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执行概算管理规定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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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Q/CDT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企业标 准Q/CDT 209020042013电力工程执行概算管理规定2013 - 12 - 06 发布2013 - 12 - 20 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发 布Q/CDT 209020042013I目 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管理职责.13.1 集团公司.1 3.2 分、子公司.1 3.3 项目公司.14 管理内容.14.1 管理要求.1 4.2 编制原则.2 4.3 火电工程编制方法.2 4.4 水电工程编制方法.5 4.5 风电工程编制方法.8 4.6 其他电力工程编制方法.10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流程图 .11附录 B(规范性

2、附录) 火电工程执行概算报告 .12附录 C(规范性附录) 水电工程执行概算报告 .28附录 D(规范性附录) 风电工程执行概算报告 .33Q/CDT 209020042013II前 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DL/T 8002012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B、C、D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曲波 、秦建明 、陈会平、李国华、张莉、陈福飚、孙秀宝、付海涛。 本标准首次发布。Q/CDT 209020

3、0420131电力工程执行概算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公司工程执行概算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统一了工程执行概算的编制原则,明 确了管理的职责、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的电力 项目工程执行概算的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CDT 20902001-2013 电力工程设计管理规定 Q/CDT 20902003-2013 电力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预算

4、编制与计算标准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 陆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3 管理职责3.1 集团公司3.1.1 制定工程执行概算管理规定。 3.1.2 审批工程项目执行概算及调整。 3.1.3 监督、检查、考核执行概算的实施和完成情况。3.2 分、子公司3.2.1 审查所属项目执行概算及调整,并将报告及审查意见上报集团公司。 3.2.2 监督、检查执行概算的实施和完成情况。3.3 项目公司3.3.1 组织工程执行概算编制。 3.3.2 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分解细化工程造价控制目标,落实工程造价控制措施,确定内控目标。 3.3.3 根据批准的执行概算和项目建设进度计划,编制年

5、度投资计划和季度用款计划。4 管理内容4.1 管理要求Q/CDT 20902004201324.1.1 执行概算编制单位的确定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4.1.2 执行概算编制时间:火电项目三大主机和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完成后两个月内,水电项目主体工 程施工和水轮发电机组招标完成后三个月内,风电项目风机机组、塔筒(架)和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完成 后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上报审批。 4.1.3 执行概算报告包括编制说明和概算报表两部分,有关格式要求见附录。 4.1.4 审批后的执行概算以下情况可进行调整,并由集团公司审批: a)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b)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变化; c)其他

6、确认需要进行调整的。 4.1.5 执行概算基本预备费由集团公司负责审批使用,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和专业公司负 责审批执行概算单位工程投资以内的变更项目和费用。重大设计变更、超单位工程投资的变更、以及 执行概算外新增项目等,应严格按照电力工程设计管理规定和电力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规定的 程序进行报批。4.2 编制原则4.2.1 执行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设计概算额度内。 4.2.2 执行概算的项目设置应符合行业概预算编制规定,并体现工程管理要求,满足单位工程造价控 制的需要。 4.2.3 执行概算的价格水平和费用标准应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有利于工程实施管理。 4.2.4 执行概算编制时应结合工

7、程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工程项目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风险。4.3 火电工程编制方法4.3.1 设备购置费4.3.1.1 项目划分应符合概预算编制规定并满足设计深度要求。设备购置费执行概算汇总表应达到设 计概算表二单位工程深度,设备购置费计算表应达到设计概算表三单体设备深度。 4.3.1.2 已招标设备按合同价格计列,根据设备合同内容和供货形势分析,对预计确需变更合同价格 或发生措施费用的,可适当计列预留费,并备注说明具体原因和费用计列标准。预留费用总额一般不 超过已招标设备总费用的 1%。 4.3.1.3 已招标设备与设计概算的规格、数量、内容有差异时,应在备注栏中说明。 4.3.1.4 未招标设备应

