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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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总结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总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面改进和提升扶贫金融服务,增强扶贫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准确把握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深刻内涵,瞄准脱贫攻坚的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精准对接金融需求,精准完善支持措施,精准强化工作质量和效率,扎实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坚持精准支持与整体带动结合,坚持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协调,坚持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统筹,以发展普惠金

2、融为根基,全力推动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努力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按需求便捷获得贷款,让每一个需要金融服务的贫困人口都能便捷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为实现到 2020 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二、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融资需求(二)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发展规划,找准金融支持的切入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与各地发展改革、扶贫、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规划信息。指导金融机构认真梳理精准扶贫项目金融服务需求清单,准确掌握项目安排、投资规模、资金来源、时间进度等信息,为精准支持脱贫攻坚奠定基

3、础。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对接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深入了解贫困户的基本生产、生活信息和金融服务需求信息,建立包括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劳动技能、资产构成、生产生活、就业就学状况、金融需求等内容的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三)精准对接特色产业金融服务需求,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各金融机构要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特色,积极支持能吸收贫困人口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绿色生态种养业、经济林产业、林下经济、森林草原旅游、休闲农业、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发展。有效对接特色农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园区的金融需求,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健全和完善扶贫

4、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支持带动贫困人口致富成效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订单、仓单质押等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稳妥推进试点地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农村产权融资业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加大特色产业信贷投入。(四)精准对接贫困人口就业就学金融服务需求,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支持。积极采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担保公司担保、农户联保等多种增信措施,缓解贫困人口信贷融资缺乏有效抵押担保资产问题。针对贫困户种养殖业的资金需求特点,灵活确定贷款期限,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有针对性改进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管好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5、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创业就业。扎实开展助学贷款业务,解决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就学资金困难。(五)精准对接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服务需求,支持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通过发行金融债筹措信贷资金,按照保本或微利的原则发放低成本、长期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中央财政给予 90%的贷款贴息。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强信贷管理,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做好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对接。同时,严格贷款用途,确保贷款支持对象精准、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并定期向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报送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发放等情况。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合作性金融要加强协调

6、配合,加大对安置区贫困人口直接或间接参与后续产业发展的支持。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加强辖内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监测统计和考核评估,指导督促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发放贷款。(六)精准对接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等领域金融服务需求,夯实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充分利用信贷、债券、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工具,支持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能源、生态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创新贷款抵质押方式,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民生工程建设。健全和完善区域信贷政策,在信贷资源配置、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信贷管理权限设置等方面,对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

7、、边疆地区给予倾斜。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可依法依规发放过桥贷款,有效撬动商业性信贷资金投入。2016 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总结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总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 号)和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银发201684 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提升三亚市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根据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 2016 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办发201613 号)精神,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

8、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以金融机构为主体,统筹社会各界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二、工作目标以信贷资金支持为金融扶贫的核心,努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加强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扶持,提高贫困家庭的贷款及保险覆盖率。充分满足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需求。坚持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相协调,充分发挥各项政策合力,推动形成有效有力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三、工作任务(一)大力推广农民小额贴息贷款,支持贫困户实现产业脱贫。辖区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将农民小额

9、贴息贷款作为助推脱贫攻坚核心业务。探索创新小额信贷技术和模式,充分满足贫困户融资需求,结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特点,支持贫困户发展绿色生态种养业、经济林产业、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休闲农业、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制定贫困户信贷工作计划,精准对接各贫困户家庭,深入了解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按照“一户一档、一户一策”的标准,建立贫困户调查档案,并制定金融支持方案,探索建立长期、可持续的跟踪服务机制。(二)大力推动银保合作,提高贫困户风险保障能力。辖区各保险机构要进一步下沉业务重心,深入贫困户家庭,对贫困户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通过创新推广贫困户农业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小额贷款保证

10、保险逐个化解。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发挥政策性保险的撬动作用,支持地方特色农产品生产。大力发展贫困户人身意外保险、农房保险,增强贫困家庭风险保障能力。引导保险机构将网点覆盖面扩大到崖州区和育才生态区,填补区域保险服务空白。鼓励银行机构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通过银保合作,有效降低信贷风险,扩大贫困户贷款覆盖面。(三)发展联营帮扶模式,支持贫困户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对于生产技术好、经营理念先进的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种养大户+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等方式,在满足规模经营者资金需求的同时,鼓励此类农业经营者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将贫困户吸纳为社员,在带动和示范作用下

