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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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关系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各级人民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全省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编制本规划。一、面临的形势近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稳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兽医队伍建设,加快构建兽医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有效控制了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有力保障了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的动物产品安全,为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2、但未来一段时期,全省动物疫病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一)动物疫病防控基础逐步加强。动物防疫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时修订了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制定了江苏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专项预案。建立健全动物防疫责任制度。制定并完善了强制免疫、监测预警、应急管理、检疫监督等配套工作制度。深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省、市、县三级兽医行政管理、动物卫生监督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三类工作机构基本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公共服务机构基本达到全覆盖。新型兽医队伍建设初见成效。官方兽医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执业兽医资格准入管理制度基本建立,

3、乡村兽医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启动实施全省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步建立了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检疫监督、兽药监察、防疫技术支撑系统。强制免疫等补助机制不断完善。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动物防疫强制免疫疫苗补贴、动物强制扑杀补贴和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病防控体系逐步完善,防控工作能力显著增强。(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生猪全面实施检疫。畜禽产地检疫以乡为单位覆盖面达 100%。畜禽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初见成效,生猪耳标佩戴率达 100%。兽药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 97%以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保持在 99%以上。动物疫病防控方针、基本原则、综合防控措施不断

4、完善。有效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马传贫、马鼻疽达到消灭标准,家畜血吸虫疫情降至建国以来最低。多年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力保障了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消费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三)动物疫病防治面临新挑战。我国动物疫病病种多、病原复杂、流行范围广,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呈区域流行态势,布鲁氏菌病、狂犬病、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病在北方地区呈上升趋势,局部地区甚至出现暴发流行。全球动物疫情日趋复杂,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传入风险持续存在。随着畜牧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养殖密度不断增加,畜禽感染病原机会增多,病原变异几率加大,

5、新发疫病发生风险增加。目前,我省兽医法律法规体系仍需健全,兽医管理和动物疫病防控机制尚需完善,活畜禽跨区调运和市场准入机制不够健全,基层基础设施和队伍力量薄弱,兽医科技进步基础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防治目标(一)指导思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以促进动物疫病科学防治为主题,以转变兽医事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维护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的动物疫

6、病防治策略,全面提升兽医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有计划地控制、净化和消灭严重危害畜牧业生产及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动物疫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支持与保障。(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防治机制。立足省情,适度超前。立足我省省情,准确把握动物防疫工作发展趋势,科学判断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合理设定防治目标,开展科学防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省不同区域特点,按照动物种类、养殖模式、饲养用途和疫病种类,分病种、分区域、分畜禽实行分类指导、差别化

7、管理。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整合利用动物疫病防治资源,确定省级优先防治病种,明确省级事权和市、县事权,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措施,加强示范推广,统筹推进动物防疫各项工作。(三)防治目标。到 2020 年,全省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效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动物疫病综合防治能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 21 种优先防治的动物疫病达到国家设定的考核标准,生猪、家禽、牛、羊发病率分别下降到 5%、6%、4%、3%以下,动物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等 14 种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和扩散风险有效降低,外来动物疫病防范和处置

8、能力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和机构队伍更加健全,法律法规和科技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更加稳定,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高。三、防治技术策略根据江苏动物疫病防控实际,统筹安排动物疫病防治、现代畜牧业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积极探索有江苏特点的动物疫病防治模式,着力破解制约动物疫病防治的关键性问题,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实施计划防治、健康促进和风险防范策略,努力实现重点疫病从有效控制到净化消灭。(一)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计划防治策略。根据国家相关动物疫病防治计划、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动物疫病流行的态势,采取免疫、监测、应急处置、限时净化等措施,逐步清除动物机体和环境中存在的病

9、原,推进重点病种从免疫临床发病向免疫临床无病例过渡,有计划分阶段达到控制、净化、消灭等标准,为实现免疫无疫和非免疫无疫奠定基础。(二)种畜禽健康促进策略。健全种用动物健康标准,实施种畜禽场疫病净化计划,对重点疫病设定净化时限。完善养殖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监管制度,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定期实施动物健康检测,推行无特定病原场(群)和生物安全隔离区评估认证。扶持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养殖,逐步降低畜禽散养比例,有序减少活畜禽跨区流通。引导养殖者封闭饲养,统一防疫,定期监测,严格消毒,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三)外来动物疫病风险防范策略。加强部门合作,严把入境动物疫病安全关。引进动物检疫隔离场应按国家

10、规定设立,远离省内动物饲养区域。建立省际间动物防疫安全屏障,强化省级公路动物监督检查站技术手段和安全管理,加强对尚未传入的重点动物疫病风险管理。健全疫情监测制度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强化技术和物资储备。完善入省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评估、检疫准入、可追溯管理等制度,全面加强外来动物疫病监视监测能力建设。四、优先防治病种和区域布局(一)确定优先防治病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动物卫生状况,综合评估经济影响、公共卫生影响、疫病传播能力,以及防疫技术、经济和社会可行性等各方面因素,确定优先防治病种并适时调整。除已纳入本规划的病种外,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水生动物疫病和其他畜禽流行病,根

