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与犯罪 (1)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3734920 上传时间:2018-06-07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20.0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教育与犯罪    (1)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学校教育与犯罪    (1)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学校教育与犯罪    (1)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学校教育与犯罪    (1)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学校教育与犯罪 (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教育与犯罪 (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未成年人犯罪与学校教育 崔颖 论文摘要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最主要场所,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承担着重大责任,因此,被称之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道防线。 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不利因素,营造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 通过改善教育结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心理教育、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等多种方式,有效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筑起一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屏障。 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 学校教育 因素 预防 Juvenile crime and school education Cuiying Abstract:The school is minor education the mos

2、t important places, in the prevention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undertakes the important responsibility, therefore, known as the prevention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in a line of defense. The school should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to prevent the emergence of are not conducive to the healthy growth of th

3、e students of the unfavorable factors, and create a harmonious campus environment. By improving the structure of education, strengthen the students the legal, psychological education, improve school management level in a variety of ways, effectively prevent and reduce juvenile delinquency, build a j

4、uvenile crime prevention barrier. Keywords:Juvenile delinquency ;school education;factors;prevention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演变趋势 未成年犯罪是社会普遍 关注的问题,近几年来,未成年犯罪呈现上升趋势,其犯罪的形式、手段、暴力程度都有 所变化。尤其在当前社会经济大发展的环境中,各种不良社会现象滋生,未成年犯罪的形 势愈显严峻。 (一)犯罪年龄低龄化 由于身体发育年龄提前、不良社会文化及家庭教 育不当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犯罪的高发期年龄在 18 岁左右,其中以 14-16 岁少年犯罪更 为突出,并呈现

5、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成为未成年犯罪的主体。另外,在校生犯罪有增多 势头,有的学生逃学、辍学、离家出走,流浪到社会后以盗窃、抢劫为生。中国预防青年犯 罪协会曾于 2009 年 9 月至 11 月进行抽样调查,发现 1793 名被管教的未成年人中 ,14 岁 的占 12,15 岁的占 25.6。对甘肃省武威市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显示:不满 14 岁以下 的人员犯罪率极高占 57,而初次犯罪的高发年龄段为 14-18 岁,比例占 42,在他们之 中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大多数为初高中文化程度。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第一个从幼稚 走向成熟的时期,部分未成年人在社会 参见邓钲凡:普及高中教育,遏制未成年人犯罪

6、低龄化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问题 探寻 ,载青少年研究2011 年第 1 期 2 化过程中过早受到感染,没有形成健全 的人格,加之教育挽救措施的缺失以及滋生无法判断对错等原因,使其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二)犯罪手段成人化 随着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未成人的学习能力有所 增强,过去未成年人犯罪一般具有突发性、偶发性的特点。而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大都有预 谋,反侦察较强,作案前经过精心策划和充分准备,作案后及时毁灭罪证,破坏现场,团 伙作案尤为突出。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分析认为,这些从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 使用,使得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了明显的成人化、智能化特征。如一个已破获的未成年人抢 劫团伙就

7、有分有合、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携带作案工具铁管、扳手和刀,驾驶摩托 车先后实施抢劫 6 次。6 人团伙从邀约到踩点,从暴力实施抢劫和事后逃离等,均作了周 密安排,实施犯罪行动有条不紊,作案手段成人化。 (三)犯罪类型多元化 过去未成 年人犯罪,大多以侵犯财产、盗窃活动为主。而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越来越多,对社会 的危害越来越大。如抢劫、强奸、杀人等严重刑事暴力性犯罪迅速增加,贩毒、涉枪、利 用计算机网络诈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介绍容留他人卖淫、 绑架勒索等罪名,也在未成年人犯罪中也占有一定比例。 (四)报复性、突发性和暴力 性明显 在校生因琐事产生矛盾,控制不住

8、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进而升级为 暴力犯罪;或特殊场所容易发生矛盾冲突,处理不当,常常引发为暴力犯罪。未成年人不 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处于未完全成熟时期,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也尚未完全形成,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都相对较弱,自制力差,因此不同于成年人犯罪 较强的预谋性,未成年人犯罪的动机多非深思熟虑,而是具有随意性,多为临时起意。如 未成年人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犯罪多是出于因琐事一时冲动、鲁莽冲动、哥们义气而 为,或出于因感情纠纷争风吃醋、逞凶斗狠的心态;而盗窃犯罪多是出于对新奇事物、高 科技产品的好奇和喜爱心理,其中犯罪对象以摩托车、笔记本电脑、新型手机为主,如盗

9、 窃摩托车的犯罪动机几乎出于对摩托车的喜好和占有。如 2009 年 11 月北京市西城区发生 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2009 年 11 月 27 日,17 岁的程某纠集唐某、闫某、陈某等十几人 到北京市某职业学校附近。到了学校门口以后,对王某进行了殴打。经鉴定,被害人王某 急性硬膜外血肿,凹陷性颅骨骨折,颅底骨折,头皮血肿,所受损伤程度属重伤。2010 年 4 月 7 日,程某等人被抓获归案。在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了解到,程某等 4 人打架时均 系北京市丰台区某职业学校学生,由于法制观念不强,哥们义气严重,家庭管理教育不严, 加之受社会不良因素影响,走上犯罪道路。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

