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学 基 础 理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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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 学 基 础 理 论目 录n法学导论n法的本体n法的起源和发展n法的运行n法的价值与功能n法与社会第一章 法学导论n法学的概念与体系n法学体系中的法理学n法学的历史发展n法学教育与学习方法第二章 法的本体n法的概念n法的渊源与效力n法律规范与法律体系n法律关系n法律责任第三章 法的起源与发展n法的起源n法的历史类型n法的演进与发展第四章 法的运行n法的制定n法的实施第五章 法的价值与功能n法的价值n法的功能第六章 法与社会n法与其他社会现象n法治与法治国家第一节 法学的概念与体系一、法学的概念与特征1、法学的概念n法学:即法律科学,是以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社会科学。2、法学的

2、特征(1)法学与其他学科密切联系、相互渗透(2)法学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具有务实性(3)法学反映研究者一定的价值立场二、法学体系1、法学体系的概念n法学体系:是指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 整体2、法学体系的划分(1)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2)国内法学、外国法学和国际法学(3)部门法学和边缘法学(4)法律史学和比较法学法医学著作 n洗冤录(又称洗冤集录),是宋朝法官宋慈所著,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它比国外最早由意大利人菲德里写的法医著作要早350多年。洗冤集录内容非常丰富,记述了人体解剖、检验尸体、勘察现场、鉴定死伤原因、自杀或谋杀的各种现象、各种毒物和急救、解毒方法等十分广泛的内容

3、;它区别溺死、自缢与假自缢、自刑与杀伤、火死与假火死的方法,至今还在应用;它记载的洗尸法、人工呼吸法,迎日隔伞验伤以及银针验毒、明矾蛋白解砒霜中毒等都很合乎科学道理。第二节 法学体系中的法理学一、法理学的名称和研究对象n法理学即国外的“法哲学”,它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二、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n法理学侧重对法律现象的理论研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它始终站在学科发展的最前沿,同时还是法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第三节 法学的历史发展一、西方法学的历史发展1、古希腊、罗马的法学n古希腊的哲学、政治学、文学等著作中讨论了 关于法的许多基本问题。古罗马的成文法极为 发达,是古

4、代西方法律制度发展的顶峰。2、西欧中世纪的法学n西欧中世纪,法学只是神学的附庸,但在后期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罗马法在一定程 度上得以复兴。古罗马五大法学家n公元 426年颁布并在东、西罗马帝国同样生效的引证法正式承认 的五大法学家:n1、盖尤斯(约公元130180年),代表作为法学阶梯,该书是 唯一一部流传至今的古代罗马法学家的文献n2、帕比尼安(约公元140212年),学说引证法中并明确规定 ,五大法学家对同一法律问题的意见相左时,以帕比尼安的学说为准 。n3、乌尔比安(约公元170228年),最先提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n4、保罗(约公元222年去世)n5、孟代斯梯安(又译为莫迪斯

5、蒂努斯,约公元244年去世) 3、近、现代西方法学的发展n17-18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促进了法学的极大发展。近、现代法学的最大特点在于学派林立。n西方法学的发展历史表明:政治上的民主和经济上的繁荣是法律和法学得以发展的基础二、中国法学的历史发展在中国,现代意义上的法学是近代以后受西方思想影响后才有的。1949年建国后,则推行马克思主义法学。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n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在十九世纪中叶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产生而产生的n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根本区别:1、对法与经济的关系的认识不同2、对法所体现的意志的认识不同3、对法的发展的认识不同第四节 法学教育与学习方法一、法学教育的模式1、中国

6、模式2、德、日模式3、美国模式二、法学的学习方法1、全面、系统、准确地把握基本知识和理论2、密切关注国家的立法、司法动态和相关的学术动态3、深入实际,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第一节 法的概念一、法的词源与含义n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表现为国家意志的、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国家强制性的人的社会行为规范。n法律:在广义上与法同义。在狭义上仅指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二、法的特征1、国家创制性n即法是由国家创制的。2、国家意志性n即法的内容体现着国家的意志。3、普遍适用性n即法在其创制者的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的 约束力。4、权利义务性n即法以权利义务为其主要内容。5、国

7、家强制性n即法以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 三、法的本质1、法的初级本质:国家意志性n即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2、法的二级本质:阶级意志性n即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体现3、法的终极本质:物质制约性n即法的内容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第二节 法的渊源与效力一、法的渊源n法的渊源:即法的表现形式n当代中国法的表现形式: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自治条例5、行政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6、国际条约二、法的分类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2、根本法和普通法3、公法与私法4、国内法与国际法5、实体法和程序法6、一般法与特别法三、法的效力n法的效力:即法所具有的约束力1、

