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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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国语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外国语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 新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 作用。为了规范学院新媒体的运行管理,促进学院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新媒体 在信息交流、文化传播、服务师生等方面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 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等文件精神, 着力打造集群化、 系统化、 网络化的新媒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学院网络舆论环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指以外国语学院或学院内各系部科所以及某项工作业务、 团学组织的名义建设的官方网站、微博、官方微信、A

2、PP 移动客户端以及 QQ 群等。 第二条 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第三条 新媒体重点是面向社会、广大师生发布信息,通过互动,形成信息互通、问题收 集、情况反馈的多功能信息平台。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禁止任何个人以外国语学院及各系部科所、 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五条 学院新媒体管理归口学院综合办和电教室,学院综合办负责官方新媒体的信息审 核、监督,电教室负责后台操作;学院各系部科所开通新媒体或已经开通的,必须填写外 国语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对相

3、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 明, 明确主管领导、 后台管理人员, 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报学院党委审批, 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如因工作需要, 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 应重新填写 外 国语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学院党委备案。 第六条 学院及所属各系部科所都要切实负责新媒体安全工作。 第七条 各系部科所要建立通讯员队伍,负责本系部科所信息内容的计划、搜集、整理、 编辑和发布工作,各系部科所负责人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负责。需学院网 站发布的信息,由各系部科所负责人审核交网站各端口负责人再审核后发布。 第三章 信息发布、反馈 第八

4、条 新媒体上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形式上可以丰富多样,但信息必须主流、正面、积 极、健康,鼓励发布有思想觉悟,有政治高度的内容。所发布的信息需符合党的教育方针、 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大学生和教师正确的价值取向, 能够引导 大学生和教师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九条 新媒体管理员发布信息,必须首先拟定信息内容(文字与图片),报经总负责人 审核后方可发布。新媒体管理员不可以个人名义发表相关图文及评论。不发布虚假的、无意 义的信息,不得发布广告、推销、商业信息。 第十条 新媒体信息发布需严格控制。必须及时更新有关信息,重点包括:转发学校及上 级系部科所的重要通知和信

5、息等;学院最新通知、公告、公示;学院改革发展、教学教研活 动、科研学术活动、会议报道、各项竞赛等的信息、照片及视频;报道先进集体、优秀学生、 教师事迹,树立正面典型;名人名言、励志语录等。同时对学生和教师的提问与评论予以重 视并进行相关回复。 第十一条 新媒体内容需保持原创,转发时也应多转发有思想教育意义的信息。 第十二条 有规律地进行更新,控制新媒体(除学院网站外)发布频率。尽量选择在下课、 午休、晚上发布,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第十三条 新媒体用户通过官方新媒体咨询业务,相应系部科所应及时回复。如不能即时 回复,应承诺答复期限。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各系部科所新媒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6、新媒体安全工作,杜绝个别人利用新媒体 从事不健康的活动。 第十五条 掌握新媒体账号及口令的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可擅自泄露新 媒体密码,不得利用新媒体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犯罪活 动和违反学校和学院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发布有害国家统一、民族统一的言论,不得从事 危害学校学院及集体利益的活动, 不得发布不健康信息、 图片或有碍社会治安及淫秽色情等 信息,不得恶意散布不实信息煽动学生情绪,不得发布邪教、反科学的言论,不得随意添加 网页链接,不得发布广告、招聘等商业信息,不得擅自转发不经过核实的信息。 第十六条 所有新媒体管理员必须接受学院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

7、;自觉删除和销毁新媒 体上违背和谐学院、有碍学院安全和不健康的信息、资料和数据;有义务向学院负责人报告 有害信息和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各系部科所,学院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批评警告、取消权限等 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应急措施及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各系部科所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新媒体的内容。学院宣传工作者分时段、不定期 对信息进行监控、维护。 第十九条 各系部科所要定期更换新媒体登录口令(每学期至少更换一次),避免不必要 的口令外泄,造成宣传工作的安全漏洞。 第二十条 如果有学生或教师发表过激的评论,首先要向该同志讲解学校学院相关政策, 通报正确信息,努力疏导学生或

8、教师的不良情绪,避免发生进一步的冲突。 第二十一条 如在各系部科所新媒体上发现错误信息,将在发现的第一时间予以更正,并 发布新信息进行解释。 第二十二条 如发现有人故意散布虚假不实、色情暴力、宣传邪教、广告传销或其他违反 安全管理的信息,将在发现的第一时间删除,并发布信息辟谣。情节严重的,按照学校学院 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 如若发现新媒体登录口令被恶意篡改,将立即通过安全邮箱和密保问题寻回 账号,或直接向相关网络公司申诉取回账号。对期间所发布的信息进行清理,做出解释与辟 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中如有条款与国家相关法律相抵触,以国家法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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