11、据疫病流行状况和所造成的危害,适时列入江苏优先防治范围。省内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确定辖区内优先防治的动物疫病,除本规划涉及的疫病外,还应将对当地经济社会危害或潜在危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水生动物疫病、其他畜禽流行病、特种经济动物疫病、宠物疫病、蜂病、蚕病等纳入防治范围。专栏 1 优先防治和重点防范的动物疫病优先防治的省内动物疫病(21 种)一类动物疫病(6 种):口蹄疫(A 型、亚洲 I 型、O 型)、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羊痘。二类动物疫病(15 种):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炭疽、狂犬病、血吸虫病、包虫病、马鼻疽、马传染性贫血、沙门氏菌病、禽白血病、猪伪狂犬病、

12、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经典猪蓝耳病)、猪链球菌病、猪丹毒、猪肺疫。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14 种)一类动物疫病(10 种):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瘟、绵羊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口蹄疫(C 型、SAT1 型、SAT2 型、SAT3 型)、猪水泡病、非洲马瘟、H7 亚型禽流感。未纳入病种分类名录、但传入风险增加的动物疫病(4 种):水泡性口炎、尼帕病、西尼罗河热、裂谷热。全省其他未发生过的、或新血清型的动物疫病。(二)区域布局。对动物疫病实行区域化管理。人畜共患病重点流行区。对南京、苏州、扬州、南通、淮安、连云港6 市,重点加强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防治。对南京、镇江、扬州 3 市

13、,重点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对南京、常州 2 市,重点加强包虫病防治。对南通市重点加强羊痘、猪链球菌病防治。外来动物疫病传入高风险区。对省际交界地区、野生动物迁徙区、海港空港所在地以及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周边,加强外来动物疫病的防范。动物疫病防治优势区。在自然屏障好、畜牧业比较发达、防疫基础条件好的区域或相邻区域,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在畜禽标准化养殖大县(市)、畜禽及其产品出口企业(基地)以及畜禽原种场、种畜禽场等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程度较高地区(场),推进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五、重点任务在全面掌握疫病流行态势、分布规律的基础上,强化综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净化种

14、畜禽重点疫病,有效防范重点外来动物疫病。根据农业部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治计划,制定全省口蹄疫(型、亚洲型、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鲁氏菌病、狂犬病、血吸虫病、包虫病的防治实施方案,制定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奶牛结核病、种禽场疫病净化、种猪场疫病净化的指导意见。(一)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开展严密的病原学监测与跟踪调查,为疫情预警、防疫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改进畜禽养殖方式,净化养殖环境,提高动物饲养、屠宰等场所防疫能力。完善检疫监管措施,提高活畜禽市场准入健康标准,提升检疫监管质量水平,降低动物及其产品长距离调运传播疫情的风险。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和强制扑杀政策,

15、建立扑杀动物补贴评估制度。完善强制免疫政策和疫苗招标采购制度,明确免疫责任主体,逐步建立强制免疫退出机制。完善区域化管理制度,积极推动无疫区和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专栏 2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考核标准疫 病到 2015 年到 2020 年口蹄疫型全省达到净化标准。全省达到免疫无疫标准。亚洲 I 型 全省达到免疫无疫标准。全省达到非免疫无疫标准。型全省达到控制标准。全省维持控制标准。高致病性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达到免疫无疫或非免疫无疫标准;全省达到控制标准。生物安全隔离区达到免疫无疫标准;全省维持控制标准。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部分区域达到控制标准。全省达到控制标准。猪 瘟部分区域达到净化标准。进一步扩

16、大净化区域。新城疫部分区域达到控制标准。全省达到控制标准。(二)净化和控制人畜共患病。注重源头管理和综合防治,强化易感人群宣传教育等干预措施,加强畜牧兽医从业人员职业保护,提高人畜共患病防治水平,降低疫情发生风险。对布鲁氏菌病,实行牲畜不免疫、定期检测、强制扑杀阳性畜政策,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和无害化处理措施。对奶牛结核病,采取定期检测、强制扑杀阳性畜、风险评估、移动控制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强化奶牛健康管理。对犬只狂犬病实施全面免疫,完善犬只免疫证管理,扑杀病犬。对血吸虫病,重点控制牛羊等牲畜传染源,实施农业综合治理。对包虫病,改进动物饲养条件,加强屠宰管理、检疫和监测(http:/)。对猪伪狂犬病和猪 2 型链球菌病,采取免疫、检测、扑杀政策,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和无害化处理。专栏 3 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考核标准疫 病到 2015 年到 2020 年布鲁氏菌病 全省达到净化标准。全省维持净化标准。牛结核病 全省达到净化标准。全省维持净化标准。狂犬病全省达到控制标准。全省维持控制标准。血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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