新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 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 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 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 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二、股东出

8、资的具体要求非货币出资:v 实物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等。用 于出资的实物首先应具有财产价值,才能转化为金 额形态的资本。v知识产权按照世界知识产权公约与贸易有 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确定范围。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知识产权”第 9497条规定,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v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v非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亦称专有技术,是指 尚未公开和取得专利的制造、设计、工艺流程和管理 等方面的技术知识。非专利技术包括末申请专利的技 术成果、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和专利法规定不授 予专利权的技术成果。 v股权实际是股权转让,

9、取得新的股权对价。v债权实际是债权转让,取得的对价是获得股权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不得出资的有:劳务、信用 、自然人的姓名、特许经营权、已设定抵押的物。根据我国新公司法的规定,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 应该具备的条件是:(1)可以用货币估价,即应具有价值性;(2)可以依法转让,即具有可转让性;(3)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即应具备合法性。三、股东出资义务与责任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 完全不履行: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 抽逃出资 未完全履行:未足额出资 未适当履行:未按规定的时间、形式等出资股东出资责任v充实资本责任由该股东充实,公司设立时 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v违约责

10、任由按约出资的股东向其他股东承 担违约责任。v赔偿责任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害的赔偿损失 。根据公司法18条、30条规定:四、公司的增资与减资1、增资或减资的条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资本或减少资本作出决 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违反上述增资和减资条件 和程序,会导致公司增资的无效或被撤销。 2、增资或减资的程序股东大会作出增资或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 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 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1)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 ,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债务清偿或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的担保。(4)办理增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增减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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