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英国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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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谈英国贵族摘要: 英国贵族体制是世界上最古老,持续世界最长的一种体制。英国“贵族” 一词的含义具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同时与贵族体制的变化密切相关。英国贵族 体制起源于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直到 20 世纪末,经历了五次较大的变化。 英国贵族体制具有强韧的生命力和发展的连续性,贵族文化业随着时代的发展 而变化。英国贵族文化成为历史上英国的主导文化,贵族阶层倡导的进取精神 使英国社会充满了活力。关键词:英国贵族 贵族体制英国贵族体制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悠久,持续时间最长的一种体制。在英 国历史上,贵族体制从未被彻底否定过。尽管英国贵族在历史上多次出现衰落, 但它每次都能从衰落中得到新的社会营养,再次展

2、示出新的生命力,并一直在英 国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贵族”一词,在英国历史上有较大的伸缩性。从广义和狭义来说,广义 的 Aristocracy (广义贵族)一词源于希腊和拉丁文。Aristocra-cy 在希腊文中 原有“杰出” 、 “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的拉丁文中,该 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词, 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 族。五级贵族形成之后,为了区别,又用 peers 以及集合名词 no-bility 和 peerage 专称拥有议会上院出席权的高级贵族(即公爵、侯爵、伯爵、子

3、爵和男 爵),或者说是狭义的世袭贵族。以后, nobility 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 指政界要员。“贵族”一词的形成还与贵族体制的发展密切相关。英国贵族体制起源于 盎格鲁-撒克逊时代,这一贵族群体一度被称做 gesithcund,“哥赛特”,这一时 期的贵族属于军事贵族。大约 7 世纪中叶后,国王与亲近随从具有了封君和封 臣的关系,封建贵族逐渐形成,这一时期的贵族称号也从“哥赛特”转变为 “塞恩” 。封建贵族又可分为两大类,教会贵族和世俗贵族。教会贵族起源于 7 世纪,是督教传播和教会势力扩张的结果。那时,在列国纷争的环境下,求存图 霸的国王为获取上帝的庇佑和宗教界的支持,乐意把特权和地

4、产送给教会和修道 院,使上层教士同样成为封建领主。而后经过大约一个世纪,英国形成了包括两 个大主教区、若干主教区和众多基层教区的宗教管理体系,定下了以后一千多年 英格兰教区划分的大致格局,形成了以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长和中下级贵族为 序列的教会贵族等级制。同世俗贵族相比较,教会贵族的划分即“教阶制”一直 比较清晰。按照中古大陆各国通行的社会等级制,宗教贵族作为上帝福音的传播 者,应为社会第一等级,享有最多的权势。但在英国却不然。原因之一是教会贵 族人数较少,总体力量难与世俗贵族相匹敌。世俗贵族名号和等级制的变化则相 当复杂。其一,英国“贵族”的涵义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贵族包括为 数较多

5、的中小贵族,而狭义的贵族则主要指能够进入贤人会议、御前会议和上院的高级贵族。其二,英国世俗贵族体制和名号也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大致看来, 一千多年间的较大变化有五次。第一次变化在盎格鲁撒克逊时期,不列颠的世俗贵族被泛称为“贵人” 或“贵族” (ealdormem),但又有时间,地区,财产多寡,地位差别,被划分为 不同的等级,称呼有别。起初,享有政治特权的氏族贵族被称为“哥塞特“他 们平时出人宫廷,帮助国王管理国家,战时聚集国王魔下,筹措谋划,率兵搏 杀。可见他们原是一种类似于王室亲兵的军事贵族。就词义来看, “哥塞特”除 包含着地位显赫重要的意思之外,还说明他们与国王关系密切,是“头领的息 从”

