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招标采购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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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办与物资管理内控制度体系- JC-LG-01-06 招标采购实施细则 山东海化建筑建材有限公司 第 1 页 共 22 页 山东海化建筑建材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体系名称 采办与物资管理 编 码 JC-LG-01-02-01 版本号 2017-1 山东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实施细则山东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实施细则 公司名称 山东海化建筑建材有限公司 批 准 人 刘岩 职 务 经理 批准依据 山东海化建筑建材有限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管理办法 (JC-CG-01-01) 发布范围 普发 发布文号 鲁海化建字20176 号 发布日期 2017 年 2 月 20 日 生效日期 2017 年 2 月 20

2、 日 1 1 目的目的 规范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招评标行为,完善招评标程序。 2 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山东海化建筑建材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 3 3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3.1 山东海化建筑建材有限公司采办管理规定,鲁海化建字20176 号。 3.2 山东海化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 鲁海化建字20176 号。 4 4 工作内容与程序工作内容与程序 4.1 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的编制 4.1.1.1 招标文件由工程预算部、经营分公司对口组织编制,分为商务、技术两部分。 a) 机电产品公开招标的商务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家颁布的 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技术招标文件应由相关单

3、位或部门技术人员编写; b) 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应当使用国家颁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或公司指定的招标文件范本; c)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采办与物资管理内控制度体系- JC-LG-01-06 招标采购实施细则 山东海化建筑建材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22 页 d)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 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e)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 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f) 如有标准文本条款以外特殊要求的,项目单位

4、可自行补充。 4.1.1.2 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 b) 投标人须知; c) 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 d) 合同主要条款; e) 投标文件格式; f) 采用的评标方法及其权重条款。 4.1.1.3 招标文件不得设立不合理的条件或歧视条款,不得对某供应商有倾向性,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三个以上潜在投标人能参与竞争的条件。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应明确规定联合体牵头方和组成方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相应要求。 4.1.1.4 招标文件重要条款要加注“*”号给予提示,不能满足“*”号条款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不得使用模糊、无明确界定的术语或指标作为重要条款/参数,或以此作为价格调整的

5、依据。 4.1.1.5 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 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即加注“*”号的)的响应内容必须逐页签章。 4.1.1.6 招标文件应规定一般指标允许接受的最大偏离项数和金额。 4.1.1.7 招标文件应对投标人的业绩有明确要求,投标产品应要求为成熟(应有与招标产品相当的业绩)或技术领先的产品,并具有一定的稳定运行记录。确需选用国内企业生产的首台套高新技术产品的, 必须经过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 4.1.1.8 招标文件应明确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要求,特别是对统一报价格式的要求(包括允许投标货币和报价方式)。货物招标应明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有

6、附加条件的报价。如允许投标人提供备选方案,应明确只能有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 采办与物资管理内控制度体系- JC-LG-01-06 招标采购实施细则 山东海化建筑建材有限公司 第 3 页 共 22 页 4.1.1.9 邀请招标应明确要求商务投标文件中应包含隐去价格数字的价格分项科目供评标使用。 4.1.2 招标文件的审核 a) 公开(邀请)招标,由采办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对招标文件进行初审,在 3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初审,项目单位依据初审确认结果修订后,由工程预算部、经营分公司对口上报公司审批; b) 送审核的招标文件应包括技术和商务的全部重要条款(*号条款)。 4.1.3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a) 各项目单位应依照主管部门和技术人员的意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如果项目单位不采纳技术人员或主管部门意见,应由项目单位负责人签署单独出具的确认书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b) 未经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许可, 项目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已经审定和发出的招标文件; c) 因生产和设计变更确需修改的,应履行原报批程序; d) 对已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应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应在招标截止时间前 2 天修改或酌情延长截标日期。 4.2 资格审查 4.2.1 资格审查是对投标人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相关资质、业绩、投标意向和履约能力的审核,资格审查分为资

