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县商业网点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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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第一章 规划总则规划总则一、规划的作用一、规划的作用本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璧山县充分利用重庆贯彻“314”总体战略部署、实施“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重庆市“一小时经济圈”的战略机遇,通过调整优化城镇商业网点布局,合理配置商业资源,激活商品流通网络,强化政府统筹调控,完善提升城镇功能,提升商业投资效益,加快全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以彰显其作为重庆“一小时经济圈”发展核心的重要功能区的地位,促进其在渝西地区率先崛起,为其实现“融入重庆主城区、建设重要功能区”,与西永组团共同打造为重庆都市区副中心、在重庆西部新城建设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战略目标奠定先行基础。其作用具体体现在如下方

2、面:一是夯实城镇建设发展基础。通过优化城镇商业网点布局,增强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形象,增加社会就业,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带动和吸引社会投资,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和城镇综合管理。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规划的引导调控,解决目前商业网点档次较低、种类不全、结构不合理、缺少功能性网点、建管用脱节等问题,促进城镇商业网点建设更加突出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适应对外开放、招商引资。通过明确合理的布局发展规划,突出招商引资发展重点,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提升招商引资项目的综合效益,实现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以及相关利益群体多方面意愿的最大统一。四是强化政府的统筹调控效能。以规划为重要依

3、据,促进政府通过制定、实施规划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加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商业网点发展的有效引导、综合调控,提高政府统筹调控的成效。二、规划的依据二、规划的依据1、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 号)2、商务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商建发2004180 号)3、商务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资料汇编(商建字200463 号)4、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5378 号)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0562 号)6、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区县商业网点规划的通知(渝商委发2

4、005156 号)7、重庆一小时经济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8、璧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9、重庆市璧山县城总体规划(2004 年2020 年)10、璧山县“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11、璧山县丁家镇“百镇工程”经济发展规划12、关于加快大路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三、规划的范围与对象三、规划的范围与对象(一)规划的范围规划范围:璧山县所辖区域。重点规划县城(包括璧城街道和青杠街道)以及丁家、大路两个中心镇。(二)规划对象根据商务部发布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本规划中商业网点指根据网点建设规划管理需要所界定的从事商品流通、为生产经营和生活服务的单体商业经营场所,或在同一区域内统一开发

5、、统一经营或统一管理的综合商业经营场所,包括零售商店、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基地、餐饮店及其他生活服务业设施等。根据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4)标准,本规划中按照零售业态分类原则分为食杂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商店、购物中心、厂家直销中心、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自动售货亭、电话购物等 17 种零售业态。前 12 种为有店铺零售业态,后 5 种为无店铺零售业态。本规划以大型有店铺零售业态为重点,兼顾一般。本规划的大型商业网点规模,在县城是指营业面积原则上大于 5000 平方米的市场和大于 3000 平方米零售网点;在中心镇是指营

6、业面积原则上大于 3000 平方米的市场和大于 1000 平方米的零售网点。四、规划的期限四、规划的期限本规划期限为 20072015 年,20072010 年为近期,20102015 年为远期。第二章第二章 规划的指导思想及原则规划的指导思想及原则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按照重庆市“314”总体部署和建设“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一小时经济圈”的发展战略思路,以“融入重庆主城区,建设重要功能区”为战略发展目标,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出发点,以优化网点布局、调整网点结构、完

7、善网点体系、增强网点功能为主线,构筑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建设相适应的布局合理、总量适度、功能完善、体系完整、重点突出的城镇商业网点格局,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市场体系,促进璧山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在重庆西部新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二、规划原则二、规划原则(一)以人为本,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反映民心、体现民情、满足民需,注重商业网点经济性、行业性与公益性的有机统一,优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消费需求。立足于城镇的长远综合发展,充分考虑全县及周边地区消费水平、市场需求,合理确定商业网点的数量、规模、档次和业态,避免贪大求多和重复建设,为后续发展留有余地。(二)与城镇

8、规划等相关规划相结合原则。把商业网点规划作为城镇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重庆市有关规划内容,围绕全县城镇总体规划与“十一五”综合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的总体要求,注重商业网点布局与人口分布、消费需求、道路交通、文化景观、环境保护等相协调,与相关产业的发展相配合。(三)调整优化结构、改造与新建相统筹原则。大力发展现代流通和新兴业态,调整提升传统业态。优先利用已有和在建商业网点,改造与新建相结合,促进已有网点逐步发挥作用,促进新建网点更有针对性,努力提高网点发展成效。(四)大中小型商业网点协调发展原则。综合考虑城市功能、社会需求,合理布局大中小型商业网点,促进大店与中小店铺协调发展。大中型商店主要

9、集中布局于县城中心商业区,以提升县城商业形象;小商店按需布局于居民社区,适应多层次和多样化的消费、服务需求。(五)城乡统筹、互动发展原则。既重视高标准建设发展县城商圈,提升璧山县商业档次、形象与竞争力,也兼顾农村商业网点的建设与升级改造,积极实施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城乡商业统筹、互动发展,促进农村消费增量升级。(六)突出重点,增强特色原则。围绕聚集整合商业资源,增强城镇的商贸聚合辐射功能,形成区域特色与优势,重点打造商业中心区、商业特色街,加快建设专业市场、大型零售网点和物流配送中心,重视发展社区商业配套设施。(七)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10、原则。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通过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政府扶持,鼓励县内外投资者参与璧山县商业网点建设。特别是对县城新区的规划建设,要力争做到“商住分开,人车分流、立体开发、集中打造”,为群众创造方便、优美的购物消费环境。第三章第三章 规划发展目标规划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一、总体目标(一)规划发展定位目标按照璧山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牢固树立大流通、大市场理念,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产业,积极推进体制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推进传统商业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方式转变,构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通过 510 年快速全面发展,建成以县城为中心,中心镇、一般镇(乡)和社区(村)相联系

