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财务制度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43793125 上传时间:2018-06-07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7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集团财务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集团财务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集团财务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集团财务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集团财务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集团财务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团财务制度(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集团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1.1 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企业会计准则 、 企业财务通则 、 企业会计制度 ,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分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第二章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的管理2.1 集团公司设立财务部 ,岗位设置:财务经理、管理会计、资金会计、出纳;财务部的职责:在集团总裁办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对各分公司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各种报表的整理、汇总、上报及分析工作,各分公司需报集团审批的相关业务的审核及上报审

2、批工作,合理分配使用集团资金;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2.2 各分公司下设财务部,岗位设置为:财务经理、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2.3 会计人员的管理参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行。2.4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相关流程及手续的制定或完善,并负责相关人员的业务管理及指导培训。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

3、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3.1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3.2 现金管理3.2.1 现金出纳会计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集团要实行总裁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各分公司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有经办人员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及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审核签字人员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书面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3.2.2 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国家统一印制的发票及单据,

4、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3.2.3 有关人员因公出差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 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3.2.4 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 ,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3.2.5 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

5、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根据借款用途确定报销还款期限,业务结束后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对于前帐未清或超期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 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各种借款条必须及时入帐,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由于业务需要,需有备用金的人员经总裁(总经理)批准后在财务部备案方可借取备用金,报销时实报实销,但此类人员离职时应有财务出据的备用金已还的证明。3.2.6 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其他各项收入、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3.3 银行存款管理3.3.1 会计人员要将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由两人分开保管。3.3.2 财务人员

6、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手续与现金付款同) ,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财务部经理负连带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3.3.3 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3.4 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

7、3.4.1 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财务部们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们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3.4.2 客户资信管理 3.4.2.1 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业务部门完成,各分公司业务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客户信息档案一式两份,由业务经理复核签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业务部,业务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责任人,客户信息档案包括:A、客户(包括:中间客户和最终客户)基础资料:即有关客户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们的个人性格、兴趣、爱

8、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经历背景,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这些资料是客户管理的起点和基础,由负责市场产品销售的业务人员对客户的访问收集来的;B、客户特征:主要包括市场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向、经营政策、经营特点等; C、业务状况:包括客户的销售实绩、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及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合作情况; D、交易现状:主要包括最终客户、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客户公司的战略、未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3.4.2.2 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负责各区域、片的业务员负责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数在两次以上

9、的均为资料收集的范围,时间期限为达到上述交易额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内完成并交业务经理汇总建档。3.4.2.3 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慎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份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3.4.2.4 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况,随时汇总整理后交业务经理定期予以更新或补充。 3.4.2.5 实行对客户资信额度的定期确定制,由合同评审小组及风险控制部,按季度对客户的资信额度、信用期限进行一次确定。3.4.2.6 合同评审小组及风险控制部对市场客户的资信状况和销售能

10、力在业务人员跟踪调查、记录相关信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每个客户可以享有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由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备存一份。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复核和调整,合同评审小组及风险控制部应根据反馈的客户的经营状况、付款情况随时予以跟踪调整。 3.4.2.7 凡前次欠款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3.4.2.8 业务员在签定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都必须参考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分公司经理及财务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3.4.3 应收账款监控制度。3.4.3.1 财务部门应于下

11、月 5 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 ,提交给业务部门、总经理。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经总经理批准进行账款回收工作。该表由业务员在出门收帐前核对其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不得有损公司形象; 3.4.3.2 业务部门应严格对照客户的信用额度和财务部们报来的帐龄明细表 ,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给总经理。 3.4.3.3 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定合同或的协议书时,应约定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如超过约定期限,计算业务员超期利息并按以下规定处理:超过 1-10 天时,上报部门经理,并电话催收;超

12、过 30 日并经催收无效的,由业务部报总经理、集团总裁办批准后作个案处理,提请公司法律顾问签发律师函,对发律师函无效的客户,考虑通过诉讼等方式催收,并对经办业务员给予相应处罚。3.4.3.4 业务员在外出收帐前要仔细核对客户欠款的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数据差错,有损公司形象。外出前需预先安排好路线经业务主管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项收回时业务员需整理已收的帐款,并填写应收帐款回款明细表,若有折扣时需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并书面陈述原因,由分公司经理签字后及时向财务交纳相关款项并销帐。 3.4.3.5 清收帐款由业务部门确定返回时间,业务员在外清收帐款,每到一客户,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业务

13、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3.4.3.6 业务员收帐时应收取现金或票据,若收取银行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票据抬头及其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如不符时应及时联系退票并重新办理。若收汇票时需客户背面签名,并查询银行确认汇票的真伪性;如为汇票背书时要注意背书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书时背书印章是否与汇票抬头一致,背书印章是否为发票印章。 3.4.3.7 收款时客户现场反映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同意,若在权限外时需立即汇报经理,并在不超过 3个工作日内给客户以答复。如属价格调整,回公司应立即填写价格调整表告知相关部门并在相关资料中做好记录; 3.4.3.8 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

14、收帐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 发现,一律予以开除,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3.4.4 坏账管理制度。 3.4.4.1 业务人员全权负责对自己经手赊销业务的账款回收,为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客户进行访问(电话或上门访问,每季度不得少于两次) ,访问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现象,应自发现问题之日起 1 日内填写“问题客户报告单” ,并建议应采取的措施,或视情况填写“坏帐申请书”呈请批准,由业务主管审查后提出处理意见,凡确定为坏帐的须报经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3.4.4.2 业务人员因疏

15、于访问,未能及时掌握客户的情况变化和通知公司,致公司蒙受损失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该项损失 25以上的金额。(注:疏于访问意谓未依公司规定的次数,按期访问客户者。) 3.4.4.3 财务部应督促业务部门全盘掌握公司全体客户的信用状况及来往情况,业务人员对于所有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由各个经办人将未收款的理由,详细陈述于帐龄分析表的备注栏上,以供公司参考,对大额的逾期应收帐款应特别书面说明,并提出清收建议,否则此类帐款将来因故无法收回形成呆帐时,业务人员应负责赔偿 20以上的金额。3.4.4.4 业务员发现发生坏帐的可能性时应争取时效速报业务主管,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客户有其他财产可供作抵价时,征得

16、客户同意立即协商抵价物价值,妥为处理避免更大损失发生。但不得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再次向该客户发货。否则相关损失由业务员负责全额赔偿。3.4.4.5 凡发生.坏帐的,应查明原因,如属业务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于当月份计算业务人员销售成绩时,应按坏账金额的 20%先予扣减业务员的业务提成。3.4.4.6 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每月末按应收帐款余额的 5计提坏帐准备金,年终调整。3.4.5 应收账款交接制度 。3.4.5.1 业务人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帐款进行交接,凡业务人员调岗,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帐款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的,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凡离职的,应在 30 日向公司提出申请,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离职交接依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交接完成,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4.5.2 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帐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