8、法的效力范围(1)法对人的效力,即法适用于哪些人n在我国,法的对人效力为: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外国 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也应适用中国法,但享有外 交特权和豁免权的除外 对在中国境外的中国公民,除中国法律明确规 定应适用中国法外,一律适用所在地法( 2 )法的空间效力n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在哪些地域具有效力n从国家之间的关系而言,一国所立之法适用于该国主权所及的全部范围;就一国内部而言,除法自身明文规定其适用的区域外,中央机关所立之法适用于全国,地方机关所立之法只适用于该地方(3)法的时间效力n法的时间效力:是指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间以及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n在我国,

9、法的效力始于实施,终于废止,一般不具有溯及力2、法的效力冲突及其协调n法的效力冲突:是指不同的法律规范在内容上的矛盾n解决法的效力冲突的原则和方法:(1)法的位阶不同时,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法的创制主体相同时,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3)法的创制主体不同或法的种类不同时,则由有权的机关裁定具体见立法法第五章“适用与备案”的规定第三节 法律规范与法律体系一、法的要素n法的要素:指构成法的基本元素n法的要素包括:1、法律概念2、法律原则3、法律规则二、法律规范n规范:是用于衡量事物的标准,包括技术规范和社会规范。n法律规范:是法律上规定的人们的行为准则。它主要以赋予人们权利、义务和责任的

10、方式表现出来1、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n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法律规范在逻辑上的构成要素及其构成方式。( 1 )前提条件n即法律规范适用的条件和情况。( 2 )行为模式n即法律规范中具体要求人们如何行为的部分。包括可 以做、应当做、禁止做。( 3 )法律后果n即法律规范中规定的人们遵守或违反行为模式而带来 的法律上的后果。例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例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例3: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例4: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2、法律规范的分类( 1 )授权性规范

11、、义务性规范和权义复合性规范n分类标准:法律规范的调整方式,即行为模式的内容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可以为或不为某种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n标志词:可以、有权、不受干涉等n例: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义务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必须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n义务包括作为的义务和不作为的义务n标志词:必须、应当、有义务;禁止、严禁、不得等n例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n例2:(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个月。权义复合性规范:是赋予主体一定权力的同时又为其设定相应义务的法律规范,它多针

12、对国家机关而设( 2 )强制性法律规范和任意性法律规范n分类标准:法律规范的强制程度 强制性规范n是规定人们必须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任意性规范n是规定人们可以选择而为或加以改变的法律规范。( 3 )确定性规范、准用性规范和委托性规范n分类标准: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 确定性规范n是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法律规范。 准用性规范n是没有明确规定某一行为的规则,但却指明所要参照的规定的法律规范。n例: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委托性规范n是没有直接规定行为内容,而是委托某一专门机关加以确定的法律规范。n例:劳动者连续工

13、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三、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的含义n法律体系:是由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有机整体。n特征:(1)法律体系是由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构成的整体(2)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整体n法律部门:是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法律部门的划分( 1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 法的调整对象 法的调整方法( 2 )我国当前法律体系中的主要法律部门 宪法部门 民商法部门 行政法部门 经济法部门 社会法部门 刑法部门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部门练习题一、分析下列各条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

14、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2、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 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3、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二、指出下列法律规范所属的类别1、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2、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3、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他规定。4、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5、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

15、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第四节 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n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后形成 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2、特征()法律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社会关系 (3) 法律关系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内容二、法律关系的分类1、宪法法律关系与其他部门法法律关系2、平等法律关系与隶属法律关系3、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 4、第一性法律关系与第二性法律关系三、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关系的主体n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亦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法律关系的内容n即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n权利:是法律为保障主体的利益而允许

16、其作为或不作为的自由n义务:是法律为保障他方的利益而对主体行为所施加的限制、法律关系的客体n即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n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即能够为人所支配并能满足人们生产和生活需要的物质资料()行为。即人的活动()非物质利益。包括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四、法律关系的演变、法律关系演变的形态:产生、变更、消灭2、法律关系演变的原因n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事件。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情况()行为。是人的有意识的活动第五节 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含义 n法律责任:是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义务或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应承受的一种负担、法律责任对责任人而言是一种负担、法律责任作为一种负担,一般是由责任人的行为引起的 、法律责任是法律对责任人的行为所作的一种否定评价二、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1、责任主体n是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并具有责任能力因而应承担法律 责任的人,包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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