勺哈中学教师专业成长促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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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勺哈中学教师专业成长促进计划勺哈中学教师专业成长促进计划为贯彻落实湘西自治州教育局文件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局发永顺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内容,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的专业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此计划。一、指导思想以永顺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指针,以局发永教通201157 号文件为原则,围绕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以教师专业发展规划为导向,以提高教师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以校本研修和远程培训为基本手段,全面实施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引导广大教师点燃教育激情,树立教育理想,

2、提升教育能力,体验教育幸福,打造切合学校实际需求的高素质的专业化教师队伍。二、工作目标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与专业成长进行自主规划,充分激发教师自我加压、自我促进、自主发展的内驱力,不断增强教师专业发展的预期性、指向性、系统性、自主性。2、全力打造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平台,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最大限度地实现规划目标。通过五年努力,使学校相应年限内的教师制订并实施专业成长规划。3、有计划、分层次培养一批骨干教师、研究型教师以及在省内、州内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型双师型教学名师。4、力争在“十二五”末,初步构建出比较完善的个体自觉与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教师专业成长机

3、制和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三、参与对象(一)所有在职在岗专任教师(男 55 周岁、女 50 周岁以下)。(二)鼓励和支持超龄教师参与本行动计划,制订并实施短期发展规划。四、组织领导“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是湘西州建设教育强州规划纲要(2010-2020)确定的重点工程,是全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项目。为切实加强对该项目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其他领导任成员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和由相关块室负责人及教研组长为成员的 “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实施专家指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组织机构,全面负责“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

4、”的统筹、协调、管理、指导、评价等工作。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具体实施。五、工作重点(一)科学制订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一)科学制订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主要内容:教师个人在制订专业成长规划书时,既要有未来五年教师自身专业发展目标的确定,又要有扎实的专业发展目标达成措施,既要有五年总目标的系统规划,又要清晰表述各年度的具体目标和实施途径。基本程序:教师个人制订的专业成长规划书应上交学校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审核。学校在6 月 20 日前完成对每一位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书的审核工作。专业成长规划书一经审核通过,即具有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导性和约束力,每一位教师均应自觉对

5、照和遵守 规划书中的目标要求和措施规定,一步一个脚印地朝既定目标迈进,力求最大限度地实现规划目标。时间要求:2011 年 10 月 1 日前,学校组织本校符合年龄要求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及校长(含校级领导)制订出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五年规划书(2011-2015)以备教育局抽查检查。(二)构建教师专业成长支持平台(二)构建教师专业成长支持平台学校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实施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着力推进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实施。1、学校领导小组职责:加强对“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领导,认真履行统筹、组织、管理、督查、评估等职能。(1)组建“中小学教师

6、专业成长行动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建立健全组织保障。(2)安排专项经费,并专款专用,出台支持政策。(3)加大督查。每年 6 月中旬、12 月中旬对学校教师“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计划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并在每学期末对每一位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书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考核评价。(4)及时解难,总结表彰。及时解决各中小学在实施“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各中小学的成功经验、突出成果,每年年初针对前一年工作实施情况开展评比表彰、经验交流、成果展示、达标评估等活动。2、学校专家小组工作职责:积极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舞台、创设条件、提供帮助。(1)按照州、县教

7、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本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及学校的发展愿景,制订出本校的教师专业成长行动促进计划。(2)组织本校教师认真制订个人专业成长规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规划的审核汇总工作,并为每一位教师建立专业成长档案。(3)根据教师的专业发展意向,结合本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根据教师个体的素质基础、个性特长、专业发展取向,有针对性地对其合理定位,放手使用,细心呵护,精心培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引导和激励每一位教师在现有基础上实现专业发展。(4)不断深化“校本研修”,使之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推手。认真贯彻落实湘西自治州教育局颁发的校本研修常规,有序有效地开展好日常校本研修工作。

8、认真组织教师开展专业阅读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教师潜心教育阅读,更新教育理念,点燃教育激情,提升专业精神,体验教育幸福。积极鼓励和倡导教师进行教育写作。要引导教师将教育写作当成一种教育生活方式,通过开设教师专业成长博客、撰写教育日志等方式学会表达自己对教育的思考、感悟和理解,真实地记录自己专业成长的轨迹。定期组织开展教师教育日志、教育故事、教学手记写作竞赛表彰活动,并将教师的教育日志、教育故事、教学手记等结集整理,编印成册,以此来鼓励一线教师勤于思考,敏于表达,笔耕不辍,著书立说。有效引领教师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教育科研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必须切实加强教育科研力度,努力构

