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病假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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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关于劳动劳动法的病假法的病假问题问题我今年10月份因病打电话到单位请假,本来以为请几天就行了,可是因为需要动手术所以一直到现在,一共大概二个月的时间。想问一下,公司是否有权解雇我?因为我中间没有时间补假条,只是一直打电话,公司也没有让我去补假条。最近好了,想回去上班,打电话公司怪怪的,说先让我去人事部,说有事情。心里有不好的预感,唉,求大家指条明路。如果被解雇是合理的吗?我该不该要什么赔偿呢?求高人解答,在线等。最新评论于磊元发表于XX-09-131、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了病假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病假工资没有具体规定。2、劳动部关于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私营企业

2、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企业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3、很多地方规章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朱淑宁发表于XX-09-13你在病假处理上存在漏洞,所以,企业以你未请假,而算你旷工,将你解雇你也是无理可谈的,电话请假不能够做证据证明你休假是申请过的,除非你有录音或者短信保留。如果你当时书面申请假期,企业是没有权利不批准你休病假的。既然已经这样,你只能用耐心的与企业沟通,至于你所问的赔偿,是不可能的,首先是你违反公司制度,所以企业才解雇你,企业不是过失方,没有理由给你补偿,你还是另想他法,比如走走

3、关系。万以珍发表于XX-09-13如果是疾病,你可以请医院开出病例假条,说明原因。这样公司是没有权利开除你的高辉松发表于XX-09-131、“公司是否有权解雇我?”: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可能解雇你,但不是因为你请假的方式。单位解雇你的理由可能是:你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是你实际的治疗期限】不能从事原工作、届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如果被解雇是合理的吗?我该不该要什么赔偿呢?”:解雇是否合理,还要看你的具体工作年限、和应享受的法定医疗期:如果你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单位另行安排了工作你仍然不能胜任,解雇就是合法的;不符合上述两个条件解雇:就不合法。你可以拒理力争,实在不行还可

4、以申请仲裁。即使你符合解雇的条件,单位也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本人、或是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后才能解除。即使单位按法律规定解除合同:也应给你经济补偿金,按你工作年限,每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

5、解除劳动合同的”。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关于你的医疗期计算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4、关于你病假期间的工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5、建议:我猜也许单位不是直接与你解除合同,可能会变更你的工作岗位,然后再找你仍然不胜任工作的借口解雇你。在去人事部门之前,先和领导沟通好,尽量争取让一切协商解决。如果单位真的是直接解雇你,你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拒理力争,但要注意语气和态度。实在不行的话再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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