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广东省公务员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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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2009 年广东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年广东省公务员招考公告2009 年广东省公务员招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 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 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决定组织2009 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对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2009 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个别特殊职位放宽到高中学历)以上人员公开招考。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

2、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应届毕业生是指2009 年毕业(须于 2009 年 9 月 30 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 2007 年、2008 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对于学制为 2 年半或提前

3、修满学分,于 2008 年底或 2009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已参加工作的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未满 1 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 1 年的视为社会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 2 岁,但年龄不应超过 35 周岁。二、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 18 至 35 周岁(1973 年 3 月 31 日至 199

4、1 年 3 月 31 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须具备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年龄以 3 月 31 日划线计算。(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殊职位放宽到高中学历) 。(六)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2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累计 2 年(时间截止到 2009 年 7 月 31 日)以上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2005 年以来在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

5、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 5年者,以及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关系的职位。(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报名办法(一)招考职位查询。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含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下同)招考职位:见附件 1。各市招考职位:查阅各市招考公告(查询网址见附件 2)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职位:查阅广东人事网(http:/) 、广东公安网(http:/) 。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招考职位:以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

6、察院联合公布的招考简章为准,详情请查阅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报名时间为 2009 年 4 月 1 日 900 至 4 月 7 日 16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 4 月 9 日 1600。各市报名时间及方式请查阅各市招考公告。(三)报名要求。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报考者按照招考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

7、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 5 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报名考务和体检等费用。符合免交考务费用条件的报考者,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采用网上报名的,请按照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

8、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申论两科。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加考法律基础知识科目。1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2 申论科目: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3 法律基础知识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及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参考用书为 2005 年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9 年 4 月 26 日

9、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15-1215 申论下午:1430-1600 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1 位。 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 3 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加 3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支一扶“大学生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按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加分申请。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职位的,请于 4 月 2

10、4 至 25 日到广州市东风中路 309 号广东大厦 206 房办理加分申请。(二)面试。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其中, 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 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 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按照此公式计算确定具体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再按笔试总成绩(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按公务员主

11、管部门或招考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执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笔试入围分数线、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按规定划定。五、体检和考察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

12、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录用公务员,自下一次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六、录取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名单,通过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对未招满的空缺职位,可从未被录用的高分考生中调剂录用,具体调剂录用办法另行通知。全省法院、检察院调剂录用工

13、作按原规定执行。七、注意事项(一)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本公告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负责解释。详细情况可查阅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kw.org) 、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 、广东人事网(http:/)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 。阅读了此文的人还阅读了更多详情可见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kw.org)广东公务员考试推荐教材:广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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