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进出场登记、上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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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上报规定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上报规定为了加强项目进出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掌握施工人员的动态,切实做好施工人员的统计、登记工作,配合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根据上级部门及公司的相关要求,现制定项目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上报规定 ,明确各部门、人员的相关职责:1、根据安全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综合科、各施工队必须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台账。2、综合科负责对项目部所有参建人员进行登记,并上报,以便机安科根据人员进场状况,适时展开项目级安全教育。各科室必须全力配合登记工作,新进人员需第一时间到综合科报到、登记。3、施工队必须在进场一周内,完成人员台账的建立,并上报项目部机安科,以

2、便项目部对进场人员适时进行安全教育。 、分管领导、工程科、现场工程师有责任进行督促、检查;机安科有责任进行指导、帮助。4、上报责任部门或相关责任人,在人员发生变化的三天内,以书面表格形式,及时上报机安科备案。5、人员管理台账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认真填写。6、项目部有权对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拒不执行项目相关规定或不能建立相关台账的施工队,除责令限期整改外,给予严厉的处罚:1)承担因无法提供台账而造成的所有后果;2)拒不接受整改,或情节恶劣的,将上报总公司处理。3)给予施工队责任人 5000-10000 元的经济处罚,给予现场工程师 400 元的经济处罚。7、对台账记录不完整、弄虚作假的施工队,除责令限期整改外,项目部将给予施工队 1000-5000 元的经济处罚,对责任人和现场工程师给予 100-300 元的经济处罚。8、项目部人员登记、上报管理责任人为王云槽;桥梁总责任人为翟孝荣;桥一队管理责任人为章宇澄;桥二队管理责任人朱贤;桥三队管理责任人为罗忠;路基施工队管理负责人刘虎;小构施工队管理责任人丁大伟;软基处理施工队管理责任人李建;混凝土拌和站管理责任人沈红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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