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余资金清理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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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结余余资资金清理自金清理自查报查报告告结余资金清理自查报告今年市委、市政府在市辖三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四个清理”专项行动,政府存量资金清理是其中之一。按照存量资金清理专项行动工作组要求,我局对清理范围内的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单位基本情况银川市民政局是政府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承担社会保障中除社会保险之外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慈善事业;具体负责救灾救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婚姻登记、儿童、老年人福利、殡葬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等多项工作。在经济社会中民政工作发挥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我局是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

2、度;20PC年1月起交由市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在核算中心的集中户内设基本户一个;根据党费管理规定及基层工会经费的核算要求,在农行开设有工会、党费专用账户各一个。二、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开展情况我单位成立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的“四项清理”专项行动小组,3月11日召开专门会议布置,提出工作要求;3月中旬,将专项行动通知(银党发15号)转发至局属各单位;4月底,按照政府存量资金工作组的要求及提供的表格,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对清理范围内的资金进行梳理和分析;5月上旬上报清理结果,提出资金盘活计划。三、单位存量资金现状截止4月30日,我单位以上银行账户余额万元。(一)会计核算中心账户。20PC年

3、,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民政局撤消原有银行账户,统一在核算中心的集中户内设基本户一个,小号为0725。该账户资金主要是在集中核算前的单位银行存款余额、历年各级单位转入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城投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款、西部影视城“救生行动”捐款等)。该账户资金按照行政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截止4月30日,账户余额万元,其中:1、“其他应付款”万元,包括市劳动就业局拨入的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万元、西部影视城转入的用于“救生行动”医疗救助资金30万元、自治区民政厅拨入救灾款万元、退役士兵杨波放弃自谋职业安置费用万元、社团公告工本费万元。2、“应付账款”的万元,包括应付

4、宁夏金凯胜工贸公司、宁夏德兰尼装饰材料公司、宁夏宇辉医疗器械公司、宁夏圣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城投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尾款。3、2080202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结转的城投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款万元。4、2080201款-行政运行结余万元。5、2080207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结余万元。6、2080299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结余万元。7、2080803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结余万元。8、2081201款-城市居民最低保障结余万元。(二)工会、党费专用账户。根据党费管理规定及基层工会经费的核算要求,我单位经批准,20PC年和20PC年分别在农行鼓楼支行开设了工会和党费专用账户,用于

5、工会经费和党费的收支核算,专用账户资金由局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工会经费账户收支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党费收入不纳入单位财务核算,单独设账核算。截止4月30日,工会账户余额万元,党费账户余额万元。四、资金盘活计划通过资金清理检查,我单位对存量资金进行统计和分析,提出以下资金盘活计划:(一)其他应付款中的资金,按原用途继续留本单位使用;应付账款中的资金,按民政局与施工或销货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待合同约定到期后支付尾款,计划在10月全部支付。(二)各款的结转资金,按原用途继续留本单位使用,计划在5月以后陆续支付。(三)工会、党费专用账户资金,按原用途继续留本单位使用。结余资金清理自查报告为了贯彻落实

6、全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镇积极按照“摸清存量、分类处理;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多管齐下、惩防并举”的原则,由财政分局精心组织、各站所通力配合,努力确保财政存量资金清查盘活高质量完成。本次清查主要是对实有资金账户结转结余进行清理,按计划分20PC年度、20PC年度两个时间段分别清理,并依据形成原因按收回、原用途留用、整合、上缴等不同的方式作出相应处理。乡财政分局与各股站所密切协作,摸清底数,做好分类统计,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通过大家的日夜奋战,共同努力同时借助此次清查,使我镇的财务工作走向了规范,资金使用有了方向

7、,大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财务状况得到了明显提升。此次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检查工作,全面、真实、准确的做好全镇财政存量资金摸底,详细分析形成原因,制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解决方案,为下一步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准备好基础数据,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稳增长、惠民生、释放积极财政政策具有促进意义。结余资金清理自查报告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PC38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全区民政系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桂民电20PC5号)、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

8、市民政系统涉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真正把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扎实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前期工作部署情况为了更好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制定了崇左市民政系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有涉农资金的业务科室开展整治行动。并组成督查组,于20PC年4月14日17日分赴各县(市、区)开展本系统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督查。二、我市民政系统涉农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一)自然灾

9、害生活补助资金:20PC年财政拨付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万元,支出万元,结余万元;20PC年财政拨付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万元,支出万元,结余万元。各县(市、区)及时将救灾物资发放到各乡镇,乡镇及时发放到受灾户,并做好发放登记等有关手续。救灾物资(含捐赠款物)发放做到“一卡一账一册四公开”,即建立灾民救助卡,救灾物资发放台账,发放花名册,公开发放规定、发放对象、发放数额和发放程序。(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PC年财政拨付城乡低保资金万元,支出万元,结余万元;20PC年财政拨付城乡低保资金万元,支出万元,结余万元。城乡低保坚持应保尽保,做到动态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实行银行直发。(三)城乡医疗救

