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单位犯罪案件用)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3732843 上传时间:2018-06-0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0.4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单位犯罪案件用)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单位犯罪案件用)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单位犯罪案件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单位犯罪案件用)(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单位犯罪案件用)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书(一(一审单审单位犯罪案件用)位犯罪案件用)( ) 刑初字第 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单位(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被告人(写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听)。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人民检察院以检诉 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犯罪,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

2、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及其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被告单位辩称(概述被告单位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主要证据)。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法庭审理查明的有关被

3、告单位犯罪的事实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其次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单位犯罪是否成立,被告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实行“双罚制”,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一、被告单位犯罪,判处罚金元,(写明缴纳期限);二、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

4、加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有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应在以上各项之后续项写明)。”第二,定罪免刑的,表述为:“一、被告单位犯罪,免予刑事处罚;二、被告人犯罪,免予刑事处罚。(如有追缴、退赔或者发还被害人、没收财物的,应在以上各项之后续项写明)。”第三,宣告无罪的,无论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项还是第(三)项,均应表述为:“一、被告单位无罪;二、被告人无罪。”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

5、一份,副本份。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说明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的规定制订,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于实行“双罚制的”单位犯罪的公诉案件,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终结 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的什么罪,判处什么刑罚或者免除处罚,或者 宣告无罪等处理决定时使用。对于刑法规定只实行“单罚制”的单位犯罪,即单位犯罪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案 件,不适用本样式。二、本判

6、决书样式由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和尾部五个部分组成。与“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的刑事判决书样式相比较,按本样 式制作判决书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首部1由于立法规定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因此,本样式“被告单位”项下还需列“诉讼代表人”。作为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的“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与其他自然人犯罪的“被告人”项的内容相同,但要突出其在所在单位的任职情况,以表明其行为与职 务有关。2诉讼代表人,应是代表被告单位出庭参加诉讼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中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应当由单位的其他负责人作为被告

7、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参加诉讼。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参加诉讼。3人民法院审理单位犯罪案件,被告单位被注销或者宣告破产,但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 ,仍应在首部写明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并增加其被注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的内容,然后再写明其他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二)事实1本样式事实部分“经审理查明”的内容是按被告单位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犯罪的模式设计的;如果条件变化,即如果被告人的行为不 构成犯罪时,则应作相应的改动。2对“经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的叙述,按照单

8、位犯罪的具体情况,既可一并叙述,也可分别叙述,但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除对单位犯罪应承担罪责外,还有其他犯罪事实的,则应单独列项表述。(三)理由在论证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要根据刑法总则和分则条文的具体规定,对本案是否构成单位犯罪和实行“双罚制”进行重点 阐述。(四)判决结果1本样式是按照单位犯罪的“单位”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均定罪判刑、定罪免刑或者宣告无罪设计的。如果条件变 化,如有的定罪判刑,有的定罪免刑,或者有的定罪判刑(免刑),有的宣告无罪等,则应作相应改动。但按照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原则, 对单位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

9、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不得以犯罪论处,除非这些人员还单独犯有其他罪行。2对单位被注销或者宣告破产,但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而继续审理的,判决结果的第一项 写为“对被告单位终止审理”,并在理由部分阐明终止审理的理由;第二项写为对被告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的 判决,即定罪处刑的意见。三、对于单位犯罪案件中有附带民事诉讼内容的,除文书名称改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外,其他相关部分均应作相应的修改或者补充。四、按本样式制作判决书时,应当注意参阅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的刑事判决书样式及其说明。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单位犯罪案件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