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某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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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某市城市总体规划内蒙古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02020)(方案方案)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 1 条 修编目的贯彻落实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抓住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促进拉萨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加快拉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迈向现代化的进程,有效指导拉萨中心城市科学发展。第 3 条 规划原则1、保障生态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立足拉萨市情,根据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城镇发展模式和发展规模。2、保护文化加强对拉萨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和系统整理,有效保护拉萨的历史文化遗存,在弘扬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塑造体现拉萨特色的现代文化。3、保持特色保持并传承拉萨自然与人文

2、相交融、传统与现代相辉映的高原城市特色。4、健康发展利用良好的发展条件,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加强拉萨对西藏自治区的带动作用。按照保护与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要求,针对拉萨的高原生态环境特点,协调好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关系,科学确定拉萨产业发展方向和城镇发展模式。2、充分重视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利用保护好拉萨悠久丰厚、特色鲜明的传统文化,协调好保护与永续利用的关系,更好地为拉萨的科学和谐发展服务。3、综合确定城市景观的控制与引导分析不同城市活动的群体行为特征,与城市功能结构有机结合,从有利于展示特色景观、保护传统风貌的角度出发引导城市空间布局,彰显城市个性,强化拉

3、萨城市特色。4、深入研究交通体系的构建与优化发挥交通对产业发展和城市空间布局的促进与引导作用,构筑适应城市空间形态、符合拉萨特色需求的绿色、节约型综合交通体系。5、科学规划城市空间的供给与布局在综合分析城市生态适宜性和统筹相关发展条件的基础上,合理选择、集约利用城市发展空间。第 5 条 规划基本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 146 号)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中发200512 号)4、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5、拉萨市“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6、关于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的

4、函(建规函2007103 号)第 6 条 规划期限 远期:2011 年 - 2020 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第 7 条 规划范围1、市域包括城关区、堆龙德庆县、达孜县、墨竹工卡县、曲水县、尼木县、当雄县和林周县在内的 1 区 7 县,总面积约 29612 平方公里。2 冲赛康、八廓、吉日、吉崩岗、札细、公德林、嘎玛贡桑等 7 个街道办事处和纳金乡的全部,娘热乡、夺底乡、蔡公堂乡的局部,堆龙德庆县东嘎镇、乃琼镇、柳梧乡、羊达乡的局部,总面积约 286 平方公里。第二章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策略发展目标与策略第一节第一节 发展目标发展目标第第 8 条条 综合目标稳步推进拉萨旅游和经贸领域的开放,

5、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2017 年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远期建设成为经济更加发展、社会更加和谐、文化更加繁荣、生态更加优良、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社会主义新拉萨。第第 9 条条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第第 10 条条 城市发展目标1、城市定位生态拉萨-山青水碧天蓝城靓的高原生态绿城人文拉萨-底蕴深厚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拉萨-景观独特风光旖旎的国际旅游胜地现代拉萨-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现代繁荣都市2、城市建设目标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第二节第二节 发展策略发展策略第第 11 条条 经济

6、发展策略1、突出旅游业的支柱地位和龙头作用,发挥拉萨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延伸旅游业产业链,带动现代服务业和其他相关产业的全面发展。2、针对拉萨工业基础薄弱、生态环境脆弱等特点,有选择地发展优势资源加工业和民族传统手工业,适度引入综合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特色工业项目,增强工业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3、推广农业新科技,合理依托旅业带动,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优化农牧业区域布局,提高农牧业产出效率,促进农牧民增收,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第第 12 条条 社会发展策略1、优先发定,实现各族群众幸福安康;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

7、适应,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第第 13 条条 城市发展策略1、统筹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优先保护相对脆弱的高原生态环境,合理利用独特的生态优势,引导城市发展,建设生态拉萨。2、统筹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关系。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对拉萨底蕴深 厚的传统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并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实现保持民族性和体现时代性的结合,建设人文拉萨。3、统筹旧城更新与新城建设的关系。建设功能完善的新城,高效集约利用土地,展示拉萨 现代特色;合理疏解旧城功能,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保护拉萨传统风貌,实现新老城区整体协调发展和城市整体功能的提升,建设特色拉萨。4、统筹城市发展与区域带

8、动的关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发挥拉 萨作为首府城市对西藏自治区发展的带动作用和作为中心城市对市域城乡统筹发展的辐射作用,建设现代拉萨。第三章第三章 市域城乡统筹市域城乡统筹第一节第一节 市域生态功能区划与空间管制市域生态功能区划与空间管制第第 14 条条 生态功能分区 生态敏感性高、生态资源丰富,需要严格控制和保护的地区。总面积约 13709.6 平方公里,占拉萨市域面积的 46.5%。2、生态功能维护与限制开发地区生态敏感性较高、生态资源相对比较丰富,人类活动已经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压力,需要大力进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在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发的地区。总面积

9、约 11270.8 平方公里,占拉萨市域面积的38.2%。3、生态功能协调与引导开发地区生态环境敏感性相对较低、发展条件相对较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划定的作为城镇、产业主要发展空间的地区。总面积约 463l.6 平方公里,占拉萨市域面积的 15.3%。第第 15 条条 空间管制措施1、生态功能保护与禁止开发地区禁止进行有损生态的开发建设活动,严格限制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核心区的人类活动,其他区域以发展生态农牧业为主,但应控制过度放牧,农牧民安居点建设应选择生态敏感性相对较低、建设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可适当进行生态旅游活动,同时增强生态自我平衡与修复能力,保障区域整体生态安全。2、生态功能