9、建“学校重点课题学科科研课题教师个人研究课题”等层次分明的课题研究网络。建立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制度。专家指导小组要对本校各类别课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指导,了解各课题组课题研究开展情况,帮助课题组及时解决课题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要以教育教学问题为中心,引导广大教师大力开展基于教学问题发现与解决,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行动研究,养成在研究状态下工作的习惯。以有效课堂教学研究为焦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堂教学研讨活动,鼓励所有教师上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诊断课、创优课等,引领教师锤炼教学技能,改善教学行为,打造高效课堂,实施有效教学。努力打造教师团队,有效实施同伴互助。各中小学要以教师专业成

10、长为目标积极开展团队研修活动,通过举办教师论坛,组织教学研讨、案例分析、集体备课、业务竞赛以及师徒结对、青蓝工程、名师带教等多种方式为教师成长搭建平台。(5)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平台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上的积极作用。在州、县远程培训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建立校园网站,要充分利用湘西教师网和本校网站,积极组织教师开展网络研修活动,并逐步实行电子化备课和数字化办公。引导和鼓励学校 45 岁以下的教师在本校网站或湘西教师网上开设博客,定期撰写自己的专业成长日志、叙写自己的教育故事、推介自己的专业成果。(6)按照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师专业发展评价方案,并将教师专业发展评价与教师

11、参加“十二五”继续教育考核结合起来,按照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给予教师相应的学分登记。3 学校校长工作职责:校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1)全面负责本校“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统筹、协调、实施、督查、评价、经费保障等工作,确保计划顺利推进。(2)认真制订校长个人的专业成长规划,为教师做出表率。(3)认真审核教师提交的专业成长规划书。根据每个教师的个性特点,在规划书上写好“校长寄语”,鼓励教师朝着制订的目标迈进。(4)注重校长自身的专业学习,带头参与学校内的各项研修活动,发挥校长的示范、引领、带头作用。(三)进一步完善教师继续

12、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三)进一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经费投入是实施“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的根本保障,要进一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学校和教师适当承担培训成本的机制。要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并重点用于本计划涉及的各类集中培训、网络研修、督查评估、总结表彰等项目。学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足额安排此项活动经费,并重点用于“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四)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成长考核评价机制(四)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成长考核评价机制1、实行“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报名注册登记制度。“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是州、县“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项目,

13、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凡参加本行动计划的中小学教师需报名注册登记,凡未注册的不能获取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籍。学校在2011 年 9 月 20 日前,填写好湘西自治州“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报名注册登记表,审核汇总盖章后上报至县教育局政工股。2、实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年度考评制度。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考评方案,对学校教师专业成长计划达标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情况,每年评选“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标兵”,并报送州、县教育局参评。通过“教师自评团队互评学生参评校长导评专家审评”等多种方式,对年度内本校所有教师的专业成长规划完成情况进行系统考评,并将结果纳入教师

14、当年的年度考核中,与教师的平时考核、绩效工资、晋级评优相挂钩,并与教师“十二五”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结合。学校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考评要注重发展性,体现多元化,要制定出较科学、详细的指标体系,强调激励和导向功能。3、实行“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和结业考核发证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各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折算成继续教育学分的登记情况,并逐年造册登记学分。五年学分累计 360 分的,学校统一造册报送至教育局师训部门,待主管部门核实检查以后,方可取得湘西自治州“十二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教师评优晋级、职称申报的重要依据,列为特级教师评选推报、学

15、科带头人选拔推报的基本条件之一(州教育局统一印制湘西自治州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书(2011-2015),自 2012 年起,凡申报职称、参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的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交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规划书(2011-2015)和年度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作为教师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附 附件:1、永顺县勺哈中学“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名单2、永顺县勺哈中学“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名单二一一年九月三日 附件 1:永顺县勺哈中学“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名单组 长:陈运平成 员:彭南锋 覃远高 黄永生 袁胜林 向毅 向明慈 彭宏娇附件 2:永顺县勺哈中学“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行动计划”专家指导小组名单组 长:彭南锋 副组长:彭宏娇 成 员:覃远高 黄永生 袁胜林 向毅 向明慈 田秀英 彭秀龙 李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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