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玫瑰茶淀葡萄香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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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2014ICS 65.020.20 B 31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 12/ T 5152014 地理标志产品 茶淀玫瑰香葡萄 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Chadian Muscat Hamburg grape - 04 - 22 发布 - 07 - 20 实施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12/ T2012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5 年第 78 号“关于批准对茶淀玫瑰香葡萄实施地理 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的相关要求制定。 本标准由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葡萄种植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天津市滨海新区汉

2、沽葡萄种植业协会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宗成、商佳胤、王峰、鲍明辉、高永 本标准于 2014 年 4 月首次发布。 DB12/ T2012 1 地理标志产品 茶淀玫瑰香葡萄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茶淀玫瑰香葡萄的术语和定义、产地范围、栽培品种、立地条件、栽培 技术、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批准保护的茶淀 玫瑰香葡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

3、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009.188 蔬菜、水果中甲基托布津、多菌灵的测定 SN 0499 出口水果蔬菜中百菌清残留量检验方法 DB12/T 516 地理标志产品 茶淀玫瑰香葡萄栽培技术规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7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茶淀玫瑰香葡萄 Chadian Muscat Hamburg grape 在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产地范围内,按本标准进行生产并符合2007年181号公告“关于批准对茶淀玫 瑰香葡萄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及达到本标准质量要求的产品。 3.2 果实完整 complete fruit 果实无

4、任何足以损害形态完整的破坏和损伤。 3.3 果横径 fruit horizontal diameter 果实最大横切面直径是测量果实大小的依据以毫米计。 3.4 刺伤 stabbed 果实在采摘时或采后处理过程中果皮被刺破或划伤,伤及果肉而造成的损伤。 DB12/ T2012 2 3.5 磨伤 galling 由于果皮表面受枝叶磨擦或机械伤害而形成的褐色或黑色伤痕。 3.6 碰压伤 bruising 果实因受碰击或外界压力而对果皮造成的人为损伤。 3.7 药害 pesticide injury 指因喷洒农药在果面上残留的药斑或伤害。 3.8 裂果 cracking fruit 指果实表皮上的自

5、然裂痕或机械损伤。 3.9 容许度 the limits allowed 低于本等级质量允许的限度。 4 产地范围 茶淀玫瑰香葡萄的产地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 定批准的范围,为茶淀镇、大田镇、杨家泊镇,涉及汉沽区现辖行政区域,为“茶淀玫瑰香葡萄”地 理标志产区。产地范围图见附录A。 5 栽培品种 茶淀玫瑰香葡萄的品种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批准的品种,为玫瑰香葡萄。 6 立地条件 6.1 地理环境要求 6.1.1 地形特征:土层厚度 1m,地下水位 1.2m以下。 6.1.2 海拔范围:海拔-0.2m-0.5m。 6

6、.2 土壤 6.2.1 土壤 pH 值:8.418.66。 DB12/ T2012 3 6.2.2 土壤类型:海滨盐碱土,土壤有机质大于 2%,土壤含盐量 1%以下。 7 栽培技术 按DB12/T 516规定进行。 8 质量要求 8.1 一般要求 果穗完整良好,果粒均匀一致,新鲜洁净,充分发育,具有适应市场或贮存、加工要求的成熟度。 8.2 果品等级、果面缺陷、感官特征 8.2.1 等级划分:分为优等果、一等果和二等果。 8.2.2 等级要求、果面缺陷、感官特征见表 1。 表 1 等级要求、果面缺陷、感官特征 要求 项目 优等果 一等果 二等果 色泽 紫红 紫红 紫红 穗梗 完整 允许损伤 1

7、 处 允许损伤3 处 单穗质量,g 350450 200350 或 450550 550 或200 碰压伤 无 无 轻微 刺伤 无 无 轻微 磨伤 无 允许 1 处 允许 3 处 虫伤 无 无 无 烂果 无 无 无 药害 无 无 无 病果 无 无 无 鸟害鼠害 无 无 无 8.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 2。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可溶性固形物,% 17 可滴定酸,% 0.5 单粒重,g 5.0 含糖量,% 15.8 DB12/ T2012 4 8.4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见表 3。 表 3 卫生指标 项 目 指 标 百菌清最大残留量,mg/kg 0 多菌灵最大残留量,mg/kg 0.5

8、 9 试验方法 9.1 果面缺陷、感官特征的检验 9.1.1 检验用具 9.1.1.1 检验台。 9.1.1.2 低倍放大镜 (510 倍)。 9.1.1.3 专用剪刀。 9.1.1.4 台秤:最小精度 1g。 9.1.1.5 天平:最小精度 0.1g。 9.1.2 检验程序 将抽取样品用天平称量后,铺放在检验台上按规定标准项目检出不合格果和腐烂果,以千克为单 位分项记录,每批样果检验完毕后,计算检验结果,核定该批葡萄的等级品质。 9.1.3 操作和评定 9.1.3.1 抽取样品,以台秤称量质量。 9.1.3.2 果实的外观、色泽和成熟度由感官鉴定。 9.1.3.3 果实的单穗质量、百粒质量,