6、 、 “国王的友伴” 。大约在 9 世纪,不列颠贵族的称呼”哥赛特”渐渐被“塞 恩”代替。塞恩一词的愿意是“为他人服役者” ,塞恩服役的对象可以是国王, 也可以是贵族,这表明塞恩群体内部也存在等级差别,是由其服役对象的地位 决定的。大约 10 世纪,ealdorman”被越来越多地用来称呼高级塞思即大贵族。 又因少数大贵族出身高贵,与王室关系密切而甚得国王的重用,常被国王任命 为管辖一郡或数郡的封疆大吏,并拥有比较固定和可观的封地,因此, “ealdorman“又渐渐具备了“方伯气“伯爵, ,或“亲王”的涵义,意为“地方 统治者” 。 伯爵出现后,不列颠世俗贵族已大致分为两类其一,以“伯爵”称

7、 之的大贵族,人数甚少,其地位类似诸侯。其二,以塞思称之的中小贵族,他 们仍需承奉王命护卫宫廷,随军作战,但其中少数人权势地位和财产非同一般, 个别人与伯爵相差无几。11 世纪前期,伯爵的称号和领地需经国王亲自赐予。 可在“诺曼征服”前,由于王权的衰落和大贵族权势的膨胀伯爵领地的世袭趋 势已经比较明显。第二次变化是在第二次变化是在“诺曼征服”之后。它包含两个方面:盎格 鲁-撒克逊贵族体制的毁坏和盎格鲁-诺曼贵族体制的建立。它是通过军事征服 和封建主义分封制的建立实现的。 “诺曼征服”之前,诺曼底已有较完善的封建 分封制,最高领主威廉公爵把公国全部土地划分为 1 200 个骑士采邑,分给各级 封

8、臣,由此形成了一个颇为典型的骑士贵族群体。他们从领主大公那里得到封地,必 须为其服役。 “诺曼征服”加快了英国新型贵族制度的发展,开创了封建贵族制 度的新的兴盛期。威廉一世通过一系列的征讨,全部没收了戈德温家族和支持哈 罗德反抗他的英吉利人的地产。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后期,英国封建领有制 已有所发展,部分塞恩已经成为高级僧侣和大贵族的附庸。而诺曼王朝又在军事 征服的基础上,将“古英国”的政治遗产与诺曼底的封建领主租地制加以结合和 调整,取缔了原有贵族体制中的塞恩阶层,代之以骑士为贵族底层的领有制。每 个封臣获取封地(连同土地的农奴)后,可以获得相关的收益权,但最高领有权仍 属国王。 盎格鲁-

9、撒克逊时期的 earl 是当时国王正式颁布的封号和大贵族的泛称,尚不具 备以后严格显示贵族品级的“伯爵”的含义。大贵族得到领地后,可以在自己的 家臣、部下和扈从中进行再分封。此时,广义的贵族既包括大男爵和男爵,也包 括由国王直接赐予一块领地的骑士,有时还把教俗大贵族的骑士笼统地包括在内。第三次变化主要是在 1415 世纪,五级贵族制形成。但它不是在某一特定时 刻建立起来的,而是在较长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在不列颠五级贵族中,“伯爵”(earl)出现得最早。1112 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 的诸侯。诺曼大公威廉侵入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 将其权力加以分

10、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伯爵职权名号可 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递减。14 世纪 20 年代之前,伯 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 责任。1328 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职责。 “男爵” (baron)出现于 11 世纪。早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英文中已有该词,但词义不确 定。诺曼征服后威廉的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 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 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男爵不分伯仲。依次出现的是“公爵”

11、 (duke)。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 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得很晚。1337 年,爱德 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 7 岁的“黑太子”爱德华。随 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 年)、克拉伦斯公 国(1362 年)、 等。自从 1483 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 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 “侯爵”(marquess)由德 文 markgrave 演变而来,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侯爵一词最初用 以指威尔士边疆的领

