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垄断罚了60.8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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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晨报讯旷日持久的高通反垄断案终于等来了结果。北京晨报记者昨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发改委近日已结束对美国高通公司在中国的垄断调查,指出其存在垄断违法“三宗罪”,并最终开出了一张高达 60.88亿元人民币的罚单,创出中国反垄断法执行以来的单笔罚款之最。国家发改委表示,对高通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是从2013年11月开始的。最初是接到了相关举报,经调查取证和分析论证,确定高通 公 司 在CDMA、 WCDMA、LTE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和基带芯片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并实施了三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一是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二是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三是在基带芯片销

2、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 “高通公司的上述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阻碍和抑制了技术创新和发展,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和在交易时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规定。 ”国家发改委称,虽然在反垄断调查过程中,高通公司能够配合调查,主动提出了一揽子整改措施,但由于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深、时间长,因此要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的同时,依法对高通公司处以 2013年度在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合人民币 60.88亿元。就在国家发改委正式对外公布消息的几个小时前,高通公司曾公开发布声明表示认罚,并

3、将降低在中国的专利使用费率。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此前透露,按照相关法律,高通公司需要在处罚决定作出后15日内,将罚款上缴中央财政。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昨日表示,罚款并不是目的,反垄断是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于为何没有按照反垄断规定罚款上限10%处罚的疑问,许昆林表示,高通方面非常配合调查,公司总裁多次去发改委沟通,所以没有按照10%的最高标准处罚。许昆林还透露,高通最开始觉得罚款有点重,但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个结果。此外,发改委处罚决定绝不存在打压国外企业,对国外企业进行歧视的情况。 (相关报道见B03版)主编/郭淑香 编辑/李格 美编/马佳雯 校对/李世辉 制图/马佳雯0 1 - 0 8

4、中国反垄断第一大案 高通垄断 罚了 60.88 亿B经济新闻 2 0 1 5年2月1 1日 星期三北京晨报发改委认定高通垄断 “三宗罪”高通公司如何整改发改委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不是第一家,也不是最后一家,从2007年开始多个国家或地区已经对高通发起了反垄断调查: 2005年7月,美国博通公司对高通发起反垄断诉讼,最终达成和解,高通向博通赔付8.91亿美元。 2007年1月,韩国对高通进行反垄断调查,2010年1月对高通处以 2.08亿美元的罚款,不过高通向首尔法院提起诉讼,首尔高等法院维持原判,2013年高通向韩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2007年10月,欧盟委员会根据Noki

5、a等六家公司举报对高通进行了反垄断调查,最终2009年以和解宣布停止调查。 2010年,基于Icera的投诉,欧美启动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Icera公司投诉高通滥用市场地位,目前此调查依然处于调查阶段。 2013年11月,中国国家发改委启动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 2014年8月,欧盟委员会开始对高通启动新一轮反垄断调查,并向华为、三星等手机厂商发出调查问卷。 2014年8月,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对高通启动新一轮反垄断调查,主要针对高通在专利许可活动中是否违反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特别是拒绝向其他芯片厂商进行专利许可等问题,目前调查刚刚开始,处于了解情况和搜集证据阶段。2014年9月,美国联邦贸

6、易委员会正式对高通启动反垄断调查,并向三星等公司发出调查问卷,目前调查尚处于初始阶段。高通遭受过的反垄断调查对为在我国境内使用而销售的手机,按整机批发净售价的65%收取专利许可费;1向我国被许可人进行专利许可时,将提供专利清单,不得对国企专利收取许可费;2不要求我国被许可人将专利进行免费反向许可;3在进行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时,不得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4销售基带芯片时不要求我国被许可人签订包含不合理条件的许可协议。5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对我国企业进行专利许可时拒绝提供专利清单,过期专利一直包含在专利组合中并收取许可费。要求我国被许可人将持有的相关专利向其进行免费

7、反向许可,拒绝在许可费中抵扣反向许可的专利价值或提供其他对价。对于曾被迫接受非标准必要专利一揽子许可的我国被许可人,高通在坚持较高许可费率的同时,按整机批发净售价收取专利许可费。1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不将性质不同的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进行区分,并分别对外许可,而是利用在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的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地将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进行搭售。2在基带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将签订和不挑战专利许可协议,作为我国被许可人获得其基带芯片供应的条件。如果潜在被许可人未签订包含了以上不合理条款的专利许可协议,或者被许可人就专利许可协议产生争议并提起诉讼,高通均拒绝供应基带芯片。3本版撰文 晨报记者 孙春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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