10、程某等人 有期徒刑 1 年至判处有期徒刑 9 个月,缓刑 1 年。 参见赵丽:未成年人犯罪动机呈随意化类型多元化年龄低龄化特点 ,载法制日报 2011-05-04 3 二、学校教育中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 如罗素所言:教育是最有效、 最经济的社会控制工具,学校教育作为社会控 制不仅是现实的而且是永久的。 学校教 育是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其对未成年犯罪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 (一) 教育结构不合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已基本形成多层次、多类别、多形式的 教育结构体系。然而,我国教育系统还存在不少问题,影响着教育整体效益的发挥。在未 成年人暴力犯罪中,教育结构不合理的影响表现的越

11、来越明显。一方面,目前我国虽然推 行了九年义务制教育,但在中小城市尤其是在广大农村仍然有大量的初中毕业生无法升入 高中,致使为数不少的未成年人既不能就业又得不到学校教育管束,从而浪迹社会成为违 法分子拉拢的对象。另一方面,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在义务教 育逐渐普及,高等教育飞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中等教育发展一直是较为落后的。加上在 学历教育中,我国已取消了中专层次的教育,而中等职业教育又存在规模小、师资力量弱 以及就业难等困难,这对完成了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来说,继续读书就成了问题。这种结 构不合理只能导致升学无望的十五六岁少年流入社会,成为社会闲散人员中的一员,而这 也增加

12、了其实施暴力犯罪的危险性。 (二)学校教育实践缺乏力度,偏离办学目标 我国教育指导思想是进步的,始终坚持全面发展的方针。但是学校教育的实践在贯彻党的 教育方针上存在严重偏差。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不同的价值观念相互碰撞,人们很自然地 抛弃了相对抽象的价值判断体系而侧重于面对社会现实。这种价值取向反映在教学实践中, 记忆将全面发展教育浓缩在智育上,而且是智育中与升学考试有关的学科和内容,而忽视 其他素质的培养。 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在办学方向和教育管理上偏离了正确的导向是 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层原因之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升学率是学校教育的 中心任务。首先,部分中小学校教与学的行为都要受

13、升学考试的支配,学校生活变得单调 枯燥,学生普遍精神负担过重甚至超负荷,同时也容易使未成年学生因丧失学习兴趣进而 产生厌学情绪,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导致部分未成年人=学生脱离正常的学习轨道和环境, 极易受不良群体的影响而误入歧途。其次,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下,教育出现差别化。 学校教育工作者只根据学生学习上的表现、成绩的高低对学生做出整体评价,歧视那些学 习成绩较差的学生。对那些学习较差的学生而言,课堂上不受重视,学习中无人过问,考 试成绩上不去,就对学校、教师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以逃学辍学来表示抗拒,而辍学 后由于适应不良而走向犯罪。最后,这种层层选拔的淘汰教育制度必然会导致相当一部 分学

14、生过早离开校园走向社会。在他们离开校园步入社 参见徐建主编:青少年法学新视野 (上)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39 页 参见向红: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学校原因的探析 ,载沧桑2006 年第 1 期 51 页 参 见李文汇、李文静、李康熙:山东省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 ,载青少年研究 2005 年第 2 期,22-24 页 4 会后,没有技术知识让他们难以靠正常的出卖劳动力生存, 而道德价值规范的缺失又使他们更难抑制内心的不良念头,从而滑入违法犯罪的罪恶深渊。2.学校德育工作欠缺。学校德育工作仅做表面文章有些学校为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成 立了德育领导小组,针对检查配备了齐全的硬件设施,但对学生的

15、思想工作仅做一些开会 之类的表面文章,忽视了从学生心灵深处进行品德教育的作用。学校德育工作自身也存在 诸多问题。其一,在德育工作目标上限的过高,脱离教育对象的实质发展需求。其二,在 内容的选择上的过空过大,脱离教育对象实际生活。学生课堂上没有学到作为一个合格公 民应遵循的为人处事的起码行为规范,却要死记硬背那些抽象的,被告对理想化的道德信 条。其三,在德育方法的选择上过于陈旧呆板,重道德知识灌输;轻实践教育。实际上德 育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养成性,而我国德育教育恰恰削弱了这一内容,这些不足从而导致 未成年人的道德危机。 3.法制教育流于形式。法制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制素质的重要途 径。邓小平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法制教育关系到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 影响其日后是否能做守法的公民。未成年人犯罪与其法制观念薄弱有直接联系。虽然近些 年来国家十分重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但从全国各地具体执行情况来看,学校法制教育 还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具体表现在:其一,法制教育工作在各学校开展的还不完 善,部分学校尚未开设法制课;其二,有的学校虽然开设了法制课,但法制课效果不明显; 其三,有的学校只是象征性地开展一两次法制教育活动等。学校的法制教育深度光度不够, 或流于形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