10、维护与限制开发地区有条件的地区适度发展城镇及特色工业,控制发展规模,限定在生态环境承载力范围内;积极发展农牧业,发展人工草场和围栏养殖,改善天然草场,适度引导农牧民安居点集聚建设,科学引导乡镇工业和乡村手工业发展,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维护区域生态平衡。3、生态功能协调与引导开发地区作为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点地区,严格保护各级各类保护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能源利用率,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区域环境质量的稳定与改善;加强城镇生态建设,风景旅游区、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及景观环境敏感地带禁止采矿和开山采石,保持人工生态与自然生态之间的融合与协调。第二节第二节 人口与城镇化人

11、口与城镇化第第 16 条条 城镇化战略旅游带动,强化中心,区域统筹,特色取胜。第第 17 条条 市域人口规模第第 18 条条 城镇化水平城镇化水平年均提高 1.3 个百分点左右。现状(2006 年):56.4%;近期(2010 年):62%;远期(2020 年):75%。第三节第三节 城镇规模与职能城镇规模与职能第第 19 条条 城镇规模1、中心城市(1)人口规模近期(2010 年):城市人口规模 35 万人;远期(2020 年):城市人口规模 45 万人。(2)建设用地规模近期(2010 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62.9 平方公里(包含全部特殊用地的总建设用地规模为 74.5 平方公里),人

12、均建设用地 179.6 平方米。远期(2020 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78.5 平方公里(包含全部特殊用地的总建设用地规模为 89.8 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 174.5 平方米。2、县城(1)林周县城:近期 4000 人,远期 10000 人。(2)当雄县城:近期 5000 人,远期 10000 人。(3)尼木县城:近期 3000 人,远期 6000 人。(4)曲水县城:近期 5000 人,远期 12000 人。(5)达孜县城:近期 5000 人,远期 12000 人。(6)墨竹工卡县城:近期 6000 人,远期 10000 人。3、特色乡镇(1)羊八井:近期 2000 人,远期 500

13、0 人。(2)聂当:近期 2000 人,远期 5000 人。(3)纳木湖:近期 1000 人,远期 2000 人。(4)吞巴:近期 1000 人,远期 3000 人。4、其他乡镇因地制宜,引导人口合理集聚。第第 20 条条 城镇职能1、中心城市(1)城市性质西藏自治区首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高原特色、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国际性旅游城市。(2)主要职能西藏自治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和中转地;西藏自治区对外开放的窗口;西藏自治区的综合交通枢纽。2、县城(1)林周县城(甘曲镇):拉萨市域中部中心城镇之一,农牧业生产服务基地。(2)当雄县城(当曲卡镇

14、):拉萨市域重要的旅游服务基地,具有浓郁藏北风情的小城镇。(3)尼木县城(塔荣镇):拉萨市域西部中心城镇之一,特色旅游服务基地。(4)曲水县城(曲水镇):拉萨中心城区的南部门户,市域工业集聚发展地之一。(5)达孜县城(德庆镇):拉萨中心城区的东部门户,引导培育城郊经济发展,市域工业集聚发展地之一。(6)墨竹工卡县城(工卡镇):拉萨市域东部中心城镇之一,特色旅游服务基地。3、特色乡镇(1)羊八井:当雄县域次中心,矿藏资源型产业镇,地热旅游特色镇。(2)聂当:特色工业镇。(3)纳木湖:生态旅游特色镇。(4)吞巴:传统手工业基地,文化旅游特色镇。4、其他乡镇完善基础设施和基层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周边农

15、牧地区。第四节第四节 农牧民安居点规划引导农牧民安居点规划引导第第 21 条条 规划原则1、生态优先农牧民安居点选址应避开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的地区,减少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2、依托城镇在方便农牧业生产的前提下,安居点应尽量邻近城镇布局,以充分利用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3、因地制宜结合农房改造、游牧民定居、扶贫搬迁、重大项目建设搬迁等工程,因地制宜地确定安居点的选址、规模和实施时序。4、保障安全安居点选址应避开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地方病多发地区,并能保证安全饮用水的方便供给。5、体现特色安居点布局要努力体现民族特色、地域特色、时代特色,传承乡村文脉,尊重农牧民传统风俗习惯和

16、生活习惯,科学引导现代文明和生活方式。6、合理配套安居点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应坚持适用、经济、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断改善农牧民生活条件。第第 22 条条 规模引导1、农牧民总人口结合城镇化进程,促进农牧区人口转移,至 2020 年,农牧民总人口由现状的 25.7 万人减少到 17.5 万人。2、游牧地区安居点规模根据牲畜数量和当地牧草情况,在条件合适的地区建设相对稳定的游牧民居住点(可考虑分季节定居),进行基本生活设施配套,以提高游牧民的生活质量。3、农牧地区安居点规模(1)城郊地区:拉萨市郊安居点户数宜为 40 align=100 户,户均占地面积120 align=250 平方米;县郊地区安居点户数宜为 80 align=160 户,户均占地面积 200 align=400 平方米。(2)公路沿线地区:安居点户数宜为 50 align=300 户,户均占地面积 200 align=450 平方米。(3)偏远地区:以满足农牧民生产生活需求和未来发展要求为原则,依托乡镇、行政村、河流沿线、旅游线路沿线适当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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