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电大法律文化问答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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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简述部族征战对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的影响。P17答:部族征战对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 的影响是深刻而深远的。部族就是 部落联盟,部落则是氏族联盟,所以,部族和部落都可以说是扩大了的氏族, 氏族血缘始终是它们联盟的基础。因此,一旦某一氏族或部族战败,就集体成 为战胜者的奴隶,接受最严厉的刑罚管制。在中国古代,文明和国家起源转变 的阶段,血缘关系不但未被地缘关系所取代,反而是加强了,即亲缘与政治的 关系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于是,族姓的统治术取代了政治正义论,法最初只 可能被看做是镇压的工具,这个工具就是刑。2雅典城邦克里斯提尼在政制上的改革主要有哪几个方面?P26-27答:克利斯提尼在政

2、制上的改革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取消原有的四个部落, 将全雅典分为 10 个选区。二是以“五百人会议”代替梭伦的“四百人会议” ,由每一选区各选 50 名代表组成,除第四等级外都可当选。三是制定“贝壳 放逐法”,每年春季召开一次非常公民大会,用口头表决是否要实行贝壳放逐。 。3简述罗马早期法的形成过程中,塞维阿塔里阿改革的主要内容。P29答:答:1 1、废除原始的三个血缘部落,按照地域标准,将罗马城分为、废除原始的三个血缘部落,按照地域标准,将罗马城分为 4 4 个区域,构个区域,构成成 4 4 个新的地域部落组织。个新的地域部落组织。2 2、部分贵族和平民,将全体罗马自由民一律按财产多寡分为、

3、部分贵族和平民,将全体罗马自由民一律按财产多寡分为 5 5 个等级。个等级。3 3、废除贵族特权,施行依财产分享服兵役权利的新制度,规定以百人团为单位。、废除贵族特权,施行依财产分享服兵役权利的新制度,规定以百人团为单位。4 4、在百人团基础上,设立新的、在百人团基础上,设立新的“森都里亚会议森都里亚会议”,用来代替旧的氏族组织,用来代替旧的氏族组织“库利亚会议库利亚会议”4 论论述氏族内部及平民与贵族之间的斗争对古希腊(雅典)法和罗马法的影响。P34答:古代希腊雅典和罗马的国家与法是经由一条完全不同于中国的途径形成的,它们主要是通过氏族内部及平民与贵族的斗争从而在炸毁旧的血缘氏族基础上 建立

4、起来的。 恩格斯在谈到这个情况时曾精辟地指出:“雅典是最纯粹、最典 型的形式:在这里,国家是直接地和主要地从氏族社会本身内部发展起来的阶 级对立中产生的。在罗马,氏族社会变成了闭关自守的贵族,贵族的四周则是 人数众多的、站在这一社会之外的、没有权利只有义务的平民:平民的胜利炸 毁了旧的氏族制度,并在它的废墟上面建立了国家,而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 完全溶化在国家中了。”作为雅典和罗马的国家政治史就是一部法律史,政治 于法律构成了同一事物的两面,从而法获得了等同于国家的概念和效力。如果 说国家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不啻是说,法律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 这即是西方法律权威性的历史渊源。5 简述

5、法国民法典的三编内容及各自所体现的原则。P112答:第一编是“人法“,包含关于个人和亲属法的规定,体现了自由和平等的 规则;第二编是“物法”,包含了关于各种财产和所有权及其他物权的规定, 体现了所有权不可侵犯的原则;第三编称为“取得所有权的各种方法”,其规 定的内容颇为庞杂,首先规定了继承、赠送、遗嘱和夫妻财产制,其次规定了 债法,附以质权和抵押权法,最后还规定了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体现了契约 自由的原则。6简述十二铜表法中各表的标题及主要内容。P107-108 标题条款 数目主要内容备注第一表:传唤9有关诉讼的规定第二表:审理4有关司法审理的规定第三表:执行8有关审判执行的规定主要是有关债务

6、的执行 第四表:家长权5有关家内身份的规定第五表:继续和监护11有关遗产继承和债务继承 及监护的规定第六表:所有权和战 友11有关所有权的转移、占有、 纠纷裁定等规定出现; “现金借贷”、 “要式买卖”等契约 第七表:土地和房屋10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第八表:私犯27有关伤害、盗窃、诈骗等 规定但以刑罚制裁的仅有 10 调, 其余作民事处罚 第九表:公法6有关犯罪的规定第十表:宗教法11有关丧葬方面的宗教仪式 和习俗的规定第十一表:前五表的 补充1规定平民和贵族不得通婚 第十二表:后五表的 补充5有关祭品和债权及占有的 规定7 试述西方法律“公法私法化倾向”的形成原因。P117-119答:倾向由

