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大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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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0 页 共 30 页目 录1工程概况12编制依据23目的34环境管理目标35职责35.1项目经理35.2技术主管35.3项目部36管理要求36.1废弃物管理36.2施工噪声的控制56.3水污染控制86.4施工扬尘控制措施96.5施工机械设备管理126.6易燃易爆品、油品、化学品管理146.7供应方、承包方管理166.8环境卫生管理206.9能源、自然资源管理261 1、工程概况、工程概况桓大东方国际位于重庆市璧山青杠街道(成渝高速青杠收费站旁) ;该工程由重庆桓大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修建,重庆凯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重庆桓大建设(集团)建设集团总承包,6#楼与车库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2、40000m2,为独立地下中心车库与 33 层高层民用住宅建筑组成。2 2、编制依据:、编制依据: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3096-93)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6566-86)施工界面噪声测量方法 (TC518-93)水排入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082-1999)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

3、法实施细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部门规章: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第 2 页 共 30 页关于在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3 3目的目的对重要环境因素和与之相关的运行与活动进行控制,预防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4 4环境保护管理目标环境保护管理目标噪音、污水和粉尘排放达标 。5 5职责职责5 51 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范围内环境污染预防与治理的统一组织、领导、策划、总结、推广工作。5.25.2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

4、并指导本指导书的实施5.35.3 项目部负责实施作业指导书的规定项目部负责实施作业指导书的规定6 6管理要求管理要求6.16.1 废弃物管理废弃物管理6.1.1 总体要求6.1.1.1 适用于项目部所有施工、生活、办公过程中产生的固态和半固态废弃物、液体废弃物、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的污染预防与管理工作。6.1.1.2 施工技术人员负责项目部办公室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置与管理工作;材料保管负责项目部库房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置与管理工作;项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置与管理工作。6.1.2 废弃物分类6.1.2.1 废弃物一般可分为: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不可回收利用无第 3 页 共 30

5、 页毒无害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6.1.2.2 项目部常见的废弃物分类如下:a)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木材、钢材、水泥、纸张、空材料、贮存桶、废密目网等;b)不可回收利用无毒无害废弃物:碎砖头、碎砌块、碎混凝土块、碎石材、生活垃圾、过期水泥等;c)有毒有害废弃物:打印墨粉、色带、磁盘、电池、油桶、灭火器、塑料布、化工材料及包装物、玻璃丝布、铝箔纸、日光灯管、油手套、油棉纱、测温剂、涂改液瓶、复印机墨盒、复写纸、变质过期的化学稀料、油漆桶、聚苯板、聚脂板、涂料等。6.1.3 废弃物标识6.1.3.1 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处用标牌或其它方式注明废弃物的种类、责任人、处置去向等。6.1.

6、3.2 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中的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6.1.4 废弃物的收集6.1.4.1 各产生废弃物的班组均应设置废弃物临时置放点,并在临时置放点配备有标识的废弃物容器(施工现场可回收、不可回收废弃物需建立密闭的存放场所) ,有害废弃物必须单独存放,防止再次污染。6.1.4.2 废弃物产生后,由产生班组人员按要求放置到临时存放地点或容器里。各班组必须设专职或兼职的废弃物管理员负责此项工作。6.1.5 废弃物的运输6.1.5.1 内部运输:各班组的废弃物临时存放点应指定专人管理。由指定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场内废弃物指定存放场地

7、,并分类放置。在运输中需确保不遗撒、不混放。6.1.5.2 外部运输:废弃物外运必须由有准运证的单位进行。外运前必须将废弃物覆盖严实,不得出现遗撒。同时,废弃物清运单位必须向相关单位提供第 4 页 共 30 页废弃物的收购、接纳单位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6.1.5.3 有毒有害废弃物运输:对于危险、有毒有害废弃物的运输,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用密闭容器装存,采用专用运输工具,防止污染环境。6.1.6 废弃物存放场地的管理6.1.6.1 施工技术人员负责规划办公室的废弃物贮存场地。4.1.6.2 材料保管负责规划项目部库房的废弃物贮存场地。6.1.6.3 项目技术负责人规划施工现场的废弃物贮存场

8、地,根据废弃物的种类划分不同贮存区域。6.1.6.4 废弃物存放场地应设有防雨、防流失、防渗漏、防扬散等设施,并配备消防等应急安全防范设施、 (如空机油桶、柴油桶、废弃易燃化学材料等有毒有害类废弃物存放处) ,且有醒目的标识。6.1.7 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6.1.7.1 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应回收利用。各班组应尽量减少废弃物产生量,特别是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6.1.7.2 对于产生的废弃物应尽量采取无害化处置。6.1.8 废弃物委托处理6.1.8.1 办公室及库房的废弃物由材料员委派有关人员进行处置;项目施工现场的废弃物由项目部负责处置。6.1.8.2 项目应对分包方处理废弃物的能力

