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法-刘万啸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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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国法三国法- -刘万啸讲义刘万啸讲义系统强化阶段资料联系电话:800-810-69902010 司法考试三国法授课提纲刘万啸 国际法第一部分国际法基础理论问题一、国际法的渊源 国际条约 原则上只对缔约方有约束力,对第三方无约束力 国际法的渊源 国际习惯:客观要素和主观要素 对所有国际法主体都有约束力 一般法律原则:各国法律体系共有的原则 国际组织的决议 辅助资料 司法判例 各国权威国际法学家学说 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20 0255; 2007-30;川 2008-32)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国际法第一部分 国际法基础理论 第二部分 国际法律责任第三部分 空间法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与国内

2、法关系的实践国家国家组织国际法律责任国籍的取得海洋法民航和外空法国际环保法第四部分国际法上的个人第五部分交往法外交与领事关系法条约法战争和武装冲突法属地属人管辖权的碰撞外交保护引渡、庇护领土第六部分国际争端解决和战争法国际争端解决国际法的渊源(1)主权: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自保权(国防权、自卫权) (2)主权属性:国家固有的(非国际法赋予的)根本属性、不可分割、历史性 地址: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双榆树东里 29 号楼 1 网址:wwwwanguoschoolnet 系统强化阶段资料联系电话:800-810-69902不干涉内政原则-内政:国内管辖事务;不得违反国际法 3不使用武力原则。例外:自

3、卫、联合国安理会授权 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5各民族平等和民族自决原则: 【例】下列关于民族平等和自决权说法正确的是: A民族自决权是指帝国主义殖民统治和奴役下的被压迫民族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的权利 B所有民族都有平等的权利,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的命运,参与和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务,各国均有义务尊重和促进这种平等权的实现 C民族自决原则中的独立权的范围,只严格适用于殖民地民族的独立 D对一国国内的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为其提供了国际法依据 6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三、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 (2002-57;2005-29,2006-9

4、2; 2007-32) 1. 国家有权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制定符合自己国家利益的国内法,但国内法与国际法发生冲突时,由于优先适用其国内法造成其对国际法的违背,该国应承担相应的国家责任。 2条约在中国的适用(1)直接适用、优先适用:民商事领域(2)与相关国内法并行适用:如特权与豁免领域,国内法细化和补充(3)条约须经国内法转化才能适用:如 WTO 相关协议【例】2007-32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则和我国有关法律,当发生我国缔结且未作保留的条约条款与我国相关国内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何者优先适用 B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优先适

5、用条约的规定 C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自由裁量,以公平原则确定优先适用 D我国缔结的任何未作保留的条约的条款与中国相关国内法的规定不一致时,都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 第二部分国际法律责任一、国际法主体的范围【例】下列哪些属于国际法主体?( )A 国家 B 政府间国际组织 C 争取独立的特定民族 D 香港 E 台湾 F 非政府国际组织 G 欧盟 H 雅虎公司 I 个人 二、国家 1.国家的四个构成要素:确定的领土、定居的居民、政府、主权 2.国家的四项基本权利:独立权、自保权、平等权、管辖权 3.管辖权 (1)属地管辖权:特点:现代国家行使管辖权的首要依据和普遍形式;优越于其他管

6、辖权;受到一定限制。(2)属人管辖权(国籍管辖权) 对象:本国自然人、法人,船舶、航空器、航天器等具有本国国籍的特定物 地址: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双榆树东里 29 号楼 2 网址:wwwwanguoschoolnet 系统强化阶段资料联系电话:800-810-6990(3)保护性管辖权:两种实现方式-外国行为人入境拘捕;引渡(4)普遍性管辖:行使-在本国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区域行使 4国家主权豁免“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 (200357;2008-32) (1)司法豁免:国家的行为和财产不受他国法院管辖 (2)绝对豁免和相对豁免 个案放弃原则 (3)豁免的放弃 阶段放弃原则:管辖豁免、诉讼程序豁免

7、、执行豁免 A、明示放弃:声明、公告、条约等 放弃方式 B、默示放弃:起诉、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介入诉讼 5. 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2 005-78;0 7-30)(1)承认对象:新国家、新政府和其他事态国家承认:基于领土变更:独立、合并、分立、分离 政府承认:基于剧烈革命、政变等导致的政府更迭;对新政府的承认意味着对旧政府承认的撤销。(2)承认的主体:国际法主体(3)承认方式:明示、默示(建立外交关系、建立领事关系、缔结政治性条约、正式投票支持参加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除非有明确表示,下列行为不构成默示承认:共同参加多边国际会议或国际条约;建立非官方或非完全外交性质的某种机构:某些级别和

8、范围的官员接触等。(4)承认的效果:影响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系列变化;具有追溯力;拒绝承认不影响对方作为国际法主体的资格【例】 ( 2005-78) S 国是一个新成立的国家。其成立后,甲国代表向联合国大会提案支持 S 国成为联合国的会员国;乙国与 S 国签署了两国互助同盟友好条约;丙国允许 S 国在其首都设立商业旅游服务机构;丁国与 S 国共同参加了某项贸易规则的多边谈判会议。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上述哪些国家的行为构成对 S 国的正式承认?A甲国 B乙国 C丙国 D丁国6. 继承(200215; 2008-33)人身性、政治性条约不继承:和平友好、共同防御、军事同盟、互不侵犯等条约条约的继承非