7、以下几项要素:首先是西方的公法是在私法的历史传统和厚实基础 上发展起来的。其次是随着垄断资本的发展,国家通过采用私法的法律形式直 接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或者通过由国家控制的公司经营工商业,从而扩大了 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还有公法和私法的实质区别,已经为这两个彼此独立同时又密切联系的事实所冲淡:其一,行政法的发展对国家漠视甚至侵犯私人 权利的行为做了很多积极的限制;其二,法学家们讲私法研究中产生的传统法 学的概念性结构运用于公法领域中去的努力,加强了私法箱公法的渗透。西方 私法文化的传统与发达时建立在发达的商品经济和对个人权利的承认之上的。 此外,西方法律中的个人本位和传统的权利法哲学,以及近

8、代以前国家观念与 权力的相对薄弱,亦促使了刑事的民法化。8 基督教和教会法对西方法律文化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P183:五个不同方面的影响:第一,它对自然法的理论产生了影响;第二,直接提供经过整理、并已付诸实施的行为规则;第三,强化伦理原则和提出一些基本依据,以支持国家制定法或普通法的规则;第四,在人道主义方面影响法律,包括强调个人的价值、对家庭成员及儿童的保护、生命的神圣性等;第五,证明和强调对道德标准、诚实观念、良好的信仰、公正及其他方面的维持。9中华法系所具有的排异和守成,突出体现在哪些方面?P205答:答:1、法典中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追踪汉唐的强烈意识和历史传统。 2、自 我法律

9、优秀完备观。 3、法律中的中国中心论和轻外意识10 .传统中国法律文化“无讼”价值取向的评说。P353-358答: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以无论为其价值取向,突出体现了它对这一使命和价值 的优先考虑。即使从现代法学的观点来看,这亦是值得肯定的。应该是无讼既 是理想又是对现实秩序稳定的努力, 它不仅满足了人们普遍的心理期望, 亦 为社会财富的生产和积累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传统中国能够作为一个统一的文 明大国保存下来,其中就有它的一份贡献。因此,从传统中国社会的结构和性 质出发,我们可以说它是合理而又必然的。但如果换一个视角,从社会发展和 文明演进的方面来观察, 它的消极性又是渐现而明的。 首先,无讼作为一

10、种 价值和理想,是建立在经验而非科学认识之上的,实际是一个过于理想的空想 图式。其次,无讼导致过分强调秩序和稳定, 过分强调秩序和稳定又导致传统 中国失去了应有的发展。 法律对经济的作用或保护促进或抑制阻碍。 以无讼 为价值取向的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与宗法农业生产生活方式自是互相维护、相互 促进的,但对新的含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经济却是无益的,甚而有扼杀性的 阻碍作用,这是片面追求无讼所付出的代价。在传统中国,由于德主刑辅模式 的广泛实践,由于无讼价值的巨大召唤,由于调解和调判是解决人们之间争端 的最好办法,所以,法律在社会实际生活和人们的心目中势必要降到次要的位 置, 相应地人们的权利意识亦必然

11、薄弱。11引起宋代律学渐趋衰落的因素有哪些?P253 (1)随着唐律疏议的面世,律学的职能和使命已然完成,国家和社会对律学 的急迫需求这一使之得以兴盛的前提条件也自然趋于减缓,这也可谓律学的极 盛致生了律学的衰退。(2)晚唐以后,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致使皇帝专制和中央集权走向极端,不允许私人随便解释、议论国法。这客观 上造成了律学发展的障碍。(3)唐宋之际,中国的学术和学风发生了巨大的转折, 由原先注重实用的经世之学转向务虚的心、性之学。名儒大家不仅不再关心律 学,而且鄙视律学。理学之兴起也可谓是律学之衰落的原因之一。(4)宋高宗仓 惶南渡,偏安东南时,国家文物典章大量散失,法律典籍和法律制度很不完备, 显得支离破碎。宋史刑法志所谓的“断例散逸,建炎以前,凡所施引,类 出入吏省记”即是也。法律之如此,又遑论律学!12促成西方法学作为一门学科产生的要素有哪些?P256一、体现普遍正义于个体权利精神的法和法观念的存在二、职业法律工作者和法学家的存在三、法律教育机构特别是私立性质机构的存在四、学术自由的存在五、逻辑学及重学传统的存在六、国家于社会对法律学术的需要和重视七、具有民主性的政治背景的存在八、商品经济的存在及其高度发达3简述传统中国法“人治”的涵义和基本认识。P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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