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法律硕士专业考研难点重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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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官方网址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少干、强军 【20132013年喜报】年喜报】 2013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9 9人考入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人考入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5 5人考入法律硕士(法学)人考入法律硕士(法学) 法律硕士 035101 法律(非法学) 法学院 130 拟接收推免 50 人 035102 法律(法学) 30 拟接收推免 15 人 历年复试分数线历年复试分数线 2013 年复试分数线年复试分数线 2012

2、年复试分数线年复试分数线 【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035101 法律(非法学) 50 50 90 90 330 法律(法学) 50 50 90 90 330 035101 法律(非法学) 50 50 90 90 330 法律(法学) 50 50 90 90 330 官方网址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集训营、

3、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少干、强军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 (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3)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 (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 一、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 二、 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 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 (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

4、及押题卷 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 案情1 1987 年 7 月, 王某因实施暴力强奸而被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 后其服刑表现不错,1999 年 7 月被假释。2001 年 3 月的一天,王某盗窃一辆汽车(价值 8 万元多元)而未被发现。2003 年 4 月,王某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的行为而被逮捕,其后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汽车的行为。 问题 (1)对王某适用假释是否合法?为什么? (2)对王某是否还需要撤销假释?为什么? (3)对王某上述盗窃行为应如何处理? (4)对王某上述敲诈高校钱财的行为应如何

5、处理? (5)对王某最后的刑罚应当如何确定? (6)假设王某在假释考验期间并没有实施新的犯罪行为,而表现正常。现 2003 年 4 月,其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行为而被逮捕,在侦查羁押期间发现王某官方网址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少干、强军 其实真实姓名为“汪某” ,因为在 1981 年的元月份曾经实施了一起重大恶性爆炸案件,公安机关在全省发布通缉令而成为被通缉重大嫌疑犯,为了逃避侦查而改名为“王某” 。请问在此种情形下对其依法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

6、考答案 (1)对王某适用是合法的。因为对王某暴力强奸行为定罪量刑的活动发生 97 年刑法实施之前,根据刑法时间效力( “从旧兼从轻”原则) ,对该暴力犯是可以适用假释的。 (根据 97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法时间效力问题的若干规定第 8 条) ; (2)需要撤销假释。因为其在假释期间又犯了新罪,根据刑法第 86 条第 1 款的规定,应当撤销假释(犯新罪的时间有限定即假释考验期间内,但发现该新罪的时间原则上并无时间限定) 。 (3)该盗窃罪发现的时候并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故应当定罪处罚,但同时要考虑王某对该盗窃罪由自首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王某利用传播“非典”敲诈高校钱财构成敲诈

7、勒索罪,而且是在假释期满后不久,构成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5)撤销假释后,将强奸罪剩余的 3 年有期徒刑同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其中,对盗窃罪要考虑因自首而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对敲诈勒索要考虑属于累犯而依法从重处罚。 (6)在此情形下依然应当追究其爆炸罪的刑事责任。因为该犯罪行为已经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而犯罪嫌疑人王某逃避侦查的,依法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此时,应以爆炸罪同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因为爆炸罪属于漏罪且不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 故假释不能撤销) 。 案情2 被告人:童某,男,36 岁,原系某国有工厂采购员。被告人:林某,女,34,同厂工人。童官方网址官方网址 北

8、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少干、强军 某因贪污罪于 1999 年 11 月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4 年。2003 年 5 月,童又起意强奸厂里的女青年平某,并同其姘妇林某商量,由林以请平某帮助修理缝纫机为名,将平某诱至林某家中。晚饭时,童、林二人设法用酒将平某灌醉,林某故意离家去别处睡觉。童某正欲行奸时,平某惊醒,大喊救命。童某惟恐被邻居发觉,用手扣住平某的嘴,被平某狠咬一口。童某又生恶念,用双手猛扼平某的颈部,致平某窒息死亡。林某次日回家,发现平某已死,惊恐之余,答应为童某掩盖