11、的四个层面的商业网络,形成以各类市场、商场、商业特色街为主体,体系完整、功能完善、结构优化的商业网点体系,购物、物流、会展、商务、信息功能明显增强。到 2015 年,把璧山打造成为重庆西部新城的新兴特色商圈和区域商贸中心、服务重庆主城的休闲旅游度假基地。(二)商业网点总量目标1、网点总量平稳增长规划 2010 年全县商业网点总面积达到 80 万平方米;到 2015 年,网点面积总规模达 120 万平方米。2、商贸功能明显增强规划期内,重点培育形成在本县及周边有较大影响的 15 个大型交易市场、18 条商业特色街、1416 个社区商业服务中心、2 个物流配送中心、1 个仓储物流中心。到 2015

12、 年,使璧山县的商贸体系更加完善,功能明显增强。3、商贸规模持续扩大规划 2010 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 48 亿元,年均增长 18%左右;连锁经营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 30%以上;商贸流通增加值达到 10.8 亿元,年均增长 15%;商贸流通从业人员达到 6.6 万人,年均增长 8%左右。到 2015 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达到 100 亿元,年均增长 16%左右;连锁经营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 40%以上;商贸流通增加值达到 22 亿元,年均增长 15%;商贸流通从业人员达到 10 万人,年均增长 10%。(三)商业网点结构目标控制发展一般零售网点,优先发展

13、商品交易市场,集中发展仓储物流设施。规划到 2015 年实现全县商业网点结构基本合理,其中 70 万平方米的零售餐饮商业网点、30 万平方米市场网点、10 万平方米的物流商业网点,其它网点 10 万平方米;超市、专卖店等新兴业态达到 50%以上,日杂店、副食店等传统业态降至 50%以下,现代流通和新兴业态成为主体。二、具体目标二、具体目标(一)县城商业中心区发展目标璧山县县城商业中心区主要由璧城购物中心区、璧城现代商务区、西部鞋都市场群、璧城中心旅游商贸服务区、院校特色商业服务区和青杠商业区等六部分组成。1、璧城现代商务区着重发展高档写字楼、星级酒店、会展中心、商业步行街、商务餐饮店等,并配套

14、设置商务服务、商业配套设施。到 2015 年,商业经营面积达 20 万平方米左右,形成功能齐备、配套完善、聚合辐射力较强的集商务、政务、购物、餐饮、娱乐、休闲、观光等功能于一体的高品质商务区和县城风貌展示区,成为璧山县的“城市名片”,重庆主城西部的区域性商务中心区,重庆“一小时经济圈”的重要商务中心区。2、璧城购物中心区以大成商业广场为中心,以重百璧山商场、名豪璧山商业区、远林商业步行街、天怡商业步行街、洋和步行街、金三角购物商场、时代商都为支撑,到 2015 年形成功能完备、繁荣兴旺的购物、消费、服务中心,商业经营面积 20 万平方米左右,成为展示璧山县城现代化城市商贸新形象和渝西地区商贸发

15、展水平的标志性区域之一。3、西部鞋都市场群该市场群在完善鞋材交易、物流配送、鞋品销售和鞋文化展示等功能的同时,着重突出产业观光、特色购物、文化体验。规划期内,该区域将在现有的鞋材交易市场的基础上,重点建设世界鞋文化博览馆,形成集皮鞋展示、销售和世界鞋文化展览等功能为一体的西部最大的鞋材交易市场群和鞋品展览展示中心。4、璧城中心旅游商贸服务区该区域要着重突出休闲旅游、特色餐饮与购物消费。规划期内,商业网点的布局重点是打造仿古一条街,建设 1 个电视塔公园休闲文化购物区,新建 3 个四星级以上酒店。5、院校特色商业服务区着重突出购物消费和休闲娱乐功能。规划期内,该区域主要设置 1 个大型综合超市,

16、配套发展一批文化商业设施和餐饮休闲娱乐设施。6、青杠商业区着重发展百货店、特色餐饮店、商务酒店、特色专业街、综合交易市场,配套设置金融服务、疗养保健和休闲娱乐等设施。到 2015 年,商业经营面积达到 10 万平方米左右,形成集商业购物、生态旅游于一体的综合商业区。(二)中心镇商业发展目标到 2015 年,璧山现有的 2 个中心镇具备功能较为完善的多个室内市场、连锁超市、仓储物流设施和配送中心,有较繁荣的商业中心街区。人均商业网点面积达到 1 平方米,购物、消费、服务环境明显改善,逐步消除以路为场、以街为市现象,商贸聚合辐射功能较强,带动璧南、璧北两翼乡镇商贸的发展,在全县商贸流通体系中发挥支撑作用。(三)社区商业发展目标积极推进社区商业“双进工程”,规划期内,在璧山县县城规划建立 1416 个社区商业服务中心,其中,璧城街道 10 个,青杠街道 2 个,丁家和大路这两个中心镇可根据需要参照设立 12 个社区商业服务中心,使璧山县的社区商业能就近满足居民基本生活服务需求。(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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