11、,推动贫困人口提高经营能力、劳动技能,从而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自主脱贫的能力。对于辐射效果好、带动效应强的龙头企业,鼓励其帮扶贫困户发展生产。通过龙头企业承贷承还、保证担保等方式支持贫困户获得贷款资金。鼓励龙头企业与贫困户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降低贫困户市场风险,同时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以龙头企业订单为授信依据向贫困户发放小额贷款的信贷模式。(四)发展“企业+贫困户”模式,支持贫困地区整村推进建设。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三亚市“美丽乡村”建设和 8 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做好融资信息精准对接,深入了解企业的融资需求,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充分利用多种融资工具,支持贫困地区交通、水利、电力、能

12、源、生态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创新基于委托代建、政府采购服务资金流的贷款抵质押方式,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民生工程建设。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按市场化原则,依法发放过桥贷款,明确支持对象、贷款要素、操作要点以及风险防控措施等内容,为扶贫项目提供过渡性资金支持,撬动吸引商业性信贷资金投入。(五)支持贫困地区旅游开发,支持贫困户实现旅游就业脱贫。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支持旅游企业在贫困地区开发经营旅游项目,积极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质押和门票收入权质押业务,支持市场前景和经营效益好的旅游企业发展并带动

13、当地贫困户就业,通过形成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提高扶贫工作效果的持续性。(六)继续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贫困家庭实现教育脱贫。积极开展助学贷款业务,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难题,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提供有力支持。加大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宣传推广工作,对贫困家庭的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七)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推动支付服务进村入户。按照“安全、可行和低成本”的原则,积极推动银行卡、网上银行和移动支付等现代化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的应用普及。丰富农村支付服务主体,对各类支付机构进入农村支付市场予以优先支持。完善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功能,增加惠农支付服务点受理现金汇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等业务菜单功能,

14、提高助农取款取现限额。在农村地区大型果蔬交易市场推广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改善农业休闲示范区、乡村农家乐、家庭农场等涉农旅游经营场所银行卡受理环境,因地制宜发展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新型支付业务。扩宽银行卡便民功能,实现涉农补贴、社保缴费、医保缴费、水电煤缴费等公共服务缴费“一卡通”。(八)建立金融扶贫统计监测机制,强化金融扶贫精准监测机制。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统计监测制度,从市、区、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各层次,完善涵盖信贷投放、信贷产品、利率和基础金融服务信息的指标体系。动态跟踪监测三亚市各地区、各金融机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为政策实施效果监测评估提供数据支撑。各金融机构要根据人民银行

15、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脱贫攻坚金融服务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九)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和宣传,加强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权益保护。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地区居民的金融知识宣传方式,着力加强贫困地区金融知识宣传点建设,加大惠民惠农金融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深入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环境评估工作,维护贫困地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四、相关政策(一)出台扶贫特惠政策,缓解贫困户获取金融支持困境。针对无抵押无担保的贫困户,研究推出一系列风险缓释政策措施。一是实施贷款特惠贴息政策,减轻贫困户融资成本。在农户小额贷款贴息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推出全额贴息政策;对指定帮扶贫困

16、户的种养大户、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推出优惠贴息政策;对参与整村推进项目和产业扶贫项目的企业,实行贴息补助政策。二是出台贫困户保险综合补贴政策。针对涉及贫困户家庭的农业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农房保险、借款人意外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产品,地方财政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额补贴,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按一定比例进行补贴,减轻贫困户财务负担。三是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设立贫困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并纳入我市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对于无抵押无担保贫困户贷款,补偿基金和银行按照一定比例承担不良贷款代偿责任。(二)帮扶企业担保政策,解决贫困户无抵押无担保问题。对于结对帮扶贫困户的,鼓励帮扶企业深入贫困户家庭,帮助贫困户出谋划策,在结对贫困户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为结对贫困户提供贷款担保。对于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辖区农商行和邮储银行结合帮扶企业担保的方式,用好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三)开展专项评估,强化政策导向。建立脱贫攻坚金融服务专项评估制度,定期对各金融机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考核。丰富评估结果运用方式,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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