9、罪行。当晚,童、林二人将平的尸体装入麻袋运送到郊外,投进了江里。 问题 (1)童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2)林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3)对童某与林某依法应当如何处罚? 参考答案 (1)童某的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未遂) 、故意杀人罪。 (2)林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 、帮助毁灭证据罪。 (3)童某与林某构成强奸的共同犯罪,其中童某应为主犯,林某为从犯(帮助犯) ,所以,对于林某的强奸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童某,因其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发生在贪污罪缓刑的考验期内,故应撤销缓刑,把贪污罪 3 年有期徒刑与强奸罪(未遂) 、故意杀人罪三罪实行数罪并罚;对林某则应以强奸罪(未遂) 、帮助毁灭

10、证据罪两罪进行并罚。 案情3 姜某于 10 月 21 日商场闲逛时,正好遇到在门市部任售货员的高中同学金某,姜某看货架上摆满了高档电器,遂起盗窃之心。姜某对金某说: “没想到这儿东西还挺多! ”金某漫不经心地说: “还行! ”当晚,姜某到金家,密谋盗窃某商场门市的电器一事。金某开始不太同意,后来官方网址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少干、强军 在姜某的鼓动下终于同意了,并让姜某上心点,准备充分点。第四天晚 12 点多,姜某、金某撬开商场后,偷得电器数十件,价值 3 万余元。在逃

11、离现场时,金某为破坏现场,从柜台里拿出一个电炉插上,并在上面扔了一个纸箱子。在逃跑的路上,金某说: “我把电炉插上了。 ”姜未吱声,事后才知道电炉是为了放火。当夜,该市场被火烧毁。 问题 (1)姜某构成什么罪?金某构成什么罪?两人之间有无属于共同犯罪的行为? (2)如果当时姜某看金某将电炉插上,并问金某: “干吗?”金某回答: “破坏现场呀! ”姜某夸道: “还是你老兄厉害。 ”接着两人离开现场,大火烧毁了该门市部,此时,姜某与金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3)如果金某在插电炉时,姜某并不知道,只是站在商场大门处等姜某出来。此时,正巧该门市部主任到市场有事,看见姜某站在该市场门口身边一大堆电器且商场

12、的后门半开着, 便查问姜某: “你在这儿干什么?”姜某很害怕,操起事先准备好的铁棍朝商场主任头上砸去,主任当即倒地。后经查验,主任为重度脑震荡。金某放火后与姜某匆匆带着赃物逃离了现场。综观全案,姜某、金某各构成什么罪? 参考答案 (1)姜某行为构成盗窃罪。金某构成盗窃罪和放火罪。姜某和金某和盗窃的共同故意,并共同实施了盗窃电器的行为,因而是共同犯盗窃罪。而金某在放火时,并没有与姜某商量,他们之间没有共同的放火犯罪故意,而且姜某也没有实施放火行为,所以姜某不能构成放火罪的共犯。 (2)姜某、金某应构成共同犯罪,构成共同放火罪和共同盗窃罪。因为二人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并且有协同一致的犯罪行为。 (3

13、)姜某构成抢劫罪,金某构成盗窃罪和放火罪。 官方网址官方网址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北大、人大、中财、北外教授创办 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少干、强军、少干、强军 案情4 某县酒店承包人章某(男,1964 年 12 月生) ,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遂产生了绑架勒索财物的主意。经考察,章某选定了本县个体户吴甲之子吴乙(7 岁)为绑架对象,并对吴乙的活动规律进行了跟踪了解。2003 年 9 月 14 日上午,章某对本酒店的服务员王某(女,1985 年12 月生)说:有人欠债不还,咱们去把他孩子带来扣押,逼其还债。王某同意。当日中午,章某将王某用车带到吴乙的学校并将吴乙指认给王某。随后,王某将吴乙骗出。章某与王某一起将吴乙带回酒店,将吴乙关押于贮藏室内。16 时许,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女,1986 年 5 月生,系章某外甥女) ,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 50 万元人民币,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 3 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9 月 17 日,因被害人家属报案,三被告人被抓获。 问题 (1)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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