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0809育局关于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0806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3983322 上传时间:2018-06-0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6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肥市教0809育局关于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0806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合肥市教0809育局关于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0806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合肥市教0809育局关于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0806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合肥市教0809育局关于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0806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合肥市教0809育局关于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0806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合肥市教0809育局关于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0806》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肥市教0809育局关于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0806(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法规名称】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学校消防安全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建设要求【颁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颁布时间】 2010-09-02【实施时间】 2010-09-02【效力属性】 有效【正 文】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安徽省地方标准)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学校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 育能力,特制定本要求。第二条 本要求适用于小学、中学、大学、职业教育学校及各类专业培训 学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第三条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至少每月组织

2、一次防火 检查,内设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第四条 学校及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6、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7、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9、化学试剂、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10、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

3、火栓、水泵接合 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11、食堂、灶间烟道季度清洗情况;12、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13、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五条 学校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中,消防安全 重点部位(单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 2 次, 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校医院等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第六条 学校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学生集体宿舍及公寓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4、消火栓、灭火器、消防

4、安全标志完好情况;5、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第七条 教职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 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天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 火灾隐患。消防志愿者可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工作。第八条 岗位防火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3、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第九条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 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 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部门和责任人, 报学

5、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第十条 火灾隐患整改部门和责任人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 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第十一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 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第十二条 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高等院校 应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第十三条 学校实验室应将预案涉及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性质、 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等报学校消防

6、管理归口部门备案。第十四条 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人 员应采取如下措施:1、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人员立即摁下按钮或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 单位值班人员;2、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人员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3、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人员引导学生疏散。第十五条 消防控制室接到探测器报警信号后,立即通知现场最近的工作 人员、巡查人员前去确认,同时通过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确认。现场人员确认火 灾后,向控制室报告,并立即使用附近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第十六条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 急疏散预案,并采取如下措施:1、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

7、赶赴火场,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保持通讯和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 人员;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3、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学生疏散;4、防护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阻止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 场,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5、后勤组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组织疏散逃生能力第十七条 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 断完善预案。第十八条 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 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

8、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 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第十九条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1、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2、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3、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4、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域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第二十条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 离。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以 下内容:1、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2、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

9、政和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 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第二十三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 防安全教育工作:1、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 全教育;2、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 育;3、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4、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第二十四条 中小学校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 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 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

10、消防安全教育。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 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 的教育。初中和高中阶段应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 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 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 防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 全培训。第二十七条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教职员工的消防宣 传教育培训应当达到以下要求:1、熟悉消防法律法规;2、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4、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5、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在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 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好资料来自互联网 共同分享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