9、进行调查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6.1.8.3 对于无毒无害类废弃物,项目部应委托有关方按照国家、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处理。6.1.8.4 对于有毒有害类废弃物, 、项目部应委托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废弃物消纳处置单位进行处理,资审时要求其提供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并与其签订有毒有害类废弃物清运协议。6.1.8.5 项目部对各个与废弃物有关的班组,要按照所负责贮存、处置废弃第 5 页 共 30 页物的范围和事项,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6.1.9 废弃物处置的跟踪6.1.9.1 项目部应对废弃物的处置,特别是有毒有害的处置进行跟踪,确认废弃物是否真正运送到负责处理的单位、场所。6.1.9.2 项目部要

10、将有关废弃物的管理规定传递到相关方(分包商、供应商、业主、监理等) 。6.26.2 施工噪声的控制施工噪声的控制6.2.1 总体要求6.2.1.1 适用于项目部对施工中产生的噪声的控制。6.2.1.2 项目部技术负责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控制工作。6.2.2 施工现场主要噪声源6.2.2.1 土石方施工阶段: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运输车辆等。6.2.2.2 基础施工阶段:机械、振捣棒、混凝土罐车等。6.2.2.3 结构施工阶段:地泵、汽车泵、混凝土罐车、振捣棒、支拆模板、搭拆钢管脚手架、模板修理、电锯、龙门架等。6.2.2.4 装修及机电设备安装阶段:拆脚手架、石材切割、龙门架、电锯等。6.2.

11、3 噪声控制措施6.2.3.1 土石方施工阶段噪声控制a) 所选用的施工机械必须符合环保标准,操作人员应经过环保教育,且有一定的相关经验。b)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推土机的一次推土量、装载机的装载量,并保证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严禁超负荷运转。c) 加强各种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尽可能降低施工机械噪声的排放。第 6 页 共 30 页d) 在进行土方施工前,必须先在所划定的施工厂界周围按要求砌筑围墙,同时将临建设施全部建好。6.2.3.2 基础施工阶段噪声控制a) 无论任何原因,禁止在夜间大型施工。b) 对于使用混凝土灌注时,其控制措施同结构施工期间的混凝土浇筑的噪声控制。6

12、.2.3.3 结构施工阶段噪声控制a) 尽可能先用环保型振动棒。振动棒使用完后,及时清理干净并保养好。b) 振捣混凝土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c) 振捣混凝土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d) 必要时,可在作业面周围设置隔音屏,减少噪声对外的扩散。隔声屏应高于作业面 3 米。e) 对于施工场地比较狭小的情况,因混凝土泵、混凝土罐车必须设在办公区,必须将混凝土泵、混凝土罐车控制好。f) 在合同中要求商品混凝土分包加强对混凝土泵的维修保养,及时进行监测(根据日常经验) ,对超过噪声限值的混凝土泵及时进行更换。g) 加强对混凝土泵、砼罐车操作人员的培训及责任心

13、教育,保证混凝土泵、混凝土罐车平稳运行、协调一致,禁止高速运行。h) 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不得抛扔。i) 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修理工作应在工具房或封闭的工棚内进行。j) 使用电锯锯模板、切割钢管时,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6.2.3.4 装修施工阶段噪声控制a) 装修施工阶段尽量做到先封闭周圈,然后装修内部,将施工噪声控制在施工场界内。b) 设立石材加工、切割厂房,且有防尘降噪设施。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保护。第 7 页 共 30 页c) 必须使用合格的电锤,并及时在各零部件间加油。使用电锤开洞、凿眼时,及时在钻头上

14、注油或水。6.2.4 噪声的监测6.2.4.1 项目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场界噪声测量并填写噪声测量记录。场界是指施工现场的边界,即由政府有关部门限定的建筑施工场地最外面的边界。6.2.4.2 土石方、基础、主体结构、装修等各阶段施工开始后 3 日内要进行1 次噪声测量,各阶段施工在进入正常阶段后应再进行 1 次噪声测量。6.2.4.3 测量时间分为昼间和夜间两部分,夜间测量应在 22 时以后进行。测量应在最不利(即噪音最大)的时段进行。6.2.4.4 测量方法是:在同一测量点,连续测量 10 个数值,每次读数的时间间隔为 15 秒钟,测量值为 10 个数值的平均值。6.2.4.5 测量点应设在施工场地边界线上且距离噪声敏感建筑物或区域最近的地方。在测量记录中应标出边界线与噪音敏感区域之间的距离。噪声敏感区域是指受到建筑施工噪声影响的住宅区、机关、学校、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6.2.4.6 噪声测量仪器可选用积分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6.2.4.7 测量应选在无雨、无雪的气候时进行。当风级超过三级时,要求在测量时加防风罩,如风级超过四级时,应停止测量。6.2.4.8 测量期间,各施工机械应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应包括不断进入或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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