12、主,但那时主要说明他们领地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 于伯爵。到 了 15 世纪,这级爵号确定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别以后,才被 贵族们所看重。上院贵族中数“子爵”(Viscount)资格最浅。子爵称号源于法 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至此,英国五级 贵族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14 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 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英国贵族类别名号的第四次变化是在 17 世纪初,即在低级贵族“乡绅” (gentry)的顶层,添加了一个被称为“从男爵”的新品级。在从男爵之下的是 “骑士”

13、( Knight )、从骑士( Esquire )和绅士(Gentleman),他们与从男爵一 起被统称为乡绅。以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又有更多的人把乡绅和上院贵族区别开 来,并对“贵族”(nobility)作了新的解释。18 世纪中叶,约翰逊博士就明确判 定绅士(gentlemen)不再是贵族。1824 年,詹姆士劳伦斯又断言:“绅士”一 词已经被滥用,以至于它已经从“贵族”(nobility)的原有概念中分离出来,致 使“近年来英国每个生活水准高于庶民的平民都敢于尊称自己为绅士” 。当“贵族”含义渐渐发生变化时,新旧用法以及含混不清的用法会同时存 在。但大致而言,大约从 18 世纪中后期至 1

14、9 世纪 30 年代,英文 nobility 主要 用来指包括亲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在内的拥有议会上院出席权 的高级贵族,或者说是狭义的世俗贵族,而 aristocracy 一词则用来泛指包括上 院贵族、从男爵和骑士在内的所有具有王赐称号的世俗贵族、即广义的贵族。英国贵族类别名号的最后一次变化发生在 1958 年。保守党为增强自身的激 进色彩,支持议会通过了“终身贵族法案”,决定以后不再增添世袭贵族,而由其 自然消亡;同时开始敕封爵位不可世袭的终身贵族(life peers),较大幅度地改 变贵族院的成分。由工党直接引发的英国贵族的最后一次重大变化发生在 1999年初。政府白皮书规

15、定,除了 92 名世袭贵族在这场改革完成之前可以暂时滞留 上院外,其他世袭贵族则永远失去了上院的出席权和表决权。尽管他们的称号仍 可继续保留,但以后随着时间的流逝,其人数必将会继续减少,最后连同贵族封号 一道成为历史。英国贵族体制发展的突出特点,是其生命力的强韧性和发展的连续性。就目 前世界范围而言,英国贵族体制无疑是最古老最悠久、自始至终未曾中断过的 一种体制。它从产生至今已有千余年,脉系传承,繁衍更新,等级森严尤其在 “诺受征服”之后,不列颇贵族的连续性不仅始终没有被割断,还逐渐形成了 以上院五级世袭贵族为主体,以宗教贵族、骑士和士绅为附属的贵族体制。英国贵族群体为何会有着强韧的生命力和发

16、展的连续性?一是他们在漫长的 中世纪,善于协调自身与王权、宫廷的关系再是他们在社会结构迅速更新的资 本主义时代,善于在维护既得利益的情势下较为老练地处理本阶级与广大民众 的关系。例如,自盎格鲁一撤克逊时期以来,他们既是王权的追随者、服从者、 合作者和维护者,又是王权的对抗者、参战者、监督者和制约者。可以断言, 没有不列颠贵族的联合行动,就不会有大宪章 、 权利法案等宪法性文件 的制定, 也不会有 17 世纪内战、 “光荣革命”等重大事件的发生。但不列颠权贵与别国 贵族所不同的,是他们善于在与王权的斗争中,捕捉有利时机,把握斗争分寸, 运用群体力量,援引历史先例,发挥创造精神,使用法制手段,与王权达成了 较为切实可行的契约关系,最早创立和逐渐完善了议会制度,率先获取了从事 合法斗争的组织机制.经过资产阶级革命的洗礼后,不列颠贵族更是稳居国家权 力的中心,精心营造了以大地产者为核心的贵族寡头体制,把多种权力运用到 极致。他们长于政治防守,又不放弃必要的退却,能够较为及时地掌握形势发 展的主动权和领导权他们反对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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