8、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应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a)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b) 具有本次招标项目履约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近 3 年财务状况、设备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人员水平等); c) 以往承担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同或相似业绩的情况; d) 响应招标文件内容的条款。 4.2.2 资格预审对象是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从山东海化集团供应商库(“二级库”)、山东海化建筑建材公司供应商库合格供应商中选择,如需选用库外的供应商作为潜在投标人时, 工程预算部、 经营分公司应先做资格预审,采办与物资管理内控制度体系- JC-LG-01-06 招标采购实施细则 山东海化建筑

9、建材有限公司 第 4 页 共 22 页 并将资格预审情况报公司采办领导小组, 未经公司采办领导小组批准不得使用库外的供应商。 4.2.3 资格预审的内容是针对本次招标项目,项目单位须明确对本次潜在投标人的预审要求,预审内容应涵盖资质、能力、业绩、投标意向等,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投标主体的性质(如:制造商、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应符合采办管理规定的要求,并附有原制造厂商的授权; 1) 邀请的发标对象(投标人)应首选生产厂商; 2) 因生产厂商不直接投标的,生产厂商可指定其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应具有最近 3 年内销售过本次招标产品的业绩, 并具有与投标报价相应的财务(注册资本、现金流等)履

10、约能力。 b) 生产厂商应对代理商出具书面合法有效的授权书,其内容应包括: 1) 授权事项、权利和义务; 2) 生产厂商是否参与合同签订; 3) 投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承担者; 4) 售后服务和时效。 c) 近期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 d) 圆满履约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金、设备、人员和交货期); e) 没有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相关证明材料; f) 没有与合同诈骗相关的违法行为。 4.2.4 招标项目资格后审, 由评标小组负责, 在评标阶段进行相关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应涵盖资质、能力、业绩、投标意向等。 4.3 发标、收标和开标 4.3.1 公开招标项目的发标

11、与开标 工程、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依照山东海化建筑建材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4.3.2 邀请招标项目的发标、收标与开标。 4.3.2.1 发标 采办与物资管理内控制度体系- JC-LG-01-06 招标采购实施细则 山东海化建筑建材有限公司 第 5 页 共 22 页 a) 邀请招标项目,工程预算部、经营分公司负责发标,发出招标文件时间为 3 个工作日,可视情况制定是否收取标书费。如收取,标书费可在200-500 元/份之间确定并开具标书费收据,做好发放标书记录; b) 招标文件中存在图纸等重要技术资料的, 应收取图纸押金 2000-5000 元,开具图纸押金收据,开标前投标单位递交

12、图纸,项目单位对图纸检查无误后,将图纸押金返回投标单位; c) 招标项目的发标名单开标前应保密; d) 投标有效期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执行。 4.3.2.2 组建评标小组 a) 在开标前 1 小时,组建评标小组; b) 评标小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4.3.2.3 评标组成员的权利 a) 接受公司采办领导小组的邀请,成为评标组成员; b) 熟悉招标文件的相关技术、经济、管理特征和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评审,独立提出评审意见,抵制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不正当干预; c)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3.2.4 评标组成员的义务 a) 接受公司采办领导小组的资格审查、培训和考核; b)

13、 遇到不得担任评标小组成员的情况,应当主动回避; c) 为招标项目服务,维护招标、投标双方合法利益,认真、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分析、评审和比较; d) 遵守评标工作程序和纪律规定,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任何好处,不得透露投标文件评审的相关情况; e) 自觉监督、抵制、反映和核查招标、投标、评标活动中的虚假、违法和不规范行为,接受和配合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4.3.2.5 评标组成员的回避原则 a) 是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b)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采办与物资管理内控制度体系- JC-LG-01-06 招标采购实施细则 山东海化建筑建材有限公司 第 6 页 共 22 页 c) 曾因在招标、 评标以及其他与采办相关的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d) 参加过招标文件审核的成员,不能再参加投标文件的评审; e) 如发现某个评标组成员存在上述回避情形的, 该评标成员已经完成的评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应重新确定满足要求的成员替代。 4.3.2.6 如需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投标总价的 2%;提交形式有现金、 电汇、 银行汇票、 支票、 银行保函、 信用证等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形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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