10、助资金:20PC年财政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305万元,支出万元,结余万元;20PC年财政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万元,支出万元,结余万元。(四)农村幸福院建设20PC年财政拨付公益金补助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资金237万元,结余237万元;20PC年财政拨付公益金补助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资金792万元,支出万元,结余万元;农村幸福院是20PC年我市民政工作的重点,在农村幸福院的建设过程中,坚持专款专用,保证上级资金全部下拨到位。(五)上级财政和审计部门督察整改情况20PC年自治区审计厅对宁明县0-3公里边补审计后认为,该县存在死亡、迁出人员还在领取补助资金的现象,该县通过派员到相关乡镇、村屯调查核实和

11、公示制度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等方式,对已享受边补待遇对象进行复核,发现一些边补对象已经死亡,但不及时到派出所注销户口,或者婚姻户口迁移,已不符合边补待遇条件,都及时从户口注销时间或者户口迁出时间起停发了补助金。对不能按月发放补助资金问题,20PC年宁明县进行了0-3公里边补对象大排查时发现,由于新增边补对象较多,相关乡镇不能及时上报审批材料,延长了审批、公示时间,造成工作上被动,不能按月发放边民生活补助资金。宁明县立即进行了整改,从20PC年7月起,宁明县按月发放边民生活补助金。三、主要做法我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涉农资金的运作,坚持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人负责,严格审核,规范审批,手续完备

12、,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也没有挤占、挪用、滞留、虚报、虚列情况;坚持客观、公开、合理,实行动态管理,杜绝“一审定终生”现象发生。同时不定期检查涉农金的发放和接收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农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主动联系财政部门,及时了解上级资金下拨情况。2、提前申请县政府划拨涉农资金,把资金从财政划拨到民政账户上。3、抓紧审批、公示、公布、落实涉农名单。4、将涉农资金通过金融部门(信用社)直接打到对象银行卡上。6、通过乡镇、村(居)委了解涉农资金到户情况。7、在资金监管方面,我们实行社会公示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多方面监管,确保资金规范管理,运转有序。根据农村工作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张榜

13、公布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部门对农村涉农对象举行两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县财政、民政、审计、信访、监察等部门每年对农村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四、自查中发现存在的不足我市通过组织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和专项督查,发现以下问题:(一)城乡低保方面。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个别村(居)委和乡镇没能及时上报民政局,影响动态管理。如低保对象已死亡的;家庭经济收入已超过低保线的;三年内自建或购买房子的低保对象等。一是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少,许多乡镇配备2名民政助理,但大多数民政助理都是兼职的,乡镇100%入户调查核实困

14、难多,资格认定难度大。二是村屯干部不愿意协助入户调查。目前,乡镇入户调查,基本依靠驻村工作队员,或者村屯干部,这些同志碍于情面,不能如实核对材料,甚至未经入户调查核实,就不负责任的签字、填写入户调查表,导致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通过乡镇审核关。三是一些群众申请涉农资金补助时,填报虚假信息,隐瞒家庭经济实况,对工作组入户调查不予配合。村(居)委及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对低保政策理解不够,需加强业务培训。例如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必须符合哪些条件,个别村(居)委和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对此还理解不够。四是个别村委和乡镇民政办对已死亡低保对象没能及时上报民政局,以致县级民政部门未能及时取消其低保待遇,造成“死享”

15、现象。(二)幸福院尚未明确专人管理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幸福院配套资金不足。幸福院目前未建立健全机制、加强规范管理。未能建立经费使用,人员聘用,就餐住宿、卫生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费用分担方式,区分村集体,老年人自付项目和金额未制定。运营资金方面未能形成长效的经费保障。(三)救灾物资发放仍存在不规范现象。根据自查自纠督查情况来看,部分乡镇民政办的救灾物资发放台帐仍不够规范,如救灾物资受灾人员实际已经领取,但有签领人漏签现象;或灾情紧急时包村干部代领,下村发放过后才补签等等。(四)资金信息不对称、操作透明度不够。一是信息公开的“时间差”导致群众猜疑。上级下拨涉农资金经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布,

16、群众知情快,但这些环节多、程序多,政策落实到基层、到群众则需要很长时间,容易引起基层和群众误解。二是公开的内容针对性不够。由于信息公开不规范,规划计划、分配方案、类别标准等基层、群众关心、关注重要事项,难以成为公开的规定内容。三是公开的形式单一,创新性不够。乡镇、村组村务公开、公开栏公开等常规公开,公开面较窄,或者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全面公开,也让群众产生了一定的误解。(五)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重新全面核查,逐步清理有车、有房(指购置商品房)已不符合低保户。(二)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发放规范化建设。在现有帐册版本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更科学、更规范的台帐。(三)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幸福院建设。20PC年,在20PC年建设幸福院的基础上,将全面铺开,完成农村幸福院建设。(四)创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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