9、人身性条约要继承:边界条约、大陆架划界条约、边境河流使用协定等不动产:随领土走财产的继承动产:实际生存原则继承档案继承:协议无协议,领土实际生存原则合并:全部转属继承国债务的继承分离、分立:协议无协议,公平地按比例继承独立:不予继承,除非另有协议不继承:地方债务、恶债、本国政府对外国私人所负之债、本国私人对外国所付之债三、国际组织(一)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政府间国际组织:其成立和活动依据的是相关国际条约有限制的派生主体,受到国际条约限制国家非恶债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其成立和活动目前主要是由各相关国家的国内法加以规定地址: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双榆树东里 29 号楼 3 网址:wwwwang

10、uoschoolnet 系统强化阶段资料联系电话:800-810-6990(二)联合国1.大会 非立法机构,非实权机构,一国一票,一般问题过半数、重要问题 2/3 多数,其一般事项的决议属于建议性质,无法律拘束力(联合国组织内部事项决议除外)2.安理会 200629; 200631; 2009-31对国际和平与安全负主要责任的机关,唯一有权采取行动(包括武力和非武力行动)的机关,决议对当事国和各成员国都有法律拘束力 程序性事项:任意 9 个理事国同意票 表决制度 非程序性事项:五大国一致+至少四个非常任理事国同意;五大国的“双重否决权 ” 非程序性事项:为维护和平与安全而采取行动的决议、采取制

11、裁措施等,向联大推荐接纳新会员、或秘书长人选、建议中止会员国权利、开除会员国注意:五大国弃权、或缺席不视为行使否决票,不影响决议通过。 【例】2009-31由于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海运要道的运输安全,在甲国请求下,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授权他国军舰在经甲国同意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可以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据此决议,乙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解救被海盗追赶的丙国商船。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安理会无权作出授权外国军舰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的决议 B外国军舰可以根据安理会决议进入任何国家的领海打击海盗 C安理会的决议不能使军舰进入领海打击海盗成为国际习惯法 D乙国军舰为解救丙国商船而进入甲国领海属于

12、保护性管辖 四、国际法律责任(主要是国家) 国家机关的行为(不分部门、级别)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行为可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归因于国家别国或国际组织交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视为支配国的行为组建新国家的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视为新国家的行为构成国家的间接责任:事前失职行为、事后纵容行为 违反一般义务:国际不法行为违反国际义务违反至关重要义务:国际罪行同意:违反的义务是非强行法上的义务国际排除不当性的情况对抗与自卫法律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责任危难或紧急状态终止不当行为、恢复原状传统责任形式赔偿、道歉保证不再重犯、限制主权外空探索:国家责任制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的赔偿责任新发展核能利用

13、:双重责任制国际刑事责任双罚原则:对于国际罪行采取双罚制,既惩罚国家,又惩罚责任人地址: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双榆树东里 29 号楼 4 网址:wwwwanguoschoolnet 系统强化阶段资料联系电话:800-810-6990【例】下列哪些选项中的行为能够被视为甲国的行为,从而应由甲国承担国际法律责任? A甲国地方政府在行使职权中对外国人实行不公平的歧视行为 B甲国国家元首在外国的不法行为 C甲国某叛乱运动机关在叛乱期间对外国人大肆劫掠的行为 D甲国聘请的作为甲国驻乙国某市名誉领事的职务行为 第三部分空间法一、领土1构成 (1)领陆:陆地部分 (2)领水:湖泊、河流、内海、领海 国家对之拥有完

14、全的主权 (3)领空:领陆和领水的上空 (4)底土:领陆和领水以下的土地 2领土主权及其限制: (1)普遍限制:外交特权与豁免、领海的无害通过权 (2)特定限制:共管、势力范围、租借、国际地役3领土的取得方式(0 429; 200679; 2007-30) 先占:对象须为无主地;有效占领(有效统治原则)时效:公开长期不受干扰地占有他国领土;不管最初占领合法与否;期限未定传统方式添附:自然添附、人工添附(不得损害他国利益) ,现在仍合法取得方式征服:有兼并的正式表示;战败国放弃收复失地和一切抵抗割让:强制割让非法,非强制割让现代仍合法(如领土交换)殖民地独立公民投票(运用与否、程序、范围、结果的

15、性质,取决于国内法或条约)4.边境制度(1)界标维护(2 002-56 题) (2)边境土地的利用:不损害别国利益 (3)界河利用:如果以河流为界,则河流可以航行的,以主航道的中心线为界,如果河流是不可以航行的,则以主河道的中心线。两方均可自由航行,但不得损害他国利益。 在界河上修建任何设施均需对方同意。 5.河流制度 (1)多国河流:分段属沿岸国;只对沿岸国船舶开放;沿岸国协议管辖利用;应顾及其他沿岸国利益,不得有害利用,不得使河流改道或堵塞河流 (2)国际河流:依条约对所有国家开放,非军用船舶有无害通过权,条约约定管理等事项 6.两极:南极条约:领土主权冻结、科考自由、水域为公海、和平目的

16、、环保新方式二、海洋法(2002-58;2003-19;2004-69;2007-79;2008-78;川 08-33;2009-30)地址: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双榆树东里 29 号楼 5 网址:wwwwanguoschoolnet 系统强化阶段资料联系电话:800-810-6990(一)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地位比较内海(港口) 领海 毗连区 专属经济区 大陆架位置范围基线以内的海域 基线以外12 海里领海以外 从基线24海里 领海以外 从基线200 海里领海以外的海床、底土 从基线起,不够 200 扩展至 200 海里;超过 200,最远 350 或 2500米等深线外 100 海里 性质 领土 领土 非领土 依附性 非领土,沿海国 非固有 非领土 沿海国权利外籍船进入要批准; 港内外籍船上刑案原则不管,除非 案情重大; 后果涉及沿海国利益; 应船长、船旗国外交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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