9、以天平测定。 9.1.3.4 果实果面损伤由目测或用放大镜测定。 9.1.3.5 同一果实上兼有二项或二项以上的不同缺陷与损伤的, 可只记录其中对品质影响较重的一项。 9.1.3.6 检出不合格果,按记录分项以果重为基准,计算其百分率,按式 1 计算: 单项不合格果(%)=(单项不合格果质量/检验样品总质量) 100(1) 9.1.3.7 各单项不合格果百分率的总和,即该批葡萄不合格果总数的百分率。 9.2 理化检验 9.2.1 试样制备 于每批大样中,抽取中等大小、成熟度一致、且具有代表性的果穗5个,作为测定样品洗净晾干后, 挤压取汁液放入洁净的磨口玻璃广口瓶中,作为测试可滴定酸含量、含糖量

10、和可溶性固形物的试样,制 备的样品应在采摘后当天进行测试。 9.2.2 可溶性固形物的测定 按附录B执行。 DB12/ T2012 5 9.2.3 可滴定酸的测定 按附录C执行。 9.2.4 含糖量测定 按附录D执行。 9.3 卫生指标的检验 9.3.1 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 按SN 0499规定进行测定。 9.3.2 多菌灵残留量的测定 按GB/T 5009.188规定进行测定。 10 检验规则 10.1 检验批次 生产单位或生产户销售葡萄时按本标准进行检验,同等级,一次收购或销售的葡萄为一个检验批 次。 10.2 抽样方法 10.2.1 抽取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应在全批货物不同部位随机抽取样品

11、,其检验结果适用于整批产品。 10.2.2 抽样数量 50 件以内抽取两件,每增加 50 件增抽 1 件,不足 50 件以 50 件计。 10.2.3 在检验中如发现葡萄质量问题,可增加抽样数量。 10.2.4 抽样人员在抽样同时进行检重, 每件包装内的果重应符合规定净含量, 否则重新按技术要求进 行包装检查。 10.3 交收验收 10.3.1 验收分为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在所有检验项目中,第 9.1 条的检测项目为交收检验项目,第 9.2 条和第 9.3 条为型式检验中的抽检项目。当双方对果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10.3.2 生产单位或生产户交收产品时必须分清等级, 自行包装写

12、明质量, 凡货单不符, 等级混淆不清, 件数错乱,包装不符合规定者,应由生产单位或生产户重新整理后,再由收购单位验收。 10.3.3 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接收。 10.3.4 经检验不符合本等级品质标准,并超出容许度范围的葡萄果品,按本标准的规定定级验收。 10.4 容许度 10.4.1 各等级葡萄果品不完全符合本规定的质量标准,对果品质量指标要求有一定的容许度。 10.4.2 各等级葡萄果品容许度规定的不合格果只能是邻级果, 不允许有隔级果, 不允许有明显腐烂和 严重的碰压伤。 10.4.3 容许度的计算以抽检全部样品的平均数计算。 10.4.4 容许度的规定的百分率以质量计算。优等果允许

13、3%的果实不符合本级要求;一等果允许 5% 的果实不符合本级要求;二等果允许 7%的果实不符合本级要求。 DB12/ T2012 6 11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11.1 标志 标志内容应包括:品名、商标、等级、净含量、产地、包装日期。 11.2 包装 11.2.1 包装必须坚实牢固、清洁卫生、无异味,内外无钉头尖刺对产品具有很好的保护性能。 11.2.2 包装可采用木箱、纸箱、塑料箱等容器可根据不同需要采取合适的包装。 11.2.3 包装应注意,勿使树叶、枝条、尘土、石块等杂物混入其中,影响产品质量。 11.2.4 纸箱、木箱、塑料箱应在箱外同一部位,印刷或贴上不易抹掉的文字和标记,字迹清

14、晰、容易 辨认,果筐可在筐内挂牌或卡片。 11.3 运输与贮存 11.3.1 葡萄果品采收后应立即按本标准进行分级包装尽快装运交售。 11.3.2 葡萄果品包装后在运输过程中要轻搬轻放避免伤耗。 11.3.3 葡萄果品贮存时不得直接着地或靠墙存放,堆垛不得超过 2.0m,垛间应留通道,果库内要加 强管理定期抽查。 DB12/ T2012 7 A 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茶淀玫瑰香葡萄产地范围图 DB12/ T2012 8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可溶性固形物的测定折射仪法 B.1 范围 本附录规定了果蔬制品可溶性固形物的折射仪测定方法。 本附录适用于测定果蔬制品及新鲜果蔬可溶性固形物

15、的含量,测定结果以蔗糖质量百分浓度表示, 若制品中含有非蔗糖物质,其测定结果为近似值。 B.2 原理 在 20用折射仪测定试样溶液的折射率,从仪器的刻度尺上直接读出可溶性固形物的含量。 B.3 仪器设备 B.3.1 折射仪:刻度尺上的最小分度值,折射率(n0)为 0.001,读数可估计至 0.000 3;糖量浓度最小分度 值为 0.5,读数可估计至 0.25。 B.3.2 恒温水浴。 B.3.3 高速组织捣碎机:10 000 rmin12 000 rrain。 B.3.4 架盘天平:感量 0.01 g。 B.3.5 烧杯:250 mL。 B.4 测定步骤 B.4.1 样液制备 注:需加水稀释的试样,应适当减少加水量,以避免扩大测定误差。 B.4.1.1 液体制品:如澄清果汁、糖液等,试样混匀后直接用于测定,混浊制品用双层擦镜纸或纱布挤 出汁液测定。 B.4.1.2 新鲜果蔬、罐藏和冷冻制品:取试样的可食部分切碎、混匀(冷冻制品应预先解冻),称取 250 g, 准确至 0.1 g,放人高速组织捣碎机捣碎,用两层擦镜纸或纱布挤出匀浆汁液测定。 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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