8、根据市场行情和近期招标水平,参照概算价格计列。 4.3.1.5 设备价格均按供货到现场价格计列,随设备招标的上站费、运输费(大件运输措施费)、运 输保险费及随机备品备件购置费等相关费用,一并计入设备价格,不再单独计列。 4.3.1.6 设备现场卸车和保管费,主机设备按设备费的 0.5%计算,其他设备按设备费的 0.7%计算。 如施工合同已含有设备下站费、现场运输费、现场保管费及设备缺陷处理费等相关费用,则不再单独 计列;如采用现场设备物资集中管理模式的,现场物资管理费用可在设备购置费中单独列项,并按上 述标准计算费用(已招标的按招标价格计列),并包含现场临时办公房屋和物资仓库费用。4.3.2

9、建筑安装工程4.3.2.1 项目划分应按照概预算编制规定并根据设计和招标工作深度确定,建筑安装工程执行概算汇 总表应达到设计概算表二单位工程深度,建筑安装工程计算表应达到设计概算表三分部工程深度。 4.3.2.2 已招标的建筑安装工程:Q/CDT 2090200420133a)已签订合同的项目按合同价计列,但不计入合同价格中的备用金项目和费用(如有时)。已 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与概算项目不一致时,在建筑安装费计算表中应单独列项,根据 费用属性,按照概算项目合理划分归项; b)已招标的主体和主要附属工程施工项目,根据合同计价模式及条件、设计深度、价格水平和 建设管理要求等情况,在综合分析各种

10、风险基础上,可合理计列预留费用。一般预留费用总 额总价合同项目不超过招标价的 1%,单价合同项目不超过招标价的 1.5%; c)施工图工程量较招标清单工程量变化较大,或变更增加工程量较多时,应根据合同单价和变 化工程量合理分析管理风险,变化费用计入预留费用; d)招标或合同约定乙供材料价格超出一定变化范围后可调整价差的,可根据消耗量分析和市场 价格变动趋势分析,合理预计价格风险费用,并计入预留费用; e)甲供材料费应根据设计确定的工料分析工程量,按照招标价格或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计列。如 合同价格中已计入甲供材料基价时,则建筑安装费计算表中甲供材料综合单价和合价均为采 购或预计材料价格与此基价的价

11、差。甲供材料费应汇总到单位工程,并根据招标与否分别计 列数量、单价和合价; f)随主体施工招标的施工单位配合调试费列入其他费用中的相应项目。 4.3.2.3 未招标的建筑安装工程: a)应根据招标规划确定的招标原则和合同条件,参照已招标或相似工程价格水平,结合市场竞 争分析,在合理编制工程量清单和价格基础上确定工程费; b)工程量采用最新设计成果,并根据设计深度不同留有适当裕度。综合单价应在行业定额标准 基础上,充分考虑人工、机械费调整和市场竞争因素,合理确定降低幅度; c)甲供材料费分析和计列同已招标工程。 4.3.2.4 建设总承包工程: a)脱硫、脱硝、铁路、码头等工程采用总承包模式建设

12、时,已招标工程按招标价格计列,未招 标工程参考设计概算并结合市场价格水平计列; b)应按照费用属性将相应费用列入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其他费用执行概算汇总表中, 并将工程项目及费用以专项工程费计算表的形式编入执行概算。4.3.3 其他费用4.3.3.1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按征、租地合同、协议及国家省级以上政府有关文件计列。 4.3.3.2 项目法人管理费: a)新建项目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2300MW 级项目 3450 万元; 2)2600MW 级项目 4150 万元; 3)21000MW 级项目 4950 万元。 b)扩建项目为新建项目的 85%。 c)单台机组项目为同等级别两台机组的 65%。 4.3.3.3 招标代理费 已包含在相应招标项目的费用中,不再单独计列。 4.3.3.4 工程监理费 按招标价格计列。Q/CDT 20902004201344.3.3.5 设备监理费 已招标的按招标价格计列,未招标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a)设备催交监造费按全厂设备购置费乘以下费率计列: 1)2300MW 级项目 0.66%; 2)2600MW